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定义与含义
犯罪,通常被理解为伤害和暴力,例如对个人的伤害、财产的破坏或对人和机构的尊重被剥夺。“犯罪”,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法律和权威禁止的行为,并且被认为足够严重,需要通过对其实施的惩罚来进行惩罚。早在 20 世纪 40 年代,犯罪学家主要关注犯罪与罪犯及其在社会背景下的相关性。然而,到了 1960 年,犯罪学家开始研究与受害者及其社会背景相关的问题。
犯罪的含义是什么?
“犯罪”一词源于拉丁语“crimean”,意思是“指控”或“违法行为”。犯罪一词定义了公共错误与私人错误的概念,其中代表整个社区的机构介入犯罪者和受害者之间。因此,犯罪是指故意实施被认为对社会有害或危险的行为,将任何特定行为定为犯罪的原因是,如果其经常参与会导致公众受到损害。因此,法律和秩序(警察)以及司法部门不断努力通过为每项罪行规定具体惩罚来预防犯罪。
不同的法学家对犯罪有不同的定义,例如 -
犯罪的构成要件
以下是犯罪的构成要素 -
客观要件(犯罪行为)
Actus Reus 意指法律禁止的行为(actus-行为;reus-禁止)。除非法律禁止,否则行为不构成“reus”。例如,法律禁止杀人罪(即一个人杀死另一个人)。但这并非绝对规则。即使他犯了杀人罪,执行死刑的人(“刽子手”)也不应受到指责,因为他的行为没有被法律禁止;相反,他合法地被要求执行这些死刑。Actus reus 由事件本身而不是导致该事件的活动来定义。一个行为可能导致财产的破坏或人员的死亡,但除非法律禁止,否则它不构成犯罪。
主观要件(犯罪心理)
法律的一般规则是,没有犯罪心理就没有犯罪。这一点得到了法律格言“Actus non facit reum nisi mens sit rea”的充分概括。这意味着,意图和行为都必须同时存在才能构成犯罪。该原则的形成是由于另一个命题“Actus me invito factus non est mens actus”。该格言的意思是,违背我的意愿而为的行为不是我的行为。
Mens rea 的字面意思是犯罪心理(mens-心理;rea-禁止)。起诉方需要证明被告存在“mens”,并且是“rea”,这意味着该人故意实施了被禁止的行为。但是,法律推定一个人被推定知道其行为的自然和可能后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举证责任。这意味着,心理因素可能是故意做错事。
犯罪的阶段
犯罪有四个阶段 -
意图(心理思考)
心理思考或意图是首要条件,其特征是将一个人想要的行为指向其选择的客体。有趣的是,心理阶段不构成犯罪,因此不应受到惩罚,因为无法通过任何方式证明它。
准备
在意图之后,准备是第二个阶段,在这个阶段,相关人员实际上开始做一些事情。准备是犯罪的必要手段和措施。通常,此阶段不应受到惩罚,因为无法证明准备是针对错误目的进行的,或者是以邪恶的意图或心理进行的。但这并非绝对规则,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清楚地表明准备与犯罪直接相关,则可以逮捕和起诉被告。
尝试
尝试是在意图和准备之后朝着犯罪行为实施方向迈出的第三个阶段。“尝试”一词定义了在必要准备工作完成后,直接采取行动实施计划中的犯罪。与犯罪遥远相关的行为可能不被视为尝试,但与犯罪直接相关的行为则被认定为尝试。
完成
完成是犯罪的最后阶段,这意味着犯罪已经完成。所有此类犯罪,一旦被证明,都应受到惩罚。但是,惩罚的程度取决于犯罪的类型和程度。
犯罪理论
以下是犯罪理论 −
新古典主义理论
古典主义理论的修正,其中承认某些因素(如精神错乱)可能会抑制自由意志的发挥。它引入了预谋的概念作为自由意志程度的衡量标准。新古典主义者对行为的犯罪方面采取主观方法,并专注于导致个人犯罪的条件。
