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S 基础语法



像任何其他编程语言一样,SAS 语言也有自己创建 SAS 程序的语法规则。

任何 SAS 程序的三个组成部分——语句、变量和数据集都遵循以下语法规则。

SAS 语句

  • 语句可以从任何地方开始,也可以在任何地方结束。最后一行末尾的分号标志着语句的结束。

  • 许多 SAS 语句可以放在同一行,每个语句都以分号结尾。

  • 可以使用空格分隔 SAS 程序语句中的组件。

  • SAS 关键字不区分大小写。

  • 每个 SAS 程序都必须以 RUN 语句结束。

SAS 变量名

SAS 中的变量表示 SAS 数据集中的列。变量名遵循以下规则。

  • 最多可以包含 32 个字符。

  • 不能包含空格。

  • 必须以字母 A 到 Z(不区分大小写)或下划线 (_) 开头。

  • 可以包含数字,但不能作为第一个字符。

  • 变量名不区分大小写。

示例

# Valid Variable Names
REVENUE_YEAR
MaxVal
_Length

# Invalid variable Names
Miles Per Liter	#contains Space.
RainfFall%      # contains apecial character other than underscore.
90_high		# Starts with a number.

SAS 数据集

DATA 语句标志着新 SAS 数据集的创建。创建数据集的规则如下。

  • DATA 语句后单个单词表示临时数据集名称。这意味着数据集在会话结束时将被擦除。

  • 数据集名称可以以库名称为前缀,这使其成为永久数据集。这意味着数据集在会话结束后仍然存在。

  • 如果省略 SAS 数据集名称,则 SAS 将创建一个临时数据集,其名称由 SAS 生成,例如 - DATA1、DATA2 等。

示例

# Temporary data sets.
DATA TempData;
DATA abc;
DATA newdat;

# Permanent data sets.
DATA LIBRARY1.DATA1
DATA MYLIB.newdat;

SAS 文件扩展名

SAS 程序、数据文件和程序结果以 Windows 中的各种扩展名保存。

  • *.sas − 它表示 SAS 代码文件,可以使用 SAS 编辑器或任何文本编辑器进行编辑。

  • *.log − 它表示 SAS 日志文件,其中包含提交的 SAS 程序的错误、警告和数据集详细信息等信息。

  • *.mht / *.html − 它表示 SAS 结果文件。

  • *.sas7bdat − 它表示 SAS 数据文件,其中包含 SAS 数据集,包括变量名、标签和计算结果。

SAS 中的注释

SAS 代码中的注释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指定。以下是这两种格式。

*message; 类型注释

形式为*message; 的注释不能包含分号或不匹配的引号。此外,此类注释中不应引用任何宏语句。它可以跨多行,并且可以是任意长度。以下是一个单行注释示例:

* This is comment ;

以下是一个多行注释示例:

* This is first line of the comment
* This is second line of the comment;

/*message*/ 类型注释

形式为/*message*/ 的注释使用更频繁,并且不能嵌套。但它可以跨多行,并且可以是任意长度。以下是一个单行注释示例:

/* This is comment */

以下是一个多行注释示例:

/* This is first line of the comment
* This is second line of the com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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