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地区法院


1860年《印度刑法典》(IPC)和其他刑法构成印度实体刑法。然而,它无法单独运作。作为对IPC的后续,1861年通过了《刑事诉讼法典》。在废除1861年法典之后,1974年颁布了新的《刑事诉讼法典》,以执行实体刑法的管理和执行。《刑事诉讼法典》同样规定了设立用于调查和起诉犯罪的机制。根据《刑事诉讼法典》,刑事审判分为地区法院审判和治安法官审判。法典的第一附表规定了犯罪是否可以在地区法院或治安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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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地区法院?

每当地区法院处理刑事案件时,就被称为地区法院。当涉及到地区一级严重的罪行时,地区法院被视为第一审法院。在某个地区,它是最高刑事法院。

根据法典第9条,州政府为每个地区法院辖区任命一个地区法院,由高等法院选定的法官主持。为了在地区法院行使管辖权,高等法院还可以任命助理地区法官和附加地区法官。他们所有判决和指示均为地区法院的判决和指示。高等法院可通过通知确定地区法院通常举行会议的地点。每位助理地区法官必须服从他们所在的地区法院法官。地区法院法官在这些助理地区法官之间分配工作。

法典规定的处罚权

法典第28条和第29条规定了每家法院可以判处的刑罚:

  • 级别最低的法院名称是二级治安法官。如果罪行涉及最长一年监禁、最高5000卢比罚款或两者兼有,则该法院有权审理此案。

  • 一级治安法官可以审理涉及最长三年监禁或10000卢比罚款的罪行。

  • 首席治安法官有权处以任何罚款和最长七年监禁。

  • 助理地区法官有权处以任何罚款和最长十年监禁。

  • 地区法官或附加地区法官可以处以任何法律规定的处罚,但高等法院必须确认这些法官判处的任何死刑。

  • 高等法院可以处以法律允许的任何判决。

法典规定的审判权

根据第26条,1860年《印度刑法典》下的任何罪行都可以由高等法院、地区法院或第一附表规定可以审理此类罪行的任何其他法院审理,但任何其他法律下的任何罪行必须由该法律中指定的法院审理;如果未指定该法院,则由高等法院或第一附表规定可以审理此类罪行的任何其他法院审理。

法典规定的受理权

地区法院不能直接受理案件。但是,如果根据附表,案件只能由地区法院审理,则治安法官可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209条将案件提交地区法院。当治安法官无法判处适当的刑罚时,所有涉及可处以终身监禁或超过七年监禁的罪行的案件都应提交地区法院。

《刑事诉讼法典》第199(2)条规定了对高级官员或公职人员诽谤的例外情况,这可能导致检察官提出书面控告。在这种情况下,地区法院可以行使直接受理权。

地区法院审判

根据1973年《刑事诉讼法典》的方案,审判可分为以下几类:

  • 地区法院审判——第225至239条

  • 治安法官审判可进一步分为:

    • 逮捕令审判——第238至250条

    • 传票审判——第251至259条

  • 简易审判——第260至265条

地区法院审判的简要程序如下:

根据第225条,只有检察官才能在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226条:当被告因根据第209条提交的案件而被带到法庭时,检察官必须陈述其案件,概述对被告的指控,并概述其打算用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

根据第227条,如果法官在审查案件记录[第161条、第162条]、提交的文件以及被告和起诉方的口头辩论后,认为没有继续进行的理由,则将释放被告。

根据第228条:如果法官有理由相信被告犯有以下罪行:

  • 不能在地区法院审理——那么他可以拟定指控,将案件移交首席治安法官/一级治安法官,并指示被告在首席治安法官/一级治安法官面前出庭。这位治安法官将根据警方的报告对刑事案件进行逮捕令审判。

  • 可以在地区法院审理:他将对被告提出指控。

  • 如果根据第228(1)(b)条提出指控,则必须首先向被告宣读指控并对其进行解释,然后才能要求其认罪。

根据第229条,如果被告认罪,法官必须记录该认罪,并且可以自行决定定罪。

第230条:如果被告不认罪或拒绝认罪,主张其受审的权利,或未根据第229条被定罪,则法官将确定证人检查的日期,并且可以应起诉方的请求,发出传票要求证人出庭。

第231条:控方证据

  • 在预定的日期,法官收到所有控方证据。

  • 法官有权传唤任何证人进行进一步盘问,或将任何证人的盘问推迟到所有其他证人被盘问之后。

第313条:法院可以讯问被告。

第232条:无罪释放——如果法官在听取控方、辩方和被告本人陈述后,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有罪,则法官必须作出无罪释放的裁决。

第233条:如果被告未根据第232条被无罪释放,则将要求其进行辩护并提交任何证据。法官必须将被告提供的任何书面陈述列入记录。如果被告请求传票,法院必须发出传票,除非他认为传票是恶意、不必要或旨在破坏司法利益。

第234条规定,在控方完成对辩方证人的盘问后,被告或其辩护人有权答辩。如果被告或辩护人提出法律问题,则控方可在法官批准下陈述其论点。

在听取论点和法律要点后,根据第235条作出判决。如果被告被判有罪,法官将听取其对判决的意见,然后根据法律对其进行处罚。

根据第236条,将考虑之前的定罪。

第237条概述了根据第199(2)条提起的案件的程序。

结论

地区级和下级下级法院的框架在全国范围内基本相同,只有细微的差别。根据其各自的管辖权,它们处理民事和刑事案件。民事和刑事司法系统在最基本的层面上是分开的。只有在严重罪行的情况下,才规定了关于地区法院审理程序的条款,这意味着一个非常合理的法律原则,即让更有经验和资历更高的法院来决定处罚严重的案件。

常见问题

问1. 什么是刑事法院?

答. 刑事法院是处理被指控犯有罪行的人的法院,确定其是否有罪,如果被判有罪,则给予适当的处罚;如果被判无罪,则释放被告。

问2. 法律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法院的主要目标是维护法治,保护自由,促进社会秩序,解决纠纷,确保人人平等地受到法律的对待,以及执行正当法律程序。

Q3. 为什么管辖权在刑事诉讼中很重要?

答:“管辖权”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和作出裁决的能力。它与根据刑法处以刑罚的权力有关。如果缺乏管辖权,法院判定的定罪和处罚无效。

Q4. 刑法的地域管辖权包含什么?

答:对在特定地域内发生或涉及该地域居民的冲突的管辖权被称为地域管辖权。

更新于: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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