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设仲裁法院 (PCA)
PCA是一个行政机构,而非传统意义上的法院。其目标是拥有永久且易于获取的资源,作为国际仲裁和其他相关程序(如调查委员会和调解)的登记处。
什么是仲裁?
仲裁是解决私人纠纷最常用的方法。仲裁程序具有法律约束力。它通常由一家私人公司“管理”,该公司维护可用的仲裁员名单,并制定仲裁程序的规则。
什么是常设仲裁法院?
常设仲裁法院 (PCA) 位于荷兰海牙,是一个非联合国的政府间机构。与传统的法院不同,PCA作为仲裁庭,解决成员国、国际组织或私人当事方之间国际协议产生的争议。
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包括领土和海洋边界、主权、人权、外国投资以及区域和全球贸易。PCA由两个不同的多边公约创建,共有122个政府作为成员。它是联合国的观察员,而非联合国机构。
PCA的支柱是其三个机构:
其管理机构是PCA行政理事会,由海牙公约成员国的代表组成。
PCA成员,由成员国选定的仲裁员名单,并加入PCA。
国际局协助仲裁庭履行职责,该局由秘书长领导,担任登记处和/或秘书处。
常设仲裁法院的六项主要服务是:
PCA的结构
它由国际局和行政理事会组成。
法院并非“永久性”的;相反,它是从永久仲裁员名单中选出的仲裁员组成的法院。
每个成员国有权提名最多四名符合国际法规定、具有最高道德标准并愿意担任仲裁员的候选人。
共有225名仲裁员,每人任期六年。
缔约国在海牙的外交使团代表组成行政理事会。
荷兰外交部长担任理事会主席。
国际局是法院的行政机构,它作为法院会议信息的渠道。
它保存记录并充当登记处。
PCA的管辖权
常设仲裁法院的管辖权如下:
它是一个政府间组织,其使命是为全球社会解决争端,并支持仲裁和其他解决国家间争端的方法。
除其他事项外,常设仲裁法院 (PCA) 还解决涉及成员国、国际组织和私人当事方之间的争端,这些争端涉及领土和海洋争端、主权、人权、外国投资和区域贸易。
从本质上讲,裁决具有约束力。
但是,PCA 缺乏执行判决的权力。
PCA的活动
常设仲裁法院的一些活动:
虽然《联合国宪章》允许各国政府在其选择的国际法院(国际法院)之外的仲裁庭解决争端,但仲裁仍然是解决国际争端的一种非常不寻常的方法。多年来,法院的参与非常有限。
为了提高灵活性,并更好地利用其资源来仲裁国家之间的冲突,它在1992年制定了一套新的理想规范。1993年,它制定了一些新的准则,用于通过仲裁解决国家与非缔约国之间的争端。
1993年,PCA成立了一个指导委员会,并召开了第一次成员会议,讨论法院的未来。根据新规则,法院可以仲裁私人当事方、政府间组织以及两者之间的冲突。
PCA的历史
PCA是解决国际争端的最古老的组织。根据1899年《关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海牙公约》第20-29条,它于1899年由第一次海牙和平会议创建。1907年《关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公约》在第二次海牙和平会议期间取代了旧的公约。
会议是在沙皇尼古拉二世的建议下召开的,其目标是找到最公正的方式来保证所有人民都能从真正和永久的和平中受益,更重要的是,防止当前武器的持续发展。
结论
常设仲裁法院 (PCA) 是一政府间机构,旨在帮助全球社会解决争端。为了满足全球社会对争端解决不断变化的需求,PCA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现代化的、多方面的仲裁机构。它使政府之间更容易进行仲裁和其他形式的冲突解决。
常见问题
Q1. 谁可以向常设仲裁法院提起诉讼?
A1. 希望仲裁争端的当事方都可以向常设仲裁法院提起诉讼。大多数提交给PCA的争端至少涉及一个国家,但也可能涉及其他国家、公司或个人。
Q2. 什么是常设仲裁法院?
A2. 常设仲裁法院是一个政府间机构,为全球社会提供各种争端解决服务。它成立于1899年。
Q3. 仲裁的管辖权属于哪个法院?
A3. 仲裁庭没有固有的管辖权。相反,其权力来自于当事方同意使用仲裁来解决特定争端的协议。因此,没有法律规定仲裁庭的权力。
Q4. 什么是2012年常设仲裁法院规则?
A4. 当事方可以使用PCA 2012年仲裁规则,这是PCA最新的程序规则,用于仲裁不同群体国家、国家控制实体、政府间组织和私人当事方之间的争端。
Q5. 仲裁的时限是多少?
A5. 前提是,国际商业仲裁程序中的裁决可以尽快作出,并且应尽一切努力在第23条(4)款规定的必要辩论完成之日起一年内解决此事。
Q6. 常设仲裁法院的权力是什么?
A6. 法院现在可以调解私人公司之间的冲突以及政府间组织内部存在的冲突。为了帮助发展中国家支付向其提交案件相关的费用,法院设立了一个财政援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