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责杀人和谋杀的区别
杀人的罪行自古以来一直是世界各地所有司法系统中刑法中最主要的部分。虽然杀人行为通常被普遍理解为构成杀人罪(杀害人类),但1860年的印度刑法典对其进行了精确的定义,并作出了细微的区分。该法典规定了两种类型的非法杀人罪,分别界定为可责杀人罪和谋杀罪。
此外,表面上它们可能看起来很相似,但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这种区别在于行为的程度,因为在犯罪的实施过程中,意图和知识的程度范围很广。此外,从字面上讲,可责杀人罪是属,谋杀罪是种,因为每一宗谋杀罪都是可责杀人罪,但并非每一宗可责杀人罪都是谋杀罪。
可责杀人罪是什么意思?
IPC 第 299 条定义了可责杀人罪,第 304 条规定了对该罪行的处罚和罚款。可责杀人罪基本上是一种可处以最高刑罚的罪行,针对的是人类行为,其意图或知道进行此类行为或造成伤害会导致某人死亡。
该条款明确指出,可责杀人罪有三个基本要素,需要全部满足:
死亡必须已经发生;
该人的死亡必须是他人行为造成的;
该行为必须是出于以下目的:
意图造成死亡;或
意图造成可能导致死亡的身体伤害;或
明知这样做可能导致死亡。
因此,不仅是行为(actus reus),而且是心理因素(mens rea)也至关重要,才能构成犯罪,因此,两种行为的影响必须导致造成死亡,这在该法典中构成可责杀人罪。
谋杀罪是什么意思?
1860 年印度刑法典第 300 条描述了谋杀罪,第 302 条规定了对该罪行的最高处罚,该处罚在该国适用。该条规定,如果可责杀人罪是在四种特定情况下发生的,则构成谋杀罪,但是,如果它属于任何例外情况,则不构成谋杀罪,而仅保留为可责杀人罪。
相关条款列举了以下情况,如果可责杀人罪是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则构成谋杀罪:
意图造成死亡;或
意图造成被告知道会造成死亡的身体伤害;或
意图造成在自然情况下足以导致死亡的身体伤害;或
知道该行为非常危险,要么会导致死亡,要么会导致可能导致死亡的身体伤害,没有任何借口。
因此,被告的知识和意图以及行为的强度或程度决定了谋杀罪的构成。
可责杀人和谋杀的区别
表格形式的比较展示了可责杀人罪和谋杀罪之间的细微差别:
依据 |
可责杀人罪 |
谋杀罪 |
---|---|---|
范围 |
人杀害人是杀人罪,但只有非法杀人才是可责杀人罪。 |
只有那些属于第 300 条 4 个条款范围内的可责杀人罪才构成谋杀罪。 |
确定性程度 |
违法者行为仅有可能导致对其造成伤害的人死亡,因为要么存在意图,要么存在知识,而不是两者兼而有之。 |
可以肯定死亡将是不可避免的结果,因为违法者的行为是出于造成死亡的意图,并且知道这种伤害足以做到这一点。 |
例外情况 |
可责杀人罪没有例外情况。 |
谋杀罪有五个例外情况,如果满足任何一个例外情况的标准,则谋杀罪将降级为可责杀人罪。这些是严重和突然的挑衅;正当防卫;公务员的行为;突然的争斗和同意。 |
严重性 |
导致死亡的行为的严重性较低。 |
导致死亡的行为的严重性极高。 |
处罚 |
十年或终身监禁和/或罚款。 |
终身监禁或死刑,并处罚款。 |
结论
印度刑法典规定,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杀害人构成可责杀人罪,行为的严重性和意图的严重性越高,谋杀罪的程度就越高,处罚的严厉程度也越高。因此,被告的意图和知识是区分谋杀罪和可责杀人罪的决定性因素,因为法律假定后者对行为结果的确定性较低。
常见问题
所有谋杀罪都是可责杀人罪吗?
虽然所有类型的谋杀罪都是可责杀人罪,但并非所有可责杀人罪都是谋杀罪。根据刑法典,谋杀罪是种,而可责杀人罪是属。杀人罪并非总是应受惩罚的谋杀罪,反之亦然。IPC 的第 299 条和第 300 条分别处理谋杀罪和可责杀人罪的定义。
可责杀人罪的例子是什么?
故意造成死亡或知道在坑上铺设树枝和草皮的行为很可能导致死亡。Z 踩在上面,以为地面是坚实的,掉进去了,受了致命伤。A 通过犯下可责杀人罪违反了法律。A 知道 Z 躲在灌木丛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