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人类参与者的心理学研究


心理学试图弄清楚人类和动物为什么以它们的方式行为。通常,心理学家将行为描述为可见的动作,例如进食、回忆故事等等。那么潜意识的心理过程,例如思考和感受呢?

尽管思想和感受在物理上不可见,但它们会影响行为特征,例如反应时间和血压,这些特征经常被用来量化这些无形的过程。心理学研究的实际益处很多。这些益处包括:改进治疗心理疾病患者的技术、改进车辆设计使其更易于和更安全地操作,以及改进员工绩效和满意度的创新方法。

使用人类参与者的心理学研究

使用人类进行的研究极大地帮助我们增进了对生物学、行为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解。联邦、州和地方当局对这类研究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专业协会也制定了学科特定的规范、规则和条例,以确保研究参与者的福祉和权利。20 世纪 70 年代初,为了应对广泛报道的研究滥用行为,成立了生物医学和行为研究人体受试者保护国家委员会。

该委员会于 1979 年发表了《人体研究受试者保护的伦理原则和指南》报告,也称为《贝尔蒙特报告》,并为目前保护人体受访者的联邦法规奠定了伦理基础。下面简要列出了影响人体受试者研究方式的法律和法规。

HIPAA

1996 年的《健康保险携带和责任法案》(HIPAA) 是新法律的一部分,该法律解决了特定领域(例如电子医疗交易)中的隐私和安全问题。HIPAA 适用于健康计划、任何以电子形式发送任何健康信息的医疗保健提供者(与 HIPAA 涵盖的交易相关),以及医疗保健结算中心。

然而,HIPAA 的范围也延伸到外包商,因为该法案要求受涵盖实体将 HIPAA 义务强加于作为业务关联方的实体,这些实体与受涵盖实体进行交易并执行涉及使用受涵盖实体个体可用的健康信息的功能/服务,并接收健康信息。HIPAA 制定了两种类型的要求:隐私标准和安全标准。隐私规则禁止披露或使用受保护的健康信息,除非个人明确批准或法律要求。安全规则是前者的一个子集,当受保护的健康信息以电子方式传输或存储时生效。

公共卫生服务法案

公共卫生服务法案是 1944 年在美国通过的一项联邦法律。美国法典第 42 篇(公共卫生和福利),第 6A 章,包含完整的法令(公共卫生服务)。该法案首次确立了联邦政府的检疫管辖权。它责成美国公共卫生服务部门防止从其他国家向美国进口、转移和传播传染病。公共卫生服务法案提供了最初的授权,允许任命科学家和特别顾问“不考虑公务员规章”,称为第 42 条任命。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 (NIH)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 (NIH) 是负责进行和资助生物医学和行为研究的主要联邦机构。它在生物医学研究培训和健康信息传播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目标是寻求有关生命系统性质和行为的基本信息,并利用这些知识来改善健康,延长寿命,并最大限度地减少疾病和残疾。

该机构由负责一般政策和项目管理的主任办公室以及 27 个研究所和中心组成,每个研究所和中心都专注于某些疾病或人类健康研究领域。一个竞争激烈的同行评审拨款和合同体系支持着各种各样的研究。

《贝尔蒙特报告》的行为准则

《贝尔蒙特报告》强调了研究人员应承担的三项基本行为准则,作为其首要责任,每项准则都在下面进行了阐述。

尊重个人

《贝尔蒙特报告》的第一项原则——尊重人,涉及如何对待研究参与者。这项原则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是知情同意,这意味着向参与者提供有关其研究参与范围的信息,包括他们在研究期间将做什么、研究目标、研究中的任何风险、研究的重要性、替代疗法的信息(如有)、参与者在研究期间的权利(特别是他们退出研究的权利以及提出问题的权利),以及参与研究的风险和益处。参与者在知情同意程序中理解向他们提供的信息的能力是研究人员的责任。

研究详情通常包含在参与者必须审查和同意才能参与研究的同意书中。对于可能无法完全理解信息的参与者,必须给予特殊的保护措施(例如,未成年儿童和患有某些类型的残疾或疾病的人)。保护的程度取决于这些个人遭受伤害的可能性以及他们参与的益处。

