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实验史


长期以来,人体实验一直在进行,过去对人体进行不道德实验的情况并不少见,这些实验给受试者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和生理伤害。人体实验在心理学和医学领域都有进行。人体实验的历史凸显了临床和医学专业人员进行的实验给人类带来的暴行。

过去,每当对人体进行实验时,它都与痛苦和折磨同义,与受试者的福利和福祉几乎没有关系。主要目标是得出研究结果并证明假设,即使这意味着对许多人造成伤害,从现在看来,这在道德和伦理上都是错误的。

人体实验史

在古代亚历山大,对死刑犯进行实验被认为是一种常见做法,但慢慢地从罗马以及中世纪消失了。文艺复兴时期出现了零星的案例,随后涉及到起诉前和起诉后的试验。断头台的出现引发了关于死刑执行后知识能否延续的问题,这促进了对最近被处决的头部和尸体的重要的电生理学研究。在19世纪的欧洲,人们对斩首后立即的心脏功能感兴趣。

在20世纪初,菲律宾的许多死刑犯被美国医生用于他们对瘟疫和脚气病的研究。简要讨论了在古希腊和玛雅尤卡坦使用死刑的适用性,以及在美国对被奴役的黑人的试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纳粹医学罪行包含完全不同的道德观,与本文讨论的问题并不相同。然而,它们仍然激起了人们的情绪,以否定与死刑相关的普遍试验概念。事实上,在司法制度的框架内,许多现在正在死囚牢房中苦苦挣扎的人的 人道主义请求正在被忽视。

过去,在测试任何新药时,对人体进行不道德实验是很常见的,医学从业人员和心理学研究人员都进行了实验性研究。另一方面,当今对人体进行的实验考虑了受试者的福祉,但需要更加关注特殊类别的受试者。

在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医学试验中的伦理问题是纽伦堡审判以及对德国医生和公共卫生当局相关起诉的中心问题。那些参与令人发指罪行的人试图通过声称当时在德国没有明确规范人体医学研究,并且德国的研究方法与同盟国没有不同来为他们的行为辩护。

在这种情况下,1947年的纽伦堡法通常被认为是第一部根据知情同意制订致命试验伦理准则的立法。然而,新的研究表明,早在18世纪就已认识到关于致命实验指南中知情同意的伦理问题。这些原则阐明了关于自主性、知情同意以及补救性和非治疗性探索的概念最初何时出现这一仍然有争议的问题。这个问题在最近几次尝试追究责任和谴责多个国家在二战后举行的各种法庭上侵犯人权的行为时再次出现。

历史上医学实验

过去,医学从业人员选择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如囚犯,来进行他们的实验。参与者被迫参与研究,并未考虑他们的同意。此外,有时会欺骗参与者,承诺良好的健康状况以诱使他们参与研究,或不披露所涉及的风险。以下是过去进行的一些违反人权尊严的实验。

睾丸移植

一位研究人员对囚犯进行了输精管切除术,承诺改善他们的活力,这是不道德的。他认为,将年轻男孩的睾丸注射到老年男性体内将有助于恢复他们的活力。在他的研究过程中,他用完了年轻男孩的睾丸,用鹿和山羊等动物的睾丸代替,并将它们注射到囚犯的腹部。囚犯对此毫不知情,并因此出现了严重的健康并发症。

注射癌细胞

过去进行的最令人震惊的实验之一是关于个体免疫系统对癌细胞的反应。研究人员最初在免疫系统较弱的癌症患者身上进行了这项研究。后来,为了获得更准确的结果,他转向更健康的人群,并在未经他们知情的情况下向囚犯注射癌细胞。尽管他后来为他们安排了医疗护理,但这项研究在许多层面上都违反了参与者的福祉和权利。

“口吃”研究

一位热衷于找出外部环境是否会影响个体口吃问题的研究人员联系了一家孤儿院的孩子们。她强化了一半孩子的语言能力,而另一半孩子则因他们的言语而受到嘲笑,这加剧了他们的口吃。为了确定她的假设是否正确,这位研究人员最终伤害了孩子们。

皮肤病学测试

一位皮肤科医生向囚犯支付了少量费用,以换取他们参与他的研究。囚犯被告知研究中涉及的风险。他们接触了来自除臭剂和化妆品的有害化学物质,并暴露在阳光下,以观察它们对他们身体的影响以及他们的乳膏是否有用。这给囚犯留下了长期的副作用和烧伤/发炎的皮肤。

这些只是过去一些违反人权和尊严,并对他们造成伤害的实验。JB沃森的“小艾伯特”实验是另一个例子,它使一个年轻男孩对任何白色物体都感到恐惧。这表明,那些未经同意就被纳入研究的个人要么受到了胁迫,要么被欺骗。

结论

正式当局和机构已经制定了政策,借鉴了人体实验的历史,考虑到其有害影响和侵犯基本人权的情况。历史证据表明,那些未经同意就被纳入研究的个人要么受到了胁迫,要么被欺骗。目前,已经制定了伦理准则以确保参与者的福祉。

更新于:2023年2月10日

浏览量:300

开启你的职业生涯

完成课程获得认证

开始学习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