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及其他国家的伦理标准


心理学研究或实践的伦理标准因国家而异,取决于其现行立法、文化和特定领域的 prevailing conditions。在印度,临床心理学家需要获得印度康复委员会 (RCI) 的认证,该委员会是该国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的管理机构。精神病学和神经科学从业人员受印度医学委员会 (MCI) 的监管。以下文本讨论了一些伦理标准及其法律实施。

什么是伦理标准?

科学中的伦理标准是指指导科学研究和实验的原则和价值观。这些标准旨在确保科学研究以公平、负责和透明的方式进行,并尊重研究参与者、动物和环境的权利和福祉。科学中一些关键的伦理标准包括:

这些伦理标准旨在指导科学家和研究人员,并且通常纳入机构审查委员会、国家法律法规和专业指南。

对文化特定伦理标准的需求

对文化特定伦理标准的需求源于不同的文化具有不同的价值观、信仰和规范,这些规范塑造了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在不同文化中工作的专业人员务必了解这些文化差异,并相应地调整伦理标准,以确保以公平、负责和透明的方式提供服务和研究,并尊重个人的权利和福祉。

印度的伦理标准

印度有几项法律法规,以确保科学研究以公平、负责和透明的方式进行。印度的管理机构并不严格监管心理治疗。然而,精神病学和神经病学是在印度医学委员会等管理机构的限制下发展得更为成熟的领域。以下部分详细说明了一些限制。

印度与科学伦理相关的关键法律之一是印度医学研究理事会 (ICMR) 关于人体生物医学研究的伦理指南。这些指南为涉及人体参与者的生物医学研究的伦理行为提供了一个框架。

其中包括获得知情同意、保护参与者的权利和福利以及确保个人信息保密的条款。生物技术部 (DBT) 和科学与工业研究理事会 (CSIR) 也制定了关于科学伦理的指南。DBT 指南侧重于与在科学研究中使用动物相关的伦理问题。相比之下,CSIR 指南则指导与负责任地使用生物技术相关的问题。

除了这些法律和指南外,印度医学研究理事会 (ICMR) 和科学技术部 (DST) 等国家最高机构还建立了机构审查委员会 (IRB) 来审查和批准研究提案。这些委员会负责评估拟议研究的伦理意义,并确保其符合既定的伦理标准。

印度科学伦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负责任地使用技术。随着技术的飞速发展,科学家和研究人员必须在使用技术时尊重个人隐私和保密权,并确保技术不被用于歧视某些群体。

美国的伦理标准

美国心理学科学的伦理标准由美国心理学会 (APA) 制定。它们旨在指导心理学家和其他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的实践。这些标准基于 APA 的《心理学家伦理原则和行为规范》,该规范会定期审查和更新,以反映该领域的最新发展。

美国心理学科学中一些关键的伦理标准包括:

  • 知情同意 - 心理学家必须在提供任何治疗或服务之前获得客户的知情同意。

  • 保密性 - 心理学家必须保护客户信息的保密性,除非有法律或伦理理由披露。

  • 行善和不作恶 - 心理学家必须努力做好事,并将危害降到最低。

  • 专业能力 - 心理学家必须保持专业能力,并不断更新他们的知识和技能。

  • 文化能力 - 心理学家必须了解客户的文化和多元背景,并尊重他们的价值观和信仰。

  • 负责任地使用技术:心理学家必须使用技术来尊重客户的隐私和保密权,并确保技术不被用于歧视某些群体。

  • 负责任的研究 - 心理学家必须以负责任和合乎伦理的方式进行研究,确保保护人类受试者,并尊重他们的权利和福利。

通过遵守这些伦理标准,美国的心理学家和其他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可以确保他们的实践公平、负责和透明,并尊重客户的权利和福祉。

欧洲的伦理标准

为了深入了解该主题,务必研究研究伦理的发展。虽然研究伦理在医学领域发展得最为成熟,但所有类型的研究都遵循广泛的指导方针。社会学研究与临床研究一样,都需要知情同意和保密。

1964年,在芬兰赫尔辛基,世界医学协会(1947年在巴黎成立,以回应纽伦堡审判中暴露出的伦理违规行为)通过了一份关于研究伦理的宣言。赫尔辛基宣言自那时以来经过多次修订,但其基本要点和目标并未改变。

赫尔辛基宣言概述了涉及可识别人类(包括数据和材料)的医学研究的伦理指南。该宣言的基本原则是在任何研究中,个体研究对象的福祉必须置于其他任何利益之上。

该宣言概述了进行医学研究的指南以及将医学研究与医学治疗相结合的其他指南。虽然医学研究是研究伦理发展最成熟的环境,但研究伦理对所有科学领域都至关重要。专业和学术组织经常提供针对其研究领域具体情况的指南和伦理规则。

人权与研究伦理密切相关。两者之间存在很大的重叠,并且这两个领域相互影响。1996年欧洲理事会部长通过的《欧维耶多公约》就说明了这一点。该公约为所有欧洲理事会成员国建立了统一的标准,旨在解决在捍卫人权的背景下研究产生的伦理挑战。

其他议定书为更专业的研究所提供指导,而公约则阐述了广泛的基本概念。这些价值观包括个人福祉和利益的重要性、知情同意和隐私。

《欧维耶多公约》还制定了使用人类基因组数据和人类胚胎研究的指南。关于生物医学研究的补充议定书,由大多数欧洲理事会成员签署,但仅由少数成员批准,确认了基本理念,并为研究中伦理委员会的职能、充分知情同意的要求、保密性和知情权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南。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关于生物伦理和人权的普遍宣言》以及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 (CIOMS) 的《涉及人体受试者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指南》是另外两份重要的国际宣言和公约。

明确的欧洲对人权的承诺是欧洲监管框架下研究伦理的基础。对人权的尊重,在条约中得到确立,对欧洲政策的所有领域都至关重要。为了进一步巩固这一承诺,欧盟通过了其人权法——《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

欧洲基本权利宪章

鉴于欧洲联盟是在《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中概述的共同价值观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此在欧洲法律体系中,考虑研究活动的伦理方面具有特殊意义。《宪章》承认各种个人、公民、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1999年6月科隆欧洲理事会将宪章的制定交给了公约。

《里斯本条约》宣布所有欧洲法律都必须遵守《宪章》的原则,并将《宪章》纳入《欧洲联盟条约》,使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这也适用于欧洲的研究政策。欧洲基本权利宪章中的几项原则适用于研究。这些原则支持研究的开展,也构成重要伦理指南的基础。

结论

科学伦理是印度科学事业的重要方面。印度有几部法律法规,以确保科学研究以公平、负责和透明的方式进行。遵守这些法律和准则有助于确保科学研究以尊重所有相关方的权利和福祉,并促进公众对科学的信任的方式进行。

更新于: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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