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起诉
选择性起诉是指对某一类人适用刑法,而对不属于目标群体内的其他群体却不对其适用同一法律。选择性起诉是一种程序性辩护,被告人以此辩称,由于这种不公平待遇,他不应该因违法而被指控犯罪。选择性起诉的主张可能包括指控其他人(不同年龄、种族、宗教或性别的人)从事相同的非法活动,但被告人不应该被起诉。
选择性起诉是什么意思?
选择性起诉是一种辩护,被告人声称他们不应因违反法律而承担责任,因为司法系统对他们进行了歧视性起诉。在针对选择性起诉指控的辩护中,被告人基本上认为他们是否违反法律是无关紧要的;重要的是,他们被起诉是因为这样做违反了法律。例如,这种主张可能包括这样的论点:不同年龄、种族、宗教或性别的其他人犯有与被告人受审相同的刑事罪行,但未被指控,因此被告人仅仅因为歧视而被追究。
选择性起诉背后的理由
选择性起诉的请求寻求法院对其对行政部门的“特殊权限”行使司法管辖权。选择性起诉本身并不是对刑事指控的辩护。如果检察官基于违宪的理由做出决定,则该信息作为驳回动议的基础。该主张得到平等保护原则的支持。被告人必须证明检察政策的歧视性影响及其歧视性动机。
选择性起诉始于对检察官诚信和符合宪法的假设。要确定检察官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宪法,则必须出示相反的明确证据。然而,最高法院一直不愿让法院推翻起诉判决,因为该主张要求司法部门审查行政部门的行为。
选择性起诉的构成要素
构成要素如下:
为了构成选择性起诉,个人必须证明检察政策具有歧视性意图和歧视性结果。
他们必须证明检察官没有对处于类似情况的其他种族的人提起诉讼。
美国诉阿姆斯特朗案:选择性起诉标准 (517 U.S. 456 (1996))
美国诉阿姆斯特朗案讨论了根据种族提出选择性起诉请求中获得证据发现必须满足的门槛。在七次向卧底探员出售可卡因后,警方搜查了他们的酒店房间,发现了更多可卡因和一支装有子弹的枪,被告阿姆斯特朗和汉普顿被美国烟酒枪炮及爆裂物管理局和当地警察局的毒品部门的探员逮捕。
被告被指控犯有密谋分发超过五十克可卡因罪、密谋持有超过五十克可卡因以进行分发罪以及违反联邦武器法的罪名。在起诉后,他们提出证据发现请求或驳回起诉请求,声称他们因种族原因被单独提起联邦诉讼。被告人提交了联邦公共辩护人办公室“律师助理”的宣誓书以支持该动议,该宣誓书指出,1991年结束的所有二十四起可卡因起诉案的被告均为非裔美国人。
法院强调,尽管检察官提起诉讼的决定是可以审查的,但选择性起诉要求被告人做出必要的门槛证明。法院裁定,为了证明选择性起诉,被告人必须证明联邦检察政策“具有歧视性影响,并且其动机是歧视性意图”,这符合平等保护原则。
结论
选择性起诉使被告无法获得公平待遇。对于大多数刑事被告而言,很难证明必要的歧视性意图,因为没有对必须在选择性起诉指控中证明的“歧视性意图”的精确定义。关于如何在基于种族的选择性起诉案件中确立歧视性意图的问题的答案。法院将其用于其责任转移机制,这为法律系统提供了一个识别选择性起诉证据的重要工具。
常见问题
Q1. 谁有权起诉?
A1. 任何人可以直接或通过辩护人作为检察官。因此,如果地方法院允许,受害者、原告或其律师可以被授权处理目前正在法院审理的案件的起诉。
Q2. 起诉与检察官的区别是什么?
A2. 检察官是在使用普通法对抗制度或民法调查制度的政府中起诉的法律代表。在刑事审判中,起诉方是法律上负责对被指控违反法律的被告提出其案件的一方。
Q3. 检察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A3. 检察官的目标是决定是否起诉案件以及提起哪些指控。在他们准备案件并在法庭上出示案件之前,他们在刑事调查的早期阶段担任警方的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