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下列有理数按升序排列
(i)。 −35, −25, −15
(ii)。 13, −29, −43
(iii)。 −37, −32, −34
已知:
(i)。 −35, −25, −15
(ii)。 −13, −29, −43
(iii)。 −37, −32, −34
要求:将给定的有理数按升序排列。
解答
(i)。 −35, −25, −15
这里,每个有理数的分母相同。我们只需要比较给定有理数的分子。
将给定有理数的分子按升序排列,我们得到
−3<−2 < −1
因此,给定的有理数按升序排列如下
−35 < −25 < −15
(ii)。 −13, −29, −43
为了将给定的有理数按升序排列,首先,它们的分母必须相等。
求分母3、9和3的最小公倍数为9
因此,
−13=(−1×3)(3×3)=−39
−29=(−2×1)(9×1)=−29
−43=(−4×3)(3×3)=−129
将得到的分数按升序排列,我们得到:
−129 < −39 < −29
或者,−43 < −13 < −29
(iii)。 −37, −32, −34
为了将给定的有理数按升序排列,首先,它们的分母必须相等。
求7、2和4的最小公倍数为28
所以,−37=(−3×4)(7×4)=−1228
−32=(−3×14)(2×14)=−4228
−34=(−3×7)(4×7)=−2128
将得到的分数按升序排列,我们得到
−4228 < −2128 < −1228
或者,−32 < −34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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