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姆·皮罗伊·巴鲁查:印度前首席大法官
萨姆·皮罗伊·巴鲁查大法官于1936年11月1日出生。他是一位印度律师,后来成为最高法院法官。他担任首席大法官一年多。巴鲁查大法官在其整个职业生涯中撰写了344项判决,并参与了1307个法庭审判。他以其在宪法问题上的观点而闻名。他的前任是阿达什·塞因·阿南德大法官,继任者是布平德·纳特·基帕尔大法官。
早年生活和教育
他出生于锡金。他在一个著名的印度教家庭长大。他获得了理学士学位,后来获得了法学士学位。
职业生涯
萨姆·皮罗伊·巴鲁查大法官的法律职业生涯始于以下时期:
1960年,他开始在孟买高等法院担任律师。
1977年,他被任命为增设法官。
1978年,他的法官职位转正,1991年,他被任命为卡纳塔克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
1992年,他被任命为印度最高法院法官,后来于2001年被任命为印度首席大法官。
事实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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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萨姆·皮罗伊·巴鲁查 |
出生日期 | 1936年11月1日 |
毕业院校 | 未知 |
任职期间 | 2001年1月11日 – 2002年5月6日 |
总统 | A. P. J. 阿卜杜勒·卡拉姆 |
前任 | 阿达什·塞因·阿南德 |
继任 | 布平德·纳特·基帕尔 |
作为法官 |
孟买高等法院增设法官 孟买高等法院正式法官 卡纳塔克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 最高法院法官 印度首席大法官 |
著名判决
著名的判决包括:
B.R.卡普尔诉泰米尔纳德邦案 ((2001) 7 SCC 231)
在本案中,法庭认定,任何因刑事定罪和随后的监禁而被禁止在州议会任职的人,都不能被选为首席部长。这一决定主要通过巴鲁查法官的推理作出。它通过将第164(1)条的解读与第164(4)条相结合来实现这一目标。由于本案的判决,贾亚拉利塔被免除了泰米尔纳德邦首席部长的职务。
最高法院律师协会诉印度联邦案 ((1998) 225 SC)
本案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当律师被发现犯有藐视法庭罪时,最高法院是否可以暂停律师的执照作为一种处罚。包括巴鲁查法官在内的法庭认定,法院不应越权干预其他法定机构的运作。因此,认定印度律师协会有权在本案中暂停执照,法院必须合理行使第142条赋予的权力。
印度最高法院诉民事咨询管辖权案 ((1994) 6 SCC 360)
在本案中,巴鲁查大法官代表自己和艾哈迈迪法官发言,认为宪法第217(1)条中“与首席大法官协商”一词意味着与多个法官协商,而不仅仅是与首席大法官协商。法庭还裁定,每当法官在高等法院之间调动或被任命到最高法院时,首席大法官必须与四位资深最高法院法官进行沟通。此外,在任命高等法院法官之前,首席大法官应至少与两位资深最高法院法官进行沟通。
常见问题
问1. 谁任命巴鲁查大法官为印度首席大法官?
答. 前总统K. R. 纳拉亚南任命巴鲁查大法官为印度首席大法官。
问2. 谁任命印度总统?
答. 议会两院的民选议员以及各邦和中央直辖区的立法机关的民选议员组成了选举总统的选举团。
问3. 哪个基金支付最高法院法官的薪水?
答. 印度的合并基金支付印度总统的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