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拉詹德拉·巴布:印度前首席大法官
S·拉詹德拉·巴布法官于1939年6月1日出生。他是一位印度律师,后来成为法官。他曾担任印度第34任首席大法官;然而,他的任期不到一个月。拉霍蒂法官在最高法院任职期间撰写了426项判决。在他之前是V·N·哈雷法官,之后是拉梅什·钱德拉·拉霍蒂法官。
早年生活和教育
S·拉詹德拉·巴布法官出生于卡纳塔克邦班加罗尔。他在一个著名的印度教家庭长大。他毕业于卡纳塔克大学贝尔高姆拉贾·拉卡玛戈达法学院。
职业生涯
S·拉詹德拉·巴布法官在以下时间段开始了他的法律职业生涯 -
1988年2月,巴布被选为卡纳塔克高等法院的常任法官。
1997年9月25日,他被选为印度最高法院的法官。
2004年5月2日被任命为印度首席大法官。
2007年4月2日至2009年5月31日,巴布担任国家人权委员会主席。
事实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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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S·拉詹德拉·巴布 |
出生日期 | 1939年6月1日 |
母校 | 贝尔高姆拉贾·拉卡玛戈达法学院 |
任期 | 2004年5月2日 - 2004年6月1日 |
总统 | A·P·J·阿卜杜勒·卡拉姆 |
前任 | V·N·哈雷 |
继任 | 拉梅什·钱德拉·拉霍蒂 |
作为法官 |
卡纳塔克高等法院常任法官 最高法院法官 印度首席大法官 |
著名判决
著名的判决包括 -
丹尼尔·拉蒂菲等人诉印度联邦
在本案中,1986年《穆斯林妇女(离婚权利保护)法》被质疑违宪。该法律将穆斯林离婚妇女获得赡养费的权利限制在约三个月的“伊达特”期限内。因此,不同宗教背景的离婚妇女获得的赡养费分配不均。巴布法官领导的小组肯定了该法律的合法性。然而,他将保障穆斯林妇女获得“公平合理”赡养费的义务纳入了该法律。
基肖里诉德里邦(1999年1 SCC 148)
本案中做出了重要裁决。为了减轻死刑,巴布法官使用了群体心理学的概念。本案涉及1984年印度总理英迪拉·甘地遇刺后爆发的反锡克教徒骚乱。巴布法官在决定是否应判处有罪者死刑时,区分了个人出于自由意志做出的行为和受群体要求伸张正义而驱使和强迫的行为。如果被告参与了后者,则不能判处死刑。这导致死刑被改为无期徒刑。
退休后
拉詹德拉·巴布法官在退休后于2007年4月担任国家人权委员会主席。在他的领导下,人权委员会通过特别关注提高当地和基层的人权意识,增加了对人权侵犯受害者的赔偿,并加快了案件审理速度。
常见问题
Q1. 高级法院法官的任期是多久?
A. 高级法院法官在任职至62岁之前一直担任该职位。总统在与印度首席大法官、邦州州长和该高级法院首席大法官协商后,任命每位高级法院法官。
Q2. 在高级法院任命附加法官的最长期限是多少?
A. 每个高级法院都必须有一位首席大法官,以及印度总统可能不时任命的任何附加法官。此外,总统有权任命附加法官担任不超过两年的临时职务,以处理高级法院的工作量。
Q3. 法官(高级法院)的任命程序是什么?
A. 总统在与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和邦州各自高级法院协商后,认为出于目的而必要,每位高级法院法官应由带有其签名的令状任命,并应在62岁之前一直担任该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