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商标保护
知名商标的保护是最难获得的。这种特殊的防御形式为其使用者提供了诸多好处。根据1999年《商标法》限制在任何类别或等级的产品和服务中注册和使用任何相同或令人混淆的类似商标的权利是最重要的优势。可以通过提交申请获得此益处。此优势最为突出。
知名商标的含义是什么?
商标是一个独特、有创意且有意义的标志、徽标或符号,个人、公司或任何其他企业都使用它来区分其产品或服务与其他产品或服务。它也赋予品牌个性。另一方面,知名商标也是商标,但区别在于知名商标表明了相应品牌的更高价值、商誉、信誉和市场信誉。商标因其持续时间、市场认可度和地域覆盖范围而成为知名商标;换句话说,仅仅通过其商标就知道该品牌的人数。但是,注册知名商标相对困难,需要略微不同的文件处理流程。
例如,在钢或玻璃容器以及其他此类包装上使用可口可乐商标表明可口可乐在国际市场的受欢迎程度。严禁使用可口可乐商标或类似商标。
知名商标保护的背景
“知名商标”的概念最初由1925年的《巴黎公约海牙修正案》提出,直到很久以后才真正付诸实施。值得注意的是,当时,该条款仅规定,如果同一商标与该国已在运营的知名商标冲突,则拒绝或不予注册该商标。
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它表明该条款仅规定拒绝或不予注册商标。重申一下,该文书并未对措辞进行定义;它所做的只是提供判定商标是否普遍认可的标准。
由于1934年的《公约伦敦修订本》和1958年的《公约里斯本修订本》,针对有争议商标的知名商标保护得到了加强。这两次修订分别于1934年和1958年进行。拥有诸如持续使用、好评如潮的商誉等品质成为绝对必要。因此,签署协议的国家仅在对在与市场上已有的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上未经授权使用知名商标的指控情况下才被要求进行干预。
1994年的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通常称为TRIPS协议)具有类似的方法。但是,知名商标的权利已扩展并分配给服务和商品。除此之外,TRIPS协议允许纳入其他标准,例如“相关公众”的知识等等。
这基本上意味着,为了使商标成为知名商标,它并不一定需要为公众所熟知,而只需要为特定人群所熟知。
除此之外,该协议还规定,即使所涉商品和服务不可比拟,知名商标提供的保护也可以发挥作用。前提是满足以下列出的两个条件:
使用此类不相似的商品或服务将表明与所有者的关联。
注册商标所有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不再需要严格遵守专业化概念。
1999年,巴黎联盟大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接受了关于知名商标的联合建议。
知名商标申请
申请人现在可以提交申请,将商标注册为“知名”商标,而以前只能通过法院、注册官和知识产权局(现已取消)在侵权、异议或更正程序中通过的命令来裁定和授予。申请人现在可以提交申请,将商标注册为“知名”商标。今年早些时候修订的2017年《商标规则》使得这最终成为现实。
结论
同样,知名商标是对个人或公司的一种特殊认可,因为其在更广泛的地理区域内拥有更高的知名度。此外,还有一些国际公约和协议,例如《巴黎公约》和《TRIPS协议》,它们为知名商标提供保护。这些公约和协议规定跨境承认知名商标,这有助于防止在其他国家/地区未经授权使用知名商标。
但是,如果有人通过使用他人的知名商标来侵犯他人的权利,则可以在相应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这涉及对未经授权使用商标的个人或实体提起诉讼,以阻止他们使用商标并寻求因造成的任何损害而造成的损害赔偿。
常见问题
Q1。知名商标的例子有哪些?
答:以下是一些知名商标的例子:
谷歌
可口可乐
苹果
Bose
沃尔玛
Reliance Jio
索尼
沃达丰等。
Q2。如何证明知名商标?
答:以下是一些证明商标为知名商标的方法:
广泛使用的证据
大量销售额和收入的证据
公众认可的证据
国际认可的证据
行业认可的证据
独家使用的证据
独特性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