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摩的概念
哲学和道德紧密相连,只有透彻理解印度的宗教和哲学传统才能正确理解它们。伦理学在印度是一个复杂且多层面的课题,因为它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宗教和哲学传统。印度的道德,像印度文化其他方面一样复杂且多层面,反映了这种形而上学观点和价值观态度的多样性。然而,必须避免认为存在一种独特的能够被称为“印度式”的世界观、伦理观或道德规范。尽管印度传统对新的概念和理想持开放态度,但它已将其中一些纳入其宗教道德哲学。
什么是达摩 (Dharma)?
“达摩 (Dharma)”是印度语,意为道德和伦理。“达摩”一词源于词根“dhr”,意为“支撑”。因此,达摩通过作为一种统一的力量,维持人类文明的稳定和发展。如果人类文明要繁荣发展,那么道德行为至关重要。在印度教中,达摩和道德是交织在一起的。《达摩沙斯特拉》和《吠陀经》进行吠陀祭祀和其他仪式,“达摩”指的是吠陀经中的终极真理和力量。因此,吠陀经将达摩定义为特殊的责任。达摩通常也被定义为人们根据其种姓和人生阶段所承担的义务(瓦尔纳阿什拉玛达摩)。
因此,根据许多印度教思想家的观点,尽职尽责将导致获得天堂、在来世获得更好的出身,甚至在今生获得富裕。因此,印度教的达摩概念与其与仪式和种姓相关的义务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为人所知。此外,仅源于道德的义务却被掩盖了。然而,印度教哲学家支持并鼓励实践那些将人定义为人的道德品质和标准。萨达拉纳达摩 (Sadharana Dharma),或普遍义务,指的是这些道德品质。因此,在印度教中,“达摩”一词有两个含义:
履行仪式祭祀和种姓职责。
应用道德品质和标准。
吠陀时期的达摩
印度伦理可以追溯到吠陀经,特别是《梨俱吠陀》,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其早期发展。贯穿一切的道德准则或统一秩序的概念被称为“rta”,它是《梨俱吠陀》的基本伦理概念之一。另外两个重要的概念,达摩和业力,都源于“rta”一词。达摩有各种各样的含义,但最常与义务相关联。业力的概念表示支配人类行为并决定这些行为相应奖惩的单一道德规范。
这两个概念的基础是“Rta”。对神明的爱和崇拜是吠陀伦理中更重要和更基本的部分。那些进行这些祭祀和经文中规定的仪式责任的人将实现天堂的永恒快乐,因为祭祀的正确执行反映了道德秩序或法律。因此,吠陀印度教的伦理本质上是神本位的。
与《梨俱吠陀》相反,《奥义书》指出,从短暂的存在中解脱出来,以及对灵魂内在本质的认识,是人生最大的目标。以阿特曼为中心和知识论是奥义书伦理的主要特征。根据《奥义书》,吠陀祭祀对于实现解脱来说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人们不断被鼓励追求自身的个人解脱,并且少关心其他社会和道德义务。
这种知识分子个人主义无疑威胁着社会道德的原则。《奥义书》强调自我与梵我一元论的联系和体认。只有在这个形而上学空间里,我们才能讨论奥义书伦理。根据最早的《奥义书》,一位烧尽邪恶并摆脱邪恶的圣人是理想的圣人。我们可以看到《奥义书》在强调避免邪恶方面明显的道德信息。根据《伽他奥义书》1.2.24,一个总是肮脏的人会一次又一次地重生,无法实现最高的目標。为了实现人的形而上学善,良好的行为是必要的(自我与梵我的同一性)。此外,一个明智的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与上帝相似的本性。因此,从《奥义书》中可以看出,一个明智的人不会犯罪。他停止作恶和运用知识,并弥补了他前世所做的错事。
瓦尔纳阿什拉玛达摩 (Varnashrama Dharma)
