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社会现实
犯罪,尤其是在“街头犯罪”的语境下,是我们经常使用的一个最不祥的词语。所有“正派”的人都立刻感到恐惧,当这个词被说出来时,公共领导人开始大声喊叫并大肆宣扬。没有人需要提醒,人们对构成犯罪的观念会随着时间和地点而改变。1510年,英国法律也只承认八项基本刑事罪行;到1818年,人们认为有高达200项罪过。我们对犯罪的理解,并非所有发展都是渐进的或理性的。在黄金法案通过之前,在美国,持有非法酒精可能会入狱,而一位守法的公民却囤积黄金。禁酒令被推翻,几年内又通过了白银法案,使得持有未注册白银条的人成为罪犯,而持有约翰·沃克黑方标签威士忌的人则成为同胞的羡慕对象。为了解释这种演变,律师现在区分无意为之的行为和故意为之的行为,这些行为在需求规范中是无意为之或故意为之的。第一个词指的是客观上被认为是“坏”的行为,而不管是否有正式的法律后果。
相比之下,后者指的是仅仅因为政府认为这种行为是邪恶的而被认为是“坏”的行为。然而,在商业中,需要更清晰的界限。政客们发出了对“和平与正义”的普遍要求,将所有非法活动都归类为同样需要法律的全力打击。近年来,反对党利用指责现任政府造成犯罪率上升的做法越来越普遍。一个团体称自己为“法律与秩序”党,同时指责另一个团体对“恐怖主义软弱”。当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担心犯罪时,这种政治策略很受欢迎。
犯罪的社会现实描述了什么?
昆尼博士解释说,刑法,或者像我们律师所说的那样,刑法术语的构建,是社会权力分配的副产品。社会中有影响力的群体控制着制定重罪立法的过程。由此产生的实质性和程序性规章反映了当权者希望保护自己免受地位较弱的其他人侵害的愿望。根据昆尼的说法,“利益架构”总是在变化,因为法律总是反映当前的利益。社会学对此说法有一些理论支持。即使利益框架与制定宪法时基本保持不变,我们大多数最高法院都说,案例司法最近发展到对被告的权利给予更多的不必要的重视。事实上,对个人自由的关注现在并不比我们司法程序诞生时更突出。这可能是一种错觉,但可以肯定的是,建国先辈们与我们今天一样关心确保每个人的安全。
犯罪社会现实的组成部分
主要组成部分是
社会因素
那些习惯模式在这些犯罪解释的制定、实施和编造中被低估的群体的成员,更有可能以当前社会权威部分将被定性为犯罪的方式行事,他们也会制定反映他们或他人的价值观的犯罪解释。正如昆尼所论证的那样,这个创造过程构成了犯罪的社会现实。
书籍的形成
昆尼教授彻底分析了他理论的基本论点。这位律师认为,他可能得出了一些草率的结论。在他患者的耳朵里,他的解释可能听起来像对过去法律法规的枯燥背诵。然而,当讨论性社会病态立法以及维护道德和社会治安时,他最擅长充当社会评论家的角色。一位可信的社会学家的言论具有重要性和意义。
与其他因素的比较
根据昆尼的说法,这是因为宪法总是反映当时的“利益组织”,并且总是在发展变化。仔细检查现有数据表明,这一说法具有坚实的社会学理论基础。即使法律结构与制定条款时基本保持不变,我们大多数最高法院可能会说,刑事司法系统最近发展到对无罪推定给予更多的不必要的重视。个人权利对我们今天的法院系统并不比其成立时更重要。这可能是一种错觉,但可以肯定的是,建国先辈们与我们一样关心确保个人的安全。
结论
以下是昆尼教授假设的最简洁总结:社会结构中当权者将制定反映其价值观的犯罪解释;因此,那些习惯模式在这些重罪解释的制定、使用和编造中被低估的群体的成员,更有可能从事将被定性为犯罪的行为。正如昆尼所论证的那样,这个创造过程构成了犯罪的社会现实。昆尼博士深入解释了他理论的基础思想。律师可能会发现他的评估过于宽泛。他的解释可能会让学生觉得是对过去法律和习惯的枯燥重述。
然而,当讨论性社会病态立法以及维护道德和社会秩序时,他最擅长充当社会评论家的角色。一位训练有素的社会学家的深度、精确性和智慧贯穿于每一句话。虽然昆尼对刑法和司法的执行的观察对学生来说很有趣,但它们对执业律师几乎没有指导意义。再次强调,他的论点基于坚实的社会学原理,并有大量的证据支持。昆尼的发现始终是直接的,并且很容易被辩护。非法习惯和非犯罪习惯之间没有灰色地带。即使在任何法律品质上的倾向发展之前,也必须由权威部门对其进行评估和具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