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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水和森林法
环境包括空气、水、土地和植被。保护环境意味着采取建设性措施,使这些自然物体免受污染物的侵害。这些措施得到宪法和国家主要立法机构的支持,以确保措施的快速和可靠实施。一项法案规定了预防、控制和减少空气污染、水污染和森林退化。
例如,印度已经颁布了许多法案来保护和改善空气、水和森林。
与空气污染相关的法案
**1948年工厂法及其修正案**是最早表达对工人工作环境关注的法案。1987年的修正案加强了其环境重点,并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危险过程。
**1981年空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控制和减少空气污染。它赋予中央污染控制委员会(CPCB)执行本法的权力。
**1982年空气(污染防治)规则**规定了委员会会议程序及其赋予的权力。
**1982年原子能法**处理放射性废物。
**1987年空气(污染防治)修正案**授权中央和州污染控制委员会应对严重的空气污染紧急情况。
**1988年机动车法**规定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进行适当的包装、标记和运输。
与水污染相关的法案
**1897年印度渔业法**规定了两套刑事犯罪,政府可以起诉任何以任何方式(无论是沿海还是内陆)使用炸药或其他爆炸物来捕捞或破坏任何鱼类,或使用毒鱼来杀死鱼类的人。
**1956年河流委员会法**使各州能够邀请中央政府参与建立咨询河流委员会,以解决州际合作中的问题。
**1970年商船法**旨在处理沿海地区特定半径内船舶产生的废物。
**1974年水(污染防治)法**建立了预防和减少水污染的制度结构。它制定了水质和废水的标准。污染工业必须寻求许可才能向废水排放废物。CPCB(中央污染控制委员会)是在本法案下组建的。
**1977年水(污染防治)税法**规定了对用水工业和地方当局征收和收取税费。
**1978年水(污染防治)税收规则**包含标准定义,并指明了每个用水者必须安装的计量器类型和位置。
**1991年沿海规范区通知**对包括建设在内的各种活动进行规定。它对内陆水域和河口提供了一些保护。
与森林相关的法案
**1984年印度森林法及其修正案**是许多现存殖民地法规之一。它旨在“巩固与森林、森林产品运输以及对木材和其他森林产品征收的关税相关的法律”。
**1973年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1991年修正案**规定了对鸟类和动物的保护,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事项,无论是它们的栖息地、水坑还是维持它们的森林。
**1981年森林(保护)法及其规则**规定了对森林的保护和养护。
**2002年生物多样性法**是一项旨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其组成部分以及公平公正地分享生物资源及其相关知识的利用所产生的利益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