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尔扎·哈米德拉·贝格:印度前首席大法官
米尔扎·哈米德拉·贝格法官于1913年2月22日出生于北方邦勒克瑙。他主要处理涉及刑事和宪法的案件。他的著作还包括关于财产法和公务员法判决的内容。他的前任是A.N.雷法官,继任者是Y.V.钱德拉楚德法官。他于1988年11月19日在新德里去世(享年75岁)。
早年生活和教育
他的父亲,米尔扎·萨米乌拉·贝格,是海德拉巴邦的首席大法官,在海德拉巴邦事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的叔叔,沙赫纳兹·侯赛因,是世界知名的整形外科医生。M.H.贝格,像当时许多其他海德拉巴贵族的孩子一样,就读于圣乔治文法学校,在那里他因在剑桥高级中学毕业考试中获得第一名而获得金牌。1931年,M.H.贝格进入剑桥大学著名的三一学院,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主修考古学、人类学和历史。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他学习政治学、经济学和法律。他成为林肯律师学院的成员。1941年,他在英国获得了律师资格。
职业生涯
米尔扎·哈米德拉·贝格法官在以下时期开始了他的法律职业生涯
获得学位后,M.H.贝格回到印度,开始在阿拉哈巴德和梅鲁特担任阿拉哈巴德高等法院的律师。
M.H.贝格开始在法律领域积累经验。他于1949年在印度联邦法院注册为律师,并随着时间的推移,晋升为最高法院的律师。
在各方面都积累了大量的业务之后,他成为北方邦逊尼派中央瓦克夫委员会的常驻法律顾问,并经常在市政组织面前出庭。
在被提升到阿拉哈巴德高等法院法官之前,贝格积累了作为律师的经验,1963年6月11日,他被任命为阿拉哈巴德高等法院法官。他担任刑事、民事和税务法院的法官。
晋升后,他被任命为公司法官,并从1967年中到1970年负责高等法院的婚姻和遗嘱继承管辖权。
1971年1月,M.H.贝格被任命为喜马偕尔邦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
在担任喜马偕尔邦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短暂时间后,1971年12月12日,贝格被提升为印度最高法院法官。
事实 | 细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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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米尔扎·哈米德拉·贝格 |
出生日期 | 1913年2月22日 |
毕业院校 | 圣乔治文法学校 |
任期 | 1977年1月29日 – 1978年2月21日 |
总统 | 法赫鲁丁·阿里·艾哈迈德 |
前任 | A. N. 雷 |
继任者 | Y. V. 钱德拉楚德 |
担任法官 | 阿拉哈巴德高等法院法官 公司法官 喜马偕尔邦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 印度最高法院法官 印度首席大法官 |
著名判决
著名的判决包括:
贝内特·科尔曼诉印度联盟(1973 AIR 106, 1973 SCR (2) 757)
在本案中,一些媒体公司对1955年进口管制令对进口新闻纸的限制提出异议。贝格法官强调了新闻自由的重要性,并裁定,对基本权利的任何限制都必须通过“合理性”标准。
克萨瓦南达·巴拉蒂诉喀拉拉邦及他人((1973) 4 SCC 225; AIR 1973 SC 1461)
他曾在许多其他重要的宪法案件中担任法官,法院裁定议会无权改变宪法的基本框架。在克萨瓦南达·巴拉蒂案中,贝格法官发表了少数意见,并援引了第368条赋予立法机构的广泛权力以及“后果检验”,从而维持了第24、25和29条修正案的有效性。
贾巴尔普尔地区行政长官诉希夫坎特·舒克拉(1976 AIR 1207, 1976 SCR 172)
此案俗称“人身保护令案”,A.N.雷、M.H.贝格、Y.V.钱德拉楚德和P.N.巴格瓦蒂法官的大多数裁决认为,在紧急状态下,高等法院不能执行人身保护令。贝格法官裁定,在紧急状态下,个人主张个人自由的权利将被暂停。判决几个月后,贝格法官接替H.R.克汉纳法官担任首席大法官。
曼尼卡·甘地诉印度联盟(AIR 1978 SC 597; (1978) 1 SCC 248)
在本案中,由贝格法官领导的九名法官组成的法庭主持了对宪法第19条和第21条适用性的讨论。判决由他撰写,并裁定未经法律程序没收护照违反了第21条。此外,他认为,第21条显然是针对总统权力过大的保障。
同样,1988年,米尔扎·哈米德拉·贝格法官因其对法律和公共事务的贡献而获得印度第二高的平民荣誉——帕德玛维布尚勋章。他是国际法协会和世界法官协会的成员。贝格出版了两本关于印度穆斯林政治的书籍:《世俗主义对生活和法律的影响》和《亚洲的人权》。在他七年的最高法院任期内,他写了194个判决,参与了562个法庭审理。
常见问题
问1. 谁任命米尔扎·哈米德拉·贝格为印度首席大法官?
答:1977年1月29日,法赫鲁丁·阿里·艾哈迈德总统任命米尔扎·哈米德拉·贝格为印度首席大法官。
问2. 米尔扎·哈米德拉·贝格法官的主要成就是什么?
答:1988年,米尔扎·哈米德拉·贝格法官获得帕德玛维布尚勋章:这是印度第二高的平民奖,表彰他对法律和公共事务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