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统治下危害人类罪
引言
危害人类罪通常指严重侵犯人类尊严的罪行,是针对特定人群或社会的有组织的大规模迫害行动的一部分。历史上,在战争和冲突中,当主要目标是以任何代价取胜时,这种暴行屡见不鲜。
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清楚地表明了这类行为的残酷性,这些行为可能使一个人沦为非人,剥夺其自由、尊严和其他基本权利。这为承认危害人类罪并对其进行适当的法律规制创造了有利的环境,并日益关注对人权的维护。
定义:危害人类罪
1998年7月17日,在关于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的全权代表外交会议上通过了《罗马规约》。该规约界定了国际刑事法院调查危害人类罪的权力。罗马会议在以得到广泛认可的方式界定这些罪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罗马规约》第七条将危害人类罪定义为“作为普遍或有系统地攻击平民人口一部分而犯下的若干行为”。因此,与种族灭绝等罪行一样,此类罪行可以在和平时期以及冲突时期发生。
危害人类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罗马规约》第七条,危害人类罪由三个基本构成要件组成:
物质构成要件
该定义列出了若干符合危害人类罪概念的物质行为。它们如下:
谋杀
灭绝种族
奴役
驱逐出境或强迫人口迁移
监禁或任何其他严重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违反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酷刑;强奸;强迫卖淫;强迫怀孕;强迫绝育;或任何其他同等严重程度的性暴力
迫害(基于信仰或实践,这些信仰或实践通常不被认为与种族、肤色、国籍或性别有关)
强迫失踪
种族隔离
其他故意造成严重身体、精神或健康损害的行为。
情景构成要件
这些行为必须构成针对任何平民人口的普遍或有系统地攻击的一部分。
精神构成要件
为了构成这些罪行,犯罪者必须知道目标群体正在受到攻击,并且其行为或不作为是该攻击的一部分。
大屠杀的原因
许多因素导致了大屠杀。纳粹消灭犹太人的意愿和能力是其主要动机。然而,他们的杀戮欲望并非一夜之间出现。重要的是要将纳粹的反犹太主义意识形态置于更广泛的历史反犹太主义、当代种族主义和民族主义的背景下进行评估。
几个世纪以来,欧洲的犹太人一直面临偏见和迫害,这往往是由于他们的宗教信仰。
他们首先被指责为基督之死负责。
在中世纪,他们经常被迫居住在被称为隔离区的贫民窟之外,也被禁止从事某些职业。
在动乱时期,犹太人经常被挑选出来作为替罪羊。大约在1350年开始的瘟疫爆发期间,犹太人被赶出家园并受到折磨。在1881年沙皇亚历山大二世遇刺之后,在俄罗斯爆发了暴力事件,犹太社区遭到迫害或杀害。
随着19世纪种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兴起,出现了认为犹太人属于一个单独的种族,因此不是“人民”或国家的成员的观念。
德国在1918年输掉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右翼极端分子责怪犹太人。此外,他们指责犹太人是残酷的资本主义剥削者,从他人的劳动中获利。同时,犹太人被指控为共产主义者,试图通过革命推翻西方文明。
然而,大屠杀并非直接源于纳粹的反犹太主义。希特勒在他的著作《我的奋斗》或集会上从未掩盖他对犹太人的仇恨或他认为犹太人在德国没有立足之地的信念,但起初他没有进行大规模屠杀的意图。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纳粹才考虑杀害欧洲犹太人的可能性。
然而,大屠杀并非直接源于纳粹的反犹太主义。希特勒在他的著作《我的奋斗》或集会上从未掩盖他对犹太人的仇恨或他认为犹太人在德国没有立足之地的信念,但起初他没有进行大规模屠杀的意图。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纳粹才考虑杀害欧洲犹太人的可能性。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犹太人迫害的激进化
1939年9月德国入侵波兰后,对犹太人的迫害进入了一个新的、更严重的阶段。
由于战争,移民变得非常困难。由于征服波兰,170万犹太人居住在德国管辖之下。
他们居住在被称为犹太人居住区的贫民窟,这些贫民窟更像是监狱。一个住所经常被几个家庭占用。
他们缺乏食物和医疗护理。
未经事先授权,犹太人不允许离开贫民窟,他们有时被迫进行强迫劳动。
此外,德国人在统治的头几个月里杀害了数百名波兰平民,包括犹太人和非犹太人。
纳粹正准备将犹太人从被占领地区转移到波兰保留地或苏联领土,因为预计苏联将被吞并。
另一个计划是将犹太人送到马达加斯加岛。需要注意的是,纳粹的计划没有解决他们的住房或其他基本需求,但他们确实解决了没收犹太人财产的问题。这表明纳粹预料到犹太人死亡人数很高。
做出种族灭绝的选择
关于希特勒决定消灭所有欧洲犹太人的确切时间,历史学家意见不一。对此并没有书面指示。但是,根据其他资料和历史事件,很有可能这一决定是在1941年下半年做出的。
大规模屠杀似乎是先前驱逐计划的一个极端替代方案。由于战争,犹太人无法被送往马达加斯加,而将他们驱赶到更东方的计划也无法实施,因为苏联不会被击败。因此,灭绝成为解决“犹太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
其他纳粹受害者
战争期间,纳粹不仅杀害了犹太人,还对他们的政治对手、耶和华见证人、残疾人、同性恋者、斯拉夫人、罗姆人和辛提人进行了大规模屠杀。然而,对欧洲犹太人的屠杀占据了特殊的地位。就人数而言,他们是最大的受害群体。
此外,纳粹计划消灭整个犹太人口。纳粹对罗姆人和辛提人的迫害力度较小,但他们是纳粹试图完全消灭的另一个群体。大约20万至50万来自德国和被占领地区的罗姆人和辛提人被杀害。辛提人和罗姆人将这场屠杀称为“吃掉”。
常见问题
问1.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犯了多少战争罪?
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的联合军队(陆军、海军和空军)经常犯下战争罪,包括谋杀、大规模强奸、抢劫、使用强迫劳动、处决300万苏联战俘以及对犹太人的灭绝。
问2. 希特勒的伟大构想是什么?
答:“东方总计划”(Generalplan Ost,简称GPO)是纳粹德国政府对欧洲人进行大规模屠杀和种族清洗以及德国殖民中欧和东欧的计划。其名称在英语中意为“东方总计划”。
问3. 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做错了什么?
答: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犯了四个关键错误。这些是:发动两线作战;后勤供应不足;军事经济生产力低下;领导力薄弱。
问4. 纽伦堡审判的五个目标是什么?
答:审判揭露了德国政府对纳粹暴政的支持。177名被告中,24人被判处死刑,20人被判处终身监禁,98人被判处其他徒刑。25名被告被宣告无罪。由于特赦,许多罪犯在20世纪50年代初获释。
问5. 希特勒的目标是什么?
答:希特勒团结德意志民族的目标以及他追求“生存空间”(Lebensraum)——这将使德国人在军事上安全并在经济上自给自足——是其总体扩张野心的主要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