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和邮寄能否形成有效合同?
当受要约人对要约的承诺到达要约人知晓时,合同即告成立,这种承诺可以通过亲自或任何其他沟通方式传达给要约人。由于1872年印度合同法没有规定要约或承诺的具体沟通方式,因此,通常理解,任何在要约中规定的或在业务惯例中普遍使用的沟通方式都可以用于此目的。
承诺或要约是如何传达的?
当要约人将要约告知受要约人时,合同即告开始,当受要约人将对要约的承诺告知要约人时,合同即告完成。受要约人有两种选择将承诺传达给要约人,即可以按照要约中规定的方式和方法进行,也可以使用对双方来说都方便且可行的沟通方式。
以下是承诺或要约传达的方式:
沟通方式 - 合同可以通过任何在缔约时公众普遍使用和流行的沟通方式达成。例如,在当前时代,电子方法被广泛使用,但旧方法也仍然存在,尽管由于电子方法的快速发展,其使用率正在下降。
然而,在古代,合同通常由人们亲自签订,而在中世纪,随着电报和电话服务的出现,这些方式被广泛用于签订合同,尤其是在相距较远的人们之间。
电话和邮寄 - 电话和邮寄是几个世纪以来最常用的两种签订合同的沟通方式。这两种方法效率更高,效果更好,因为它们不仅提供了合同形成不同阶段的证据,还为合同当事方提供了在做出最终决定之前重新考虑其决定的时间和空间。
印度合同法第4条 - 1872年印度合同法第4条似乎是在电话和邮寄作为传达承诺和拒绝要约的方式的背景下制定的。由于该条中规定的模式和程序与电话和邮寄的工作流程相呼应,因此普遍认为邮寄是合法授权的创建有效合同的方式之一。
电话和邮寄如何达成有效合同?
如果合同是在遵循适当程序后创建和形成的,则该合同为有效合同。电话和邮寄不仅用于将要约告知受要约人,还用于将承诺告知要约人。
电话 - 电话是一种电子且即时的沟通方式;因此,一旦一方表示同意,另一方收到同意,合同即告成立,并且当事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产生。
邮寄 - 邮寄稍微复杂一些,因为这里当事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非同时产生;相反,它们随着邮寄的不同阶段的发展和完成而产生。
例如,当要约人将要约发送给受要约人时,要约人即受要约约束,但可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知晓之前撤销要约。
此外,承诺对于受要约人来说,在投入发送时即告完成,对于要约人来说,在到达其知晓时即告完成。因此,如果受要约人希望,他可以在此之前撤销承诺,但一旦沟通完成,则不可撤销,因为此后合同即告成立。
结论
电话和邮寄是合同不同阶段中两种重要且有效的沟通方式,但它们在其各自的领域中运作方式有所不同。电话使合同立即生效,当事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产生。虽然邮寄需要时间才能完成,但当事方的权利和义务随着每个步骤的完成而产生,合同仅在最后才形成。然而,这两种方法都是普遍的沟通方法;因此,使用它们做出的任何承诺都构成有效且合法的合同。
常见问题
一方何时可以行使撤销权?
当一方针对该人的沟通投入发送时,该方可以行使撤销权,但在沟通针对接收方完成之前,因此,它基本上是在撤销之前给出的同意或承诺。
电话沟通是否可以在任何阶段撤销?
如果承诺是通过电话传达的,但要约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收到,则在承诺到达要约人知晓之前,如果撤销通知传达给他,则承诺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