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要约”(OFFER)及其规则?
要约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承诺,取决于所作出的某种行为/不作为。换句话说,要约是对以特定条款订立合同的邀请。
根据印度合同法第2(a)条,“要约被定义为:当一个人向另一个人表示其愿意做或不做任何事情,以期获得对方对其行为或事务的同意时,就被认为是提出了一个要约”。
这里:
要约人/提案人是向他人发出要约的一方。
受要约人/被提案人是已收到要约的一方。
要约的类型
要约的类型如下所述:
明示要约 - 通过言语(口头或书面)作出的要约。
默示要约 - 通过标志/行为传达的要约。
一般要约 - 向公众发出的要约。
特定要约 - 向特定个人或群体发出的要约。
交叉要约 - 双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互相发出类似的要约。
反要约 - 以修改原要约为条件提出的要约。
持续要约 - 要约是持续有效的。
要约规则
要约规则解释如下:
在当事人之间建立法律关系。
要约的条款和条件必须清晰明确。
应声明意图。
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应清晰明了。
要约人不应向受要约人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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