实证主义理论
该理论认为,犯罪者智力低下且社会认可度低,因此与平均智力或社会认可的个人相比,他们无法在道德上理解其错误行为。
罪犯是天生而非后天形成的。
这是天性而非教养的例子。
专注于生物和心理因素来解释犯罪行为。
生物学理论
犯罪起因的生物学理论(生物实证主义)基于这样的信念:罪犯在生理上与非罪犯不同。犯罪的原因是生物学上的劣势。三位强调个人生理能力不足或犯罪行为遗传构成的大型实证主义者是龙勃罗梭、费里和加罗法罗。进化性返祖现象理论(也称为身体犯罪类型理论或天生罪犯理论)由意大利医生兼临床精神病学和犯罪人类学教授龙勃罗梭提出。他指出 -
罪犯有特定的“天生类型”。
某些身体异常,例如面部不对称、耳朵大、手臂过长、鼻子扁平、前额后缩、头发浓密且卷曲、对疼痛不敏感、眼睛缺陷以及其他独特的身体特征,构成了犯罪分子的识别特征。
这些特征不是犯罪的原因,而是返祖现象(回到更原始的类型)或退化的症状。因此,返祖现象和退化是犯罪的基本潜在原因。
具有犯罪气质的人无法停止犯罪,除非他身处理想的环境中。
罪犯与非罪犯不仅在身体特征上有所不同,而且在他们犯下的犯罪类型上也存在差异。
心理学理论
关于犯罪的心理原因,有许多理论,包括 -
智力和犯罪 - 认为犯罪主要是智力低下的人造成的这一想法在美国偶尔很流行。
精神分析理论 - 犯罪起因的精神分析理论与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作品有关,他认为那些有未解决的深层问题的人是精神病患者。
社会学理论
大多数犯罪起因的社会学理论认为,犯罪者的行为是由其社会环境决定的,并且拒绝“天生罪犯”的概念。
社会控制理论
希尔施认为,如果青少年没有通过与社会建立牢固的联系(包括以下方面)来进行适当的社会化,则应该预期会出现违法行为:
对其他人的依恋
对传统行动路线的承诺
参与传统活动
相信道德秩序和法律
标签理论
标签理论的重点是犯罪过程,而不是实证主义者对罪犯特性的关注。
冲突理论
冲突理论关注富人和穷人、管理层和劳工、白人和少数民族之间的社会冲突。
激进理论
这些理论认为,资本主义要求人们在追求物质财富的过程中相互竞争。财富分配越不均,人们越有可能找到比自己弱的人,并在追求财富的过程中利用他们。
结论
犯罪学领域系统地研究犯罪的原因。对犯罪的解释并不简单;我们生活在一个复杂的社会中,犯罪的原因与社会本身一样复杂。本模块研究并试图探索导致犯罪行为的条件。它还探讨了各种关于犯罪的理论。这些理论解释有助于理解犯罪行为、对不同类型犯罪进行分类、犯罪行为的各个方面,并为旨在解决犯罪问题的治疗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框架。
常见问题
Q1. 犯罪的五个原因是什么?
答:犯罪有很多复杂的原因。违反法律的人通常这样做是因为贫困、父母疏忽、自卑以及滥用酒精和其他毒品。
Q2. 犯罪的根源是什么?
答:犯罪最重要的成因是自我厌恶,这种厌恶感在童年时期由父母培养,父母因自身深陷自我厌恶而对孩子表现出敌意而非爱意。如果一个人从未体验过被爱,他就无法真正理解欣赏他人的意义。
Q3. 为什么预防犯罪很重要?
答:预防犯罪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刑事司法系统和犯罪的长期成本(包括经济和社会成本),并在节省司法、福利、医疗保健以及维护社会和人力资本方面产生可观的投资回报。
Q4. 什么是犯罪预防体系?
答:“犯罪预防”是指旨在降低犯罪发生可能性及其对个人和社会可能造成的破坏性后果(包括对犯罪的恐惧)的技术和策略,通过影响其诸多成因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