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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方程式 - 比赛积分系统
2010 年采用了现行一级方程式世界锦标赛积分系统,并一直沿用至今。
根据该系统,每场大奖赛结束时排名前 10 位的车手将根据完成比赛的位置获得积分,这些积分将有助于确定赛季结束时的世界车手锦标赛冠军和世界车队锦标赛冠军。
获胜者获得 25 分(25 个车手锦标赛积分以及 25 个车队锦标赛积分),其他车手根据下表获得积分 −
为了获得积分,一名车手必须被归类为完赛者。为此,无论车手是否完成比赛,他都必须完成获胜者所走距离的 90%。
如果一场比赛因恶劣天气条件或任何其他情况而中断或无法重新开始,排名前 10 位的完赛者将获得表格中给定积分的一半,前提是获胜者已完成比赛距离的 75%。
如果一支车队的两辆赛车都进入前 10 名,他们都会获得车队锦标赛积分。
如果一名车手在赛季中更换车队,他之前在原车队获得的积分仍将计入他的车手积分。然而,车队积分归各自的车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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