电池与侵害


当某人“从事行为,使他人合理地担心遭受殴打”,他们就犯了侵害罪。这是一种殴打威胁,无论是实际的还是推断的,或者已经发生的殴打。当某人“造成人身伤害或损伤”时,则被认为是殴打。或者换句话说,当某人以不尊重或挑衅的方式与他人发生肢体接触时,就被称为殴打。

侵害的含义是什么?

侵害是指威胁或企图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以及明显的身体能力和实施该行为的意图。在侵害中,不需要发生肢体接触。但是,并非所有未导致受害者实际身体伤害的威胁都被视为侵害;必须始终有一种方法来实施威胁。

任何旨在在被威胁方产生合理怀疑的行为,即威胁方打算对他们使用即时武力,或者,用印度刑法典的话来说,即将对他们使用刑事武力,如果该行为与当时实施该意图的能力相结合,则构成法律上的侵害。

侵害是指行为和目的都存在时。因此,如果有人在说话时打别人的手、胳膊或胸部,则不构成侵害,因为没有这种意图;但是,如果有人打算打另一个人但错过了,则构成侵害。如果有人用沉默的手势威胁另一个人,也是如此。

除非存在敌意和令人恐惧的行为,否则一个人不会受到侵害,例如,当有人用装满子弹的枪指着另一个人,用武器指着或挥舞武器以意图使用它,或者追赶另一个人并强迫他们躲起来以避免被打。仅凭言语不构成侵害。然而,威胁方在那一刻的言论可能会使他的行为具有构成侵害的含义,或者另一方面,可能会阻止它们构成侵害。

例如,如果 A 将手放在剑上并告诉 Z:“如果不是开庭时间,我不会接受你这样的语言。” 因为言论表明 A 当时并没有打算用暴力威胁 Z,所以这被认定不构成攻击。在这里,存在威胁性的手势,这本身就表明有使用暴力的意图,并且确实有能力这样做,但也有言论会使被威胁者无法合理地得出结论,即威胁者当时确实即将使用暴力。

为了构成侵权侵害,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 原告预期会发生直接的身体接触;

  • 原告对伤害有合理的预期(必要的心态);以及

  • 被告的干预是故意的(被告意图造成这种恐惧)。

然而,对于民事侵害的目的而言,意图可能是普遍的或特定的。当某人怀有特定意图时,他们希望引起人们对有害或不受欢迎的接触的怀疑。怀有普遍意图表明被告知道,或有充分理由相信,该行为会使某人对不受欢迎或危险的遭遇感到不安。

虽然法律定义因地而异,但接触通常被认为是有害的,如果它客观上试图伤害、毁容、损害或造成疼痛。

如果该行为侵犯了合理人的个人尊严感,则被认定为令人反感。由于迫在眉睫是客观评估的,并且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具体情况,因此它通常意味着没有太多时间采取行动。

因此,区分恐惧状态和一般恐惧非常重要,因为恐惧只需要了解即将发生的伤害性或令人不快的行为。

殴打的含义是什么?

故意和直接地对他人使用任何体力被称为殴打。它是以粗鲁、愤怒、报复或傲慢的方式对他人进行的身体打击或触摸。侵害构成殴打,因为简单地说,它是一种公开的行为,表明迫切想要实施殴打的意图。它与侵害的主要区别在于,它需要发生肢体接触才能完成。它不能仅仅指用手持武器造成的伤害;相反,它涵盖了任何一方因第三方发射的弹丸而受伤的情况。

侵害构成殴打,因为简单地说,它是一种公开的行为,表明迫切想要实施殴打的意图。它与侵害的主要区别在于,它需要发生肢体接触才能完成。它不能仅仅指用手持武器造成的伤害;相反,它涵盖了任何一方因第三方发射的弹丸而受伤的情况。无论力量是直接作用于人体还是作用于与之接触的任何物体,都没有区别。但是,原告必须证明所使用的武力是不正当的,才能确立殴打侵权行为。

因此,向某人泼水是侵害,用任何水滴击打他则是殴打。因此,骑马冲向某人或骑马撞向他们构成侵害。作为恶作剧,从将要坐下的那个人那里拉开椅子,直到他们与地板接触之前都是侵害;在那时,它就是殴打。诱导殴打通常被称为侵害。然而,并非所有动手动脚的行为都构成殴打。必须考虑当事人的意图。例如,仅仅因为你叫了某人而触摸他并不构成殴打。

侵害与殴打的区别

根据上述讨论,下表突出了侵害与殴打的主要区别:

侵害殴打
并非每次侵害都包含殴打。殴打总是包含侵害。殴打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侵害。
侵害是企图实施殴打。故意对他人使用武力,且无正当理由,被称为殴打。
旨在威胁他人。旨在伤害他人。
不需要发生肢体接触。在殴打中,必须发生肢体接触
仅仅怀疑危险就足以构成侵害。殴打必须有真正的体力施加。

结论

经过这次广泛的讨论,我们能够得出结论,尽管侵害和殴打看起来很相似,但它们实际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肢体接触是主要区别。侵害的主要要素是原告预期会发生直接的身体接触,原告对这种接触有合理的预期,以及被告的干预行为是故意的。相反,殴打的主要要素是该行为是为了使他人或第三方害怕有害或令人反感的接触,而他人未同意这种接触。

常见问题

Q1. 侵害与殴打有什么区别?

答:侵害是指使他人合法地害怕立即遭受暴力。这意味着恐惧的对象必须是任何理性的人都会认为对其构成危险的对象。殴打是指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的错误行为。

Q2. 殴打是什么类型的行为?

答:殴打是指触摸未同意被触摸或明确要求你停止触摸的人。例如,如果反复捏、拍打或击打同事的桌子,并且所使用的武力足以造成伤害,并且目的是这样做,则会被视为殴打。

更新于: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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