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精神与和平精神:理解宗教的作用
在宗教研究中,对宗教的定义并没有达成完全一致的共识,甚至应该有更多的不一致意见。此处提供的定义是一个工作定义;它改编自加文·弗洛德提出的一个定义,旨在为了清晰起见,并引发这两个领域之间的讨论。一系列信仰和实践,通过仪式和伦理行为将信徒彼此联系起来,并与非人类现实联系起来;这可能是一种宗教。
理解宗教的作用
术语“宏大叙事”描述的是一种故事般的结构,在社会中的其他叙事和符号中占据主导地位。它处理对人类具有巨大意义的主题(例如人类的命运或宇宙的本质)。此外,融合在其中的宗教神话是一种宏大叙事。然而,还有许多其他的叙事,例如关于通过科学或民族荣耀获得解放的叙事,也符合这一类别。我使用“准叙事”一词来表明,宏大叙事不一定是完整而详细的故事,就像大多数经典神话一样。像大多数人的生活故事一样,它们可能是简短的、有煽动性的或不完整的。
除了许多传统信仰中的神、灵、不朽的力量和条件外,“超人类现实”还可以指历史、潜意识、社会和国家等事物。在宗教研究领域,人们认识到两种截然不同但又相辅相成的解释模式:内源性解释,它利用被研究者的范畴;外源性解释,观察者采用一个独立于被研究者的解释框架。
当代意识形态和民族主义的大多数信奉者都不愿意将他们的实践贴上“宗教”的标签,而内源性解释尊重了这种自我理解。我们正处于一个必须开始用恰当的名称称呼事物的关键时刻。当民族主义和意识形态表现出上述相同的特征时,我们必须称它们为宗教,无论它们是否传统上被称为宗教,或者实践它们的人是否对这个标签感到满意。
宗教与和平的相互关系
宗教与和平相关的四个主要方面:
真正的和平——真正的和平建立在人类尊严和人人共享的人性的观念之上,源于我们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创造的这一信念。宗教对救赎和宽恕的观念支持着冲突后的关键和解努力,这些观念提供了资源,帮助社会从战争的破坏中恢复过来。
和平抵抗——对社会不公的和平抵抗通常是宗教间抗议的主题。考虑一下各种宗教为结束达尔富尔种族清洗所做的努力,或者谴责种族隔离和隔离为罪恶。
宗教的立场——宗教代表着通常被认为代表超越有争议主题的统一理想的公民社会群体和机构;它们通常是危机环境中最稳定、最值得信赖的行为者之一,能够为解决分歧做出贡献。考虑一下圣埃吉迪奥社区等组织的工作,该组织除其他事项外,还促成了1992年的和平条约,结束了莫桑比克长达30年的内战。同样,在哥伦比亚也有一些基督教普世运动的尝试,在巴尔干危机之后也有穆斯林-基督教联盟。和平需要希望、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和稳定,所有这些都是由地方和世界各地的宗教团体促进的,但人们往往低估了它们的重要性。
宗教间努力——宗教间努力帮助改善了全球几乎每个战区受冲突影响的数百万人的生活。这些弥合宗教分歧的努力取得了积极成果,但并未持续下去。不幸的是,它们往往无法在冲突的喧嚣声中被听到,未能建立政治影响力,并且对危机的结果没有影响。微观上,这些在非洲、中东和东亚的宗教间倡议都有帮助,但从长远来看,它们很少改变陷入内战或地区冲突的国家的事件进程。尽管存在这些障碍,宗教间团体往往会在和平、相互合作和和解方面催化积极的变化。
9月21日被定为国际和平日,这似乎提醒世界各国政治、商业、文化和宗教领袖们,宗教在其最佳状态下为人类提供了最好的东西:在和平时期对人类无限潜力的愿景。
宗教与冲突解决研究
东方启蒙运动确实使另一个学术领域受益匪浅,那就是宗教研究。19世纪最后几十年涌入西方的各种圣典促使人们认真思考主要信仰传统所共有的普遍主题。此外,还需要开发研究它们的新方法。东方学家马克斯·穆勒在其1879年至1904年出版的《东方圣典》51卷中的一卷中,建议建立宗教科学。
宗教研究(现在更常用这个名称)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有了显著发展,并成为不同信仰和文化之间文明对话日益宝贵的贡献者。这种转变是逐渐发生的,与其他研究领域的平行变化同步。
在宗教研究的早期阶段,西方研究人员对亚洲文本和传统的最初热情有时会被三种形式的傲慢所扼杀:
科学界的傲慢。许多西方学者认为,所有信仰,特别是非西方类型的信仰,都是原始迷信、幼稚和纯粹错误的结果,而西方是理性与知识的土地。大量时间和精力都花在了猜测宗教的起源(此处解释为错误的起源)上,而这些努力因其无视证据而闻名,也因其创造性而闻名。
单一宗教的骄傲。研究亚洲宗教的研究人员绝大多数是基督徒,许多人坚信基督教是所有世界宗教中最合乎逻辑和最道德的宗教。比较不同宗教的研究通常将基督教排在首位,而部落宗教则排在末位。
帝国主义和文明人的骄傲。对于许多对新兴的宗教研究领域感兴趣的西方人来说,西方拥有最古老、最可靠和最新的科学、宗教、哲学、政治和经济理论以及历史研究系统这一假设,具有西方社区应该允许自己接受西方指导和统治的真正含义。
和平教育的宗教渊源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印度传统侧重于所有社会群体和人民的和谐共处。这个国家的文化,以其永恒的团结与多样性精神、对所有生命形式的尊重和敬意为特征,证明了这个社会的和平传统。根据各种习俗、语言和文明,和平支配着这些许多传统。几乎所有宗教,都以各自的方式坚定地支持和平及其传播。应该强调的是,造成和平结构破坏的不是宗教本身,而是许多无能的人对宗教的曲解。
研习众多宗教的圣典后,可以清楚地看出,所有宗教都提倡和平;所有宗教都指向一位至高无形的造物主,并且都主张尊重和包容其他信仰。简而言之,所有宗教的首要教义都是和平。印度教、佛教、耆那教和锡克教都是起源于印度的信仰。早期的和平教诲基于宗教信仰和习俗。印度文化也吸收了后来移民——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习俗和传统。这些宗教大多宣扬如何生活并实现和平。
佛陀、摩havira尊者、穆罕默德先知和耶稣基督的教诲都集中在思想、言行上的和平实践。每种宗教都教导真理之道、道德义务、和平、爱与非暴力。它们将爱传播给其他生物,例如动物和植物/树木。印度教有很多敬畏自然、植物和动物的例子,以及对五行进行崇拜;基督教宣扬爱的福音;伊斯兰教,意思是“和平”,阐述了所有通往和平的行为准则;耆那教禁止伤害甚至昆虫和其他生物;佛教提倡和平的传统和生活方式;锡克教宣扬和平是待人以爱的方法和手段。
结论
宗教对“战争精神”和“和平精神”的影响是细致入微且多方面的。宗教既可以煽动敌对,也可以促进和平。宗教可以成为和平与理解的有力工具,但如何利用它们取决于个人和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