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 (ICJ)
全球社会是一个不断变化的社会。因此,各个社群成员之间会发生冲突。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的国际争端,例如边界位置、岛屿和海洋边界争端、条约破坏以及其他国际法规定、外交关系、人权等问题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因此,为了解决此类争端,成立了一个国际机构,即世界法院或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 (ICJ) 的确切作用是什么?
国际法院 (ICJ) 是联合国的主要机构之一。它就国际法问题向大会提供咨询意见,并解决联合国成员国(各国)之间的争端。
只有联合国成员国才能参与法院的诉讼;国际法院不对特定个人进行审判。为了其他实体的利益,各国可以辩论涉及在其自身管辖范围内的公司或人群的案件。
案件类型
通常,国际法院审理两种类型的案件:
争议案件 − 涉及国际法或条约义务,并且两个或多个政府存在分歧的案件被称为“争议案件”。只有在双方都同意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或相关条约的规定明确规定国际法院应在这种情况下的冲突解决中拥有权力的情况下,国际法院才能行使该管辖权。
咨询意见案件 − 为了澄清国际法或程序的问题,大会和其他联合国机构可以向法院请求咨询意见。虽然法院的裁决理论上应适用于所有联合国成员国,但此类案件并非特别针对任何特定政府。
国际法院的构成
国际法院有 15 名法官。
每位法官的任期为九年。
联合国大会 (UNGA) 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UNSC) 独立选择法官人选。要当选,候选人必须在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都获得压倒性多数票。
在国际法院,不得有两名法官拥有相同的国籍。
三分之一的席位每三年改选一次,退休法官有资格再次当选。
构成国际法院的法官是独立的法官,而不是他们国家的代表。
法官必须是公认的、在国际法方面具有公认能力的法学家,或者具备在其各自国家获得最高司法职位所需的能力。
国际法院的形成
《联合国宪章》第 33 条概述了国家之间和平解决冲突的程序,包括谈判、调查、调解和其他技术。其中一些技术使用了其他方的协助。
过去,仲裁和调解先于法院判决。前者和后者都在古代印度和伊斯兰世界实行,而后者的无数例子可以在古希腊、中国、阿拉伯部落、中世纪欧洲的海事习惯法和教皇的实践中找到。
国际仲裁的发展:
普遍认为,1794 年签署的美国和英国之间的所谓《杰伊条约》标志着第一阶段的开始。
1872 年,英国和美国之间的亚拉巴马号索赔仲裁标志着第二阶段,一个更为重要的阶段的开始。
沙皇尼古拉斯二世组织了 1899 年的海牙和平会议,这标志着国际仲裁发展第三阶段的开始。
历史
该法院取代了常设国际法院。常设国际法院由国际联盟于 1922 年成立。它在 1932 年至 1940 年期间处理了 60 起案件。二战后,它被解散。1946 年 4 月 18 日,常设法院被国际法院取代。它继承了常设法院的法律制度和传统,以及它的规章。
国际法院的局限性
国际法院存在一些限制;这些限制主要是结构性的、偶然的,并且与提供给法院的物质资源有关。
它不负责审判任何被指控犯有战争罪或危害人类罪的人。
它不是刑事法院,因此缺乏可以启动诉讼的检察官。
国际法院不是国家法院可以上诉的最高法院。它也不是个人的最后上诉法院。
它也不作为国际法庭的上诉法院,但它有权裁定仲裁裁决的合法性。
国际法院不能自行启动案件。
由于安全理事会的常任理事国可以否决案件的执行,即使他们同意受其约束,它也没有完全的权力分立。
结论
作为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国际法院在促进和维护和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元首和其他要员经常访问该法院。它在不到五年的时间内解决了极其棘手的国际事务。联合国的资金中不到 1% 用于法院。世界上没有类似的机构。国际法院 (ICJ) 支持联合国实现其核心目标,即维护和促进世界和平与安全。
常见问题
问 1. 国际法院遵循什么程序?
答. 国际法院 (ICJ) 使用两种不同的方法。其次,它有权作为解决两个成员国之间争端的论坛,在这种情况下被称为“争议事项”。其次,如果联合国的机构或专门机构要求,它可以同意就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的请求。
问 2. 国际法院位于何处?
答. 国际法院位于荷兰海牙。国际法院设在和平宫。和平宫是一座标志性建筑,专门为容纳国际法院和其他国际机构而建造。
问 3. 国际法院的目的是什么?
答. 国际法院 (ICJ) 是联合国的主要法院。国际法院的职责包括根据国际法,对联合国公认的机构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以及解决国家提交的需要解决的法律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