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质量为 5 kg 的步枪中,发射一颗质量为 50 克的子弹,子弹的初速度为 50 m/s。计算步枪的初始后坐速度。
这里,子弹的质量 $m=50\ gm=\frac{50\ gm}{1000}=0.05\ kg.$
子弹的初速度 $u=50\ m/s$
步枪的质量 $M=5\ kg.$
子弹的末速度 $v=0$
步枪的末速度 $V=0$
设步枪的初始后坐速度为 $U$。
因此,根据动量守恒定律
$mu+MU=mv+MV$
或 $0.05\times50+5\times U=0.05\times0+5\times0$
或 $0.25+5U=0$
或 $5U=-0.25$
或 $U=-\frac{0.25}{5}$
或 $U=-0.5\ m/s$ [$-ve$ 符号表示相反方向]
因此,步枪的初始后坐速度为 $-0.5\ m/s$。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