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信息技术法案
正如第一章所述,印度政府颁布了信息技术(IT)法案,其主要目标是促进和便利合法的电子、数字和在线交易,并减轻网络犯罪。
IT法案的显著特点
IT法案的显著特点如下:
为了使该法案更具技术中立性,数字签名已被电子签名取代。
它详细阐述了违法行为、处罚和违规行为。
它概述了网络犯罪的司法体系。
它在一个新的章节中定义了网络咖啡馆,即任何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场所,由任何人以正常的商业行为向公众提供。
它规定成立网络监管咨询委员会。
它基于1860年《印度刑法典》、1872年《印度证据法》、1891年《银行家账簿证据法》、1934年《印度储备银行法》等。
它增加了第81条的规定,该规定指出,本法案的规定具有优先效力。该规定指出,本法案中任何内容均不限制任何人行使《1957年版权法》赋予的任何权利。
IT法案的框架
以下几点定义了IT法案的框架:
IT法案包含13章和90条。
IT法案2000年中的最后四条,即第91条至第94条,涉及对1860年《印度刑法典》、1872年《印度证据法》、1891年《银行家账簿证据法》和1934年《印度储备银行法》的修正,已被删除。
它从第一章的初步方面开始,第一章处理第1条中的法案的简称、范围、生效和适用。第2条规定定义。
第二章涉及电子记录、数字签名、电子签名的认证等。
第十一章涉及违法行为和处罚。本法案的这一部分规定了一系列违法行为及其处罚。
此后,规定了关于尽职调查、中介机构的作用以及一些杂项规定。
该法案包含两个附表。第一附表处理本法案不适用的文件或交易。第二附表处理电子签名或电子认证技术和程序。第三和第四附表已被删除。
IT法案的适用
根据第1条第(4)款,本法案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适用于第一附表中规定的文件或交易。以下是不适用该法案的文件或交易:
票据(支票除外),定义见1881年《票据法》第13条;
授权书,定义见1882年《授权书法》第1A条;
信托,定义见1882年《印度信托法》第3条;
遗嘱,定义见1925年《印度继承法》第2条第(h)款,包括任何其他遗嘱处置;
任何合同,用于出售或转让不动产或此类财产中的任何权益;
中央政府可能通知的任何此类文件或交易类别。
IT法案中的修正案
IT法案通过第91-94条对四个法令进行了修正。这些变更已列在附表1-4中。
第一附表包含对刑法典的修正。它扩大了“文件”一词的范围,使其涵盖电子文件。
第二附表涉及对印度证据法的修正。它与将电子文件纳入证据定义有关。
第三附表修正了银行家账簿证据法。这项修正改变了“银行家账簿”的定义。它包括存储在软盘、磁盘、磁带或任何其他形式的电磁数据存储设备中的数据的打印输出。在“认证副本”的表达中也进行了类似的更改,以将其范围内的打印输出包括在内。
第四附表修正了印度储备银行法。它与通过电子方式在银行之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资金转移的监管有关。
中介机构责任
处理任何特定电子记录的中介机构是指代表他人接受、存储或传输该记录或提供与该记录相关的任何服务的人。.
根据上述定义,它包括以下内容:
- 电信服务提供商
- 网络服务提供商
- 互联网服务提供商
- 网络托管服务提供商
- 搜索引擎
- 在线支付网站
- 在线拍卖网站
- 在线市场和网络咖啡馆
修正法案的要点
新修订的法案具有以下要点:
- 它强调隐私问题并突出信息安全。
- 它详细阐述了数字签名。
- 它阐明了企业的合理安全实践。
- 它关注中介机构的作用。
- 增加了网络犯罪的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