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环境协定
国家快速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尝试导致了各种环境问题,包括资源枯竭、全球变暖、臭氧层破坏、工业污染、森林砍伐、空气污染和海洋污染等等。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所有国家必须共同应对这些全球性、跨国性和跨界问题。长期以来,所有国家都承认,即使是工业化国家,也无法独自解决世界上最紧迫的环境问题。
因此,国际环境协定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们使来自不同背景的国家能够在一个平台上团结起来,共同努力解决复杂的环境问题。换句话说,各国(包括工业化国家)很快意识到,由于环境挑战是全球性的,必须集体应对。国际论坛为所有国家提供了一个反思环境挑战、讨论环境挑战并通过国际协定选择协调行动计划的场所。
国际环境协定的含义是什么?
国际环境协定,也称为环境议定书,是一种根据国际法具有约束力的条约形式,使缔约方能够追求环境目标。换句话说,它被定义为一项旨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政府间文书,其主要声明目标是避免或规范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影响。
国际环境协定分为两类:双边环境协定(两个国家之间的协定)和多边环境协定(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签署的协定)。这些公约主要由联合国发布,涉及的主题包括空气政策、淡水政策、危险废物和物质政策、海洋环境、自然保护政策、噪声污染和核安全。
国际环境协定清单
以下部分按时间顺序概述了重要的国际环境条约,这些条约处理各种生态问题:
斯德哥尔摩会议 (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1972)
1972年6月,瑞典斯德哥尔摩举办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UNCHE),也称为斯德哥尔摩会议。这次会议被广泛认为是解决和维护人类环境的第一次重大全球努力。这次会议成为第一个全球环境协定的背景,该协定承认联合国系统最适合处理具有广泛全球意义的环境问题。换句话说,斯德哥尔摩会议将环境问题置于世界各地进行的讨论的最前沿,特别是那些涉及与联合国相关问题的讨论。国际组织被迫采取行动,以解决环境问题,特别是全球范围的环境问题。从那时起,国际组织签署了许多旨在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环境协定。他们还成功举办了国际活动。
斯德哥尔摩会议的主要成果之一是成立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大会于1972年12月主要成立了这个全球性环境组织,以协调联合国系统内的环境倡议。该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鼓励科学研究和倡议,指导其他联合国环境机构,协调联合国与环境相关的行动,以及监测全球环境管理。此外,它还力求通过赞助的电视和广播节目灌输环境教育,并提高公众对与环境变化和退化相关的风险的认识。
蒙特利尔议定书 (1987)
“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或称蒙特利尔议定书,这项旨在保护平流层臭氧层的国际协定是环境保护史上首创。它要求在给定的时间范围内在全球范围内减少消耗臭氧层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和排放。然而,蒙特利尔议定书是在《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85年)所确立的框架内谈判达成的,该公约承认各国有义务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免受臭氧层破坏的有害影响。因此,该议定书于1987年9月16日获得批准,但直到1989年1月1日才生效,后来又进行了几次修改。
蒙特利尔议定书承认,全球释放了许多可能严重削弱或以其他方式改变地球臭氧层的化合物,这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有害影响。因此,其目的是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和使用,包括甲基氯仿、四氯化碳、哈龙和氯氟烃(CFC)。议定书的签署方承诺到1992年停止使用哈龙,并将氟氯化碳的生产和消费量减少到1998年基线水平的一半。
里约会议 (1992)
地球峰会或里约会议,也称为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UNCED),于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举行。这次国际会议是为了纪念1972年举行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斯德哥尔摩会议20周年。里约会议讨论了包括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污染、森林管理、贫困以及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在内的环境问题。然而,会议的主要目标是创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范例,平衡环境保护的需要与全球增长的愿望。发展通常满足当代人的需求,但这并不以牺牲子孙后代满足自身需求的能力为代价。
会议上签署的主要协议和文件如下:
环境与发展宣言
这项协议,俗称“里约宣言”,是在地球峰会上通过的,其中包含27项原则,重申了斯德哥尔摩宣言,并概述了国家和非国家行为者在保护环境方面的责任。
生物多样性公约 (CBD)
这项协议,通常被称为“生物条约”,是里约会议的又一重要成果。该公约的理念是,生物多样性以多种形式存在于地球上,包括生态系统、植物、动物、微生物、真菌和遗传变异。该协定迫使各国采取行动保护和可持续地利用生物多样性,因为它承认生物多样性在维持生物圈的生命支持系统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森林可持续经营原则声明
这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的目标是保护和拯救世界上正在迅速消失的热带森林。它建议各国密切关注其发展进程对森林资源的影响,并促请它们迅速采取行动修复对这些资源造成的任何损害,并采取政策以减少发展对这些资源的不利影响。
21世纪议程
21世纪议程是在地球峰会上签署的最重要的协议。它被广泛认为是实现20世纪可持续发展的国际蓝图或全球行动计划。21世纪议程概述了国际社会、政府、非政府组织、国际组织、民间社会和社区可以采取的行动,以实现可持续世界的目标。它还承认每个人,包括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民间社会和地方组织等,在建设可持续未来方面的重要性。
巴黎协定 (2015)
2015年12月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会议(UNFCCC)上,195个国家批准了《巴黎协定》(也称为《巴黎气候协定》或《巴黎气候协议》)。该协定建立了一个新的、具有普遍性和法律约束力的框架,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威胁,并加强国际协调努力,建设2020年以后的可持续未来。
《巴黎协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承认贫穷国家面临的制约,发达国家承诺加快减排努力,以实现目标温度。
为了帮助发展中国家制定减缓和适应战略,欧盟和其他发达国家同意继续向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各国政府已承诺采取必要措施,增强社会应对气候变化影响的能力。
该协定认识到非国家行为者(或非缔约方利益攸关者),例如非政府组织、民间社会、私营组织和跨国公司,对应对气候变化做出的重要贡献。
各缔约方必须相互告知并向公众通报其在实现目标方面的进展,以确保强有力的透明度和问责制。
该协定设有一个由专家委员会(COE)监督的非惩罚性遵约制度。
该协议只有在至少55个国家(其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占全球排放总量的55%)完成批准程序后才能生效。
各缔约方同意每五年举行一次会议,以评估进展情况,根据科学制定更具挑战性的目标,并提交修订后的气候计划。
它描述了各缔约方必须采取的“2020年前行动”,以执行《京都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至2020年)。
结论
该国际环境协定包含了旨在体现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以及考虑到各国国情的不同能力的目标。换句话说,《巴黎气候协定》承认各国不同的义务,要求发达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并帮助发展中国家制定减缓和适应计划。通过这种方式,该协定强调了正义和公平的必要性,这是发展中国家所强调的。
常见问题
Q1. 国际环境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A1. 国际环境政策涵盖许多问题,例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可持续能源政策以及森林、海洋和土壤的保护。
Q2. 最成功的国际环境协定是什么?
A2. 最成功的条约是《蒙特利尔议定书》,因为它讨论了世界面临的最严重的全球环境威胁——氯氟烃(CFCs)对平流层臭氧层的破坏。
Q3. 《京都议定书》为什么失败了?
A3. 《京都议定书》失败是因为它没有包括世界上最大和增长最快的经济体,并且排除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具有约束力的目标,而且美国没有批准它。
Q4. 什么取代了《京都议定书》?
A4. 《巴黎协定》实际上已经取代《京都议定书》,成为规范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