瓦尔纳阿什拉玛是吠陀存在系统的名称,瓦尔纳-达摩 (Varna-dharma) 是梵语,意为社会等级。它旨在维护社会秩序、社会进步和社会和谐,同时也促进个人和平与成长。“瓦尔纳 (Varna)”在《梨俱吠陀》中指的是肤色,人类被分为雅利安人和达萨人。达萨人皮肤黝黑,而雅利安人皮肤苍白。“Varna”一词源于词根“vr”,意为挑选或选择。瓦尔纳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等级,指的是社区中的特定群体或阶级。瓦尔纳一词通常指普鲁沙苏克塔 (Purusa-sukta) 中人类社会中的四个角色。普鲁沙苏克塔中出现了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等词语。然而,这些词语并非用来表示四个瓦尔纳,而是指整个社会的四个角色。
根据普鲁沙苏克塔,整个宇宙是普鲁沙(宇宙自我)的显现。婆罗门的嘴唇、刹帝利的胳膊、吠舍的大腿和首陀罗的脚构成一个身体。作为交流场所的嘴巴代表教育,胳膊代表权力,大腿代表生产性努力,脚代表其他体力劳动。因此,这四个词语指的是四个功能,而不是四个瓦尔纳。与种姓制度一样,基于种姓或出生而来的瓦尔纳现在具有压迫性和剥削性。
由于吠陀社会学的基础是吠陀心理学,瓦尔纳是基于一个人的个性、斯瓦巴瓦 (svabhava) 或古纳 (guna)。根据吠陀心理学,人的心灵具有三种特性、倾向或气质。它们揭示了一个人的真实性格。它们是:拉贾斯 (rajas)——活跃;塔玛斯 (tamas)——被动;萨特瓦 (sattva)——非活跃,具有纯洁、善良、智慧和知识的品质。瓦尔纳是个人用来促进其精神成长的选择方法。它代表了人类心灵的心理基础、倾向和方向。四个瓦尔纳代表了人类的四种基本本性,并暗指四种社会秩序。它是根据人们的倾向(pravrittis,或“享受生活”)对人们进行的全面描述。
它并不代表生活中的职业(vrittis)。一个人的职业可以改变,但一个人的本性不能改变。当瓦尔纳被理解为一种职业而不是一种倾向时,种姓或种姓制度就出现了。吠陀社会学讨论的是瓦尔纳制度,而不是种姓制度。瓦尔纳是基于才能或能力的社会分层。因为它依赖于一个人的特质,所以没有哪个瓦尔纳优于或劣于其他瓦尔纳。因此,它代表了平等主义的精神。
达摩沙斯特拉和史诗中的伦理
印度教仪式和社会道德的主要文本是摩奴法典和其他达摩沙斯特拉的制度。虽然《摩奴法典》优先考虑社会制度而非个人主义,《奥义书》则强烈强调个人的自由。印度教的社会道德在许多方面是相对的,因为一个人虽然是个体,但他属于一个家庭、一个亚种姓,并且总是受到他所处的家庭的照顾。人们承认,人的义务与空间(Yuga)和时间(Desa)有关。一个人的责任也与其瓦尔纳(等级)和生命阶段(阿什拉玛)密切相关。摩奴将某些美德宣布为普遍的。它们是:清洁(saucha)、不偷窃(asteya)、自制(dharma)、自我宽恕(kshama)、宽恕(kshama)、对至高无上的阿特曼的了解(vidhya)、诚实(sathya)和缺乏愤怒(akrodha)。这些道德品质被称为萨达拉纳达摩 (Sadharana Dharma),即共同的、普遍的道德。因此,虽然每个达摩沙斯特拉、史诗和往世书都有其独特的目的,但它们似乎在伦理方面具有相似的“伦理规范”。
达摩的概念-3
根据印度教哲学,梵行期 (Brahmacari)(学生,受限于独身)是构成人生的四个阶段或阿什拉玛 (Ashramas) 之一。第二个阶段是家主,然后是森林居住者 (Vanaprastha) 和萨尼雅辛 (Sannyasin)(苦行僧)。男人应该经常经历这些阶段;他们应该足够早地开始。一个人必须在按照正确的顺序学习吠陀经,甚至只学习一部吠陀经之后,并且不放弃独身的情况下,加入家主阶层。此外,只有当他注意到皮肤上的皱纹、头发变白以及孙子的出现时,家主才必须退到荒野。这个人作为苦行僧,度过人生的第四部分,在森林中完成了人生的第三个阶段,并放弃了依恋之后。这种顺序被认为对 Jivatma 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组织至关重要。
结论
印度教也认识到,人的达摩,包括他所有的义务和品质,会随着时间而发展。印度宗教传统非常多样化。因此,我们必须选择那些与我们现代原则最一致的元素,同时坚决拒绝那些不符合我们现代原则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