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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时事 - 法案及法律
1 - 议会通过了2019年贾利安瓦拉·巴格国家纪念碑(修正)法案
议会已通过2019年贾利安瓦拉·巴格国家纪念碑(修正)法案。该法案旨在修订1951年贾利安瓦拉·巴格国家纪念碑法案。它包含一项条款,即取消国会党主席作为受托人的身份,并澄清,当人民院中没有反对党领袖时,最大的反对党单一股党领袖将担任受托人。
该法案还允许中央政府在未说明任何理由的情况下,终止被提名受托人的任期,即使该任期尚未届满。
2 - 内阁批准了2019年税法(修正案)法案
中央内阁已批准提案,以引入2019年税法(修正案)法案,以取代条例。政府于2019年9月通过了2019年税法(修正案)条例(该条例),以通过对公司税规则进行某些修正来刺激经济。
做出的主要修正是:
现有国内公司可以选择按22%的税率加上10%的附加费和4%的附加税进行纳税,前提是不申请任何激励/减免。
2019年10月1日或之后成立并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开始生产的国内制造公司,可以选择按15%的税率加上10%的附加费和4%的附加税进行纳税,前提是不申请任何激励/减免。
3 - 内阁批准了船舶回收法案的提案
中央内阁已批准制定2019年船舶回收法案以及加入2009年《关于船舶安全和环保回收的香港国际公约》的提案。
拟议的法案将限制和禁止使用或安装危险材料,无论船舶是否用于回收均适用。对于新船,对危险材料的使用限制或禁止将立即生效,即从立法生效之日起;而现有船舶将有五年的时间来遵守规定。
4 - 内阁在人民院批准了2019年金融服务中心管理局法案
中央内阁批准撤回2019年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管理局法案(该法案于2019年2月12日在联邦院提出,并在联邦院待审),并在人民院提出该法案。人民院秘书处已传达,根据宪法第117(1)条,这是一项财政法案,应相应地在人民院提出。
政府将为国际金融服务中心设立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目前,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的银行、资本市场和保险部门分别由多个监管机构监管——即印度储备银行、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保险监管发展局。
5 - 内阁批准了2019年产业关系法案
中央内阁已批准在议会提出2019年产业关系法案。该法案建议合并1926年《工会法案》、1946年《工业就业(常设规章)法案》和1947年《劳资纠纷法案》。
该法案提出了一个法律框架,通过全国范围的合同工来引入“定期就业”的概念。公司将能够直接根据定期合同雇用工人。政府批准裁员所需的员工数量阈值保持不变,为100名员工。
6 - 内阁批准了一项法案,该法案旨在授予德里未经授权居民所有权
中央内阁已批准一项法案,该法案为向居住在德里近400万未经授权居民授予所有权提供法律框架。
《德里国家首都地区(承认未经授权居民的财产权)法案,2019》将允许登记财产,并为该市1731个未经授权居民提供注册费和印花税方面的某些减免。拟议的法案还旨在认可赠与协议、遗嘱、买卖协议、购买和占有文件,这将为此目的提供一次性宽松。
7 - 人民院通过了2019年达德拉和纳加尔哈维利以及达曼和第乌法案
人民院通过了2019年达德拉和纳加尔哈维利以及达曼和第乌(合并联邦属地)法案。这将带来行政便利,加快发展,并有效实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计划。合并后的实体将受孟买高等法院的管辖。
该法案规定通过提高效率和减少文书工作来更好地向这两个联邦属地的公民提供服务;减少行政支出;统一政策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