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意义与重要性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公众对环境威胁的认识不断增强,科学家的警告也促进了这种认识,这导致了人们要求法律保护人类福祉所依赖的自然环境。在国家和国际舆论的不断压力下,各国政府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表达了对环境总体状况的关注,并出台了立法来治理内陆水域、海洋和空气的污染,以及保护某些城市或地区。同时,他们还设立了专门的行政机构、部门或环境机构,以更有效地维护其公民的生活质量。国际环境法的演变与国家内部的这一演变相平行,反映出越来越多的共识,即优先解决环境问题。如今,国家和国际环境法复杂且庞大,包含数千条旨在保护地球生物和非生物要素及其生态过程的规则。

环境法的含义是什么?

"环境"一词源于古法语单词"environner",意为环绕。通过广泛应用于周围环境,环境可以包括影响个人或社区生活的所有自然、社会和文化条件。因此,环境问题可以被认为包括交通拥堵、犯罪和噪音等问题。在地理上,"环境"可以指一个有限的区域,也可以包括整个地球,包括大气层和平流层。

1986年《环境保护法》第2条(a)款对"环境"进行了定义,其含义包括水、空气和土地,以及水、空气和土地之间以及人类、其他生物、植物、微生物和财产之间存在的相互关系。

1986年《环境保护法》第2条(c)款对"环境污染"进行了定义,其含义是指环境中存在任何环境污染物。

环境法的重要性

环境对于人类生存至关重要。为了保护环境,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则为我们提供了这样做的路线图。以下是环境立法重要的原因:

  • 环境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环境法确保行为不会危及环境、人类或动物的健康。

  • 废物管理必须以不损害环境或人类健康的方式进行,并且必须按照这方面制定的规则和指南进行处置。

  • 工业和制造设施的建设需要环境法律。环境法将确保行业遵守所有法律要求,以保护和维护我们的环境。

环境污染的种类

环境污染有七种不同的形式,这里列出了每种形式并举例说明,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我们如何影响环境和彼此:

空气污染

将化学物质和颗粒物排放到大气中。常见的污染气体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氯氟烃(CFCs)和氮氧化物,这些气体由工业和机动车辆产生。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与阳光发生反应,会产生光化学臭氧和烟雾。

光污染

包括光侵扰、过度照明和天文干扰。

噪音污染

包括道路噪音、飞机噪音、工业噪音以及高强度声纳。

土壤污染

当化学物质因泄漏或地下泄漏而释放时发生。最重要的污染物包括碳氢化合物、重金属、甲基叔丁基醚、除草剂、杀虫剂和氯代烃。

热污染

是指由于人为影响(例如,在发电厂中使用水作为冷却剂)导致自然水体温度发生变化。

视觉污染

指的是架空电力线、高速公路广告牌、被破坏的地貌(如露天采矿)、垃圾露天存放、城市固体废物或太空垃圾的存在。

水污染

商业和工业废水(有意或通过泄漏)排放到地表水中;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的排放;处理过的污水中氯等化学污染物的排放;废物和污染物排放到流向地表水的地表径流中(包括城市径流和农业径流,其中可能含有化肥和农药);废物处置和渗漏到地下水中;富营养化和乱扔垃圾。

重要的环境法会议

主要国际环境会议对国际环境法发展的贡献。

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

环境保护主义建立在环境退化的科学证据基础上,最早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初。由此得出结论,仅靠国家政策不足以保护环境。强调了国际社会需要制定一项保护环境的计划。为了应对这一需求,联合国于1972年组织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斯德哥尔摩会议)。

斯德哥尔摩会议产生了不具约束力的《斯德哥尔摩宣言》以及包含109项建议的行动计划。《斯德哥尔摩宣言》为国际环境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行动计划将需要解决的具体环境挑战分为三类:

  • 支持国家和国际环境评估和管理工作的全球措施。

  • 全球环境评估计划。

  • 环境管理举措。

尽管联合国宪章最初并没有明确和具体地提及,但斯德哥尔摩会议的一项重要成就就是将环境保护列为联合国的任务。

1992年里约会议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也称为里约会议,是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举行的第二次重要的国际环境会议。

里约会议有五份文件概述了21世纪可持续发展的全球议程。它们是:

  •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一份关于环境管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全球共识的非约束性原则声明;

  • 《21世纪议程》,一项明确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全面措施和行动计划;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 《生物多样性公约》;以及

  • 《关于全球共识的管理、保护(里约森林原则)的非法律约束性权威原则声明》。

里约会议的结果是设立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CSD),以确保有效地落实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后续行动。2013年,CSD解散,取而代之的是高级别政治论坛可持续发展问题。

2002年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WSSD)

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WSSD或首脑会议)于2002年在约翰内斯堡举行,是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一项决议的结果。此次首脑会议的目标是对《21世纪议程》进行为期10年的评估,并确保在可持续发展的三大相互促进支柱——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取得平衡。就参与度而言,WSSD比里约会议有了显著提高。来自191个国家的代表参加了此次首脑会议,大约有21,000人出席。

WSSD最初是为了推进可持续发展而组织的。然而,首脑会议的主要焦点最终变成了增长,环境问题几乎没有得到提及。它并没有显著推进环境议程。

2012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里约+20)

2012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于6月20日至22日在里约热内卢举行。在《我们希望的未来》中,概述了实现可持续发展道路上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在话语风格方面,里约+20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的风格。该文件几乎涵盖了所有与发展相关的主题,包括包容和公平的经济增长、减少不平等、改善底层人民的生活水平、公平的社会发展以及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成果文件所述的可持续发展三大支柱——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在整个文件中得到了重申。

该文件还支持消除贫困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先决条件的观点。由此产生的文件还强调了向贫困国家转让技术的意义。此外,还决定加强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基础。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里约+20宣言》没有提供任何具体的“执行手段”或新的和额外的资源。

结论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环境法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得到了极大的扩展。虽然它最初仅限于国家对跨界损害和保护有限数量物种的责任,但环境法在控制许多领域的环境退化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例如,臭氧层的保护),但在许多其他领域(例如,气候变化)却证明是不充分和无效的。在某些情况下,旧的环境问题加剧了,新的环境威胁和挑战也出现了。

常见问题

Q1. 什么是环境法治?

Ans: 环境法治是可持续发展的中坚力量。它将环境需求与法治的基本要素相结合,为改善环境治理提供了基础。它通过将环境可持续性与基本权利和义务联系起来,突出了环境可持续性。

Q2. 环境法的鼻祖是谁?

Ans: Ramdeo Misra是环境法的鼻祖。

Q3. 环境法的主要来源是什么?

Ans: 国际环境法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习惯国际法;国际条约;以及国际法院的司法判决。习惯国际法是指各国之间通过广泛的习惯和用法而产生的不成文法。

Q4. 为什么环境法很重要?

Ans: 它提供了一种全面和综合的战略,通过涉及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多部门和参与式方法来预防和减少污染。

更新于: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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