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与联邦制:国家内部的领土解决方案
学术研究和一些多边民主国家青睐联邦结构作为应对全球化问题的最佳方式。然而,一些不属于某个国家的社区中的民族主义政党反对联邦制作为解决其问题的可行框架。许多缺乏国家的人认为,领土主权是整合无国籍人民的最佳制度框架。
自治主义作为一种领土组织和制度哲学,值得更多关注和研究。为了全面理解自治主义,我们必须考察反资本主义政治团体的历史演变。长期存在的自治主义政治运动将自治主义视为一种多元而分层的政治遗产。
什么是自治与联邦制?
作为规范性词汇,联邦制主张建立一种多层次的政治结构,融合共享统治和领土自治的特点,并运用联邦概念。
由于联邦制“是对人际关系和活动的理想秩序的规范性判断”,因此属于哲学的范畴。作为一种道德理想,“自治主义”提倡运用自治主义的概念,并将自由视为重视和保护多样性的最佳宪政和立法框架。尽管联邦制和自治主义以复杂的方式相关,但它们是两种不同的政治哲学。由于担心联邦制会导致更大的趋同性,因此主张更大自治的政党对联邦制持怀疑态度。
研究表明,自治主义者必须更加青睐基本的联邦制概念。自治主义者通常无法接受,即使是略微不对称的国家团队。自治主义者主张一种将共享统治和部分领土自治的方面结合起来的奇特的多层次体系,他们接受联邦概念的部分内容,因为自治主义是在现有国家机构内部寻求不断扩大的自治领域。此外,无政府资本主义者可能会支持在广义定义的“联邦政治体系”内不对称的权力分配,但他们不支持传统的联邦制。
自治的类型
主要类型如下:
非联邦自治
一方面,现有的自治地区是非联邦的行政实体,几乎没有,如果有的话,联邦主义成分和各种反联邦主义特征。埃拉扎尔在其关于其中一些情况的讨论中,错误地描述了波多黎各与美国之间关系的性质,他将其用作“联邦制”的例子。任何自治的四个方面使其具有反联邦主义特征,波多黎各也不例外。首先,立法和行政部门之间基本的分权必须在像波多黎各这样的自治社区中牢固确立。波多黎各目前作为美国“无人居住的荒地”的政治地位可以追溯到司法和立法形成,而不是源于文本。
权力下放自治
“权力下放”一词最早出现在18世纪,是英国特有的。它描述了一个具有特定方面的政治实体,这些方面具有政府体系,但也有一些关键差异。尽管威斯敏斯特仍然拥有最终权力,但它已将权力和责任下放给了各地区和国家。威斯敏斯特可以暂停或取消权力下放的组织,因为它仍然拥有组成权力。就目前情况而言,威斯敏斯特可以单方面地,因此可以通过普通立法,改变英国的权力下放行政部门。
不对称联邦制与自治
不对称性,或联邦体系组成部分之间地位和特权的差异,出现在联邦政府体系中,以应对国家社会内部多样性带来的问题。在财政联邦制中,存在两种不对称性:法律上的和事实上的。组成实体之间规模和资源、地理、人口统计、经济增长等方面的差异,是事实上的不对称性的例子。多元民族的多样性经常导致源于长期历史背景的法律上的不对称性。
结论
自治主义者普遍认为,具有不对称特征的国家团队与其政治议程不符。尽管自治主义者是特殊常设安排的支持者,这些安排是同一国家内多层次治理的例子,但他们的最终目标是在现有政府框架内找到越来越多的自治。更重要的是,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者可能是松散定义的“联邦政府体系”内不对称的支持者,但不是传统联邦制中的支持者。自治主义的优势在于其灵活性和适应性以及多方面性质。
我的研究表明,自治主义,一种地理秩序的意识形态及其用于描述它的系统,在其信念和实践中通常是赞成的。尽管如此,它基于基本的联邦主义概念,即不同层级的各种政府可以在同一国家内带来更好的领导力,将普通方面的要素与部分区域自治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