在收到上述关于研究的信息后,调查受访者必须选择作为书面同意程序的一部分参与其中。因此,参与者可能会感到被迫参与研究,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问题。例如,为了减少任何被认为是参与的强制行为,应该适当考虑被监禁个人的权利。如果学生参与研究而教师也是研究人员,这也是一个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必须在知情同意程序中明确说明,参与者拒绝参与的能力不会影响他们在课程中的表现。如果存在非英语使用者,必须提供书面同意文件的翻译。如果涉及未成年人或受法律监护人监护的人,必须征得法律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和批准。同意程序必须概述参与的要求,并以参与者能够清楚了解预期的方式进行。

利他

术语“利他”描述了研究优势对参与者风险的降低。应进行风险-效益评估,以确定研究益处超过参与者的风险。此外,在规划研究时,必须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受访者造成伤害的风险。风险可能有多种形式,必须在心理学研究中加以考虑。

尽管是一个明显的因素,但在一些研究中很少提及身体危险。对参与者心理健康、声誉和社会地位的威胁更为常见。某些研究可能会使参与者感到压力或情绪困扰。如果参与者在接受采访或回答问卷时被提示思考创伤性或不愉快的事件,他们可能会遭受心理伤害。

为了评估情绪状态,在一些调查中可能会进行抑郁情绪诱导。因此,改变个人的情绪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心理影响。在分发研究调查时,婴儿的保密性可能会受到社会风险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研究人员可以在研究进行期间始终保护参与者的隐私。

研究人员权衡上述风险与研究对社会的益处,以确保益处超过弊端。为了防范研究过程中可能困扰受访者的任何风险,研究人员必须通过检查类似进行的先前研究来确定研究的可能益处和与会者的常见陷阱,以确定它们对个人的影响,并根据其可能的益处来描述研究。

因此,更有可能发现重要东西的研究也可能比成功率较低的研究更危险。但是,研究人员有责任评估情况是否对志愿者参与研究过于不利。对研究参与者的系统性虐待永远是不可原谅的。

正义

公正原则包括公平的参与者筛选。两者都确保可能存在危害的情况不会只针对特定群体,并保证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获得潜在的积极治疗(例如,针对特定精神疾病或状况的治疗)。必须特别关注那些可能更容易控制的群体(例如,患病者和贫困人士)。

例如,假设我们是一名研究人员,正在一个贫困人口高度集中的地区进行一项研究。我们打算向受访者支付$50以参与我们的深入研究(我们打算对参与者进行深入访谈,并花一些时间观察他们)。

为美国大学生支付$50参与此类研究是合理的,因此我们以相同的金额补偿我们研究中的贫困参与者。$50对中产阶级人士的意义与对低收入人士的意义不同。即使志愿者不想参与我们的研究,他们也可能感到有压力参与以获得$50,这可能足以支付他们家一段时间的开支。

因此,许多人认为这种补偿对低收入参与者具有强制性。由于他们比高收入者更迫切需要报酬,这些人可能会觉得他们的选择比高收入者少。为了确保参与者选择的公平性,研究人员需要考虑这些问题。如果应将一个参与者群体排除在研究项目之外,则必须提供科学依据。

原则及其应用

这些是:

尊重个人利他正义
在研究开始之前提供有关研究的信息(参与的性质、目的、风险、益处)降低参与者受损的风险参与者的选择必须公平
在参与者知情后获得其自愿同意研究的潜在益处必须大于风险所有参与者群体都必须有机会获得研究的益处
让参与者有机会提问对参与者进行不人道待遇永远是不可 оправданного任何参与者群体都不能被不公平地选中进行有害的研究
告知参与者有权退出

结论

尽管对人类参与者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和知识,可以促进巨大的生命总和,但务必记住,道德和伦理至关重要。我们绝不能在试图得出推测的过程中如此盲目,以至于忘记了我们使用其他人作为桥梁这一基本原则。因此,各法定机构制定了必要的规章制度来控制所有这一切。

更新于: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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