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 (ICL)
理解国际刑事法的最佳途径是将其视为世界各国共同努力应对最严重暴行的尝试。它并非一个用来区分国家法律中细微和微妙差别的有效工具,因为这会转移其关注的焦点,而其关注的焦点是那些“令人震惊”的大规模暴行。因此,各法律体系之间存在重大的分析差异,尤其是在法律意图的概念方面。
国际刑事法 (ICL) 定义了什么?
国际刑事法属于公共国际法。它是规范国际犯罪及其取缔的法律、协议和公约的汇编,以及处理国家刑事法律体系内部冲突与合作的规章。
反社会行为受到刑法的禁止和处罚。由于每个国家的法律都反映其价值观,因此国家法律之间有时存在重大差异,无论是在犯罪性质方面还是在可允许的制裁方面。
大多数国际法与国家间贸易有关,而国际刑事法则侧重于个人。国际刑事法禁止和惩罚非法行为,但追究的是个人的责任,而不是国家或组织的责任。责任、抗辩、证据、法庭程序、处罚、受害者参与、证人保护、司法互助和合作都是国际刑事法具有规则、策略和概念的方面。
基本上,“国际刑事法”与三个关键的法律学科相关。
国际刑事法的管辖权
根据《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五条,法院对侵略罪、灭绝种族罪和危害人类罪拥有管辖权。
在第六条到第八条中,对这些罪行进行了“为法律目的”的描述。犯罪构成要件,于2002年9月在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确定,规定了如何解释这些罪行。
第十一条(1)规定,法院对在规约2002年7月1日生效日期之前犯下的罪行不具有追溯效力。
第二十四条(1)规定,任何人均不对在《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生效之前实施的行为承担本法项下的责任,这加强了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根据规约第二十五条,只有自然人受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指控的罪犯在被指控犯下罪行时必须至少18岁。
ICL 的来源
ICL 的起源与公共国际法的起源基本相同,因为它只是该法律体系的一个子集。
一般来说,国际和混合刑事法庭会参考以下五个 ICL 来源:
法律来源有时会相互作用和重叠。例如,习惯国际法的形成可能反映、成为或受条约的影响,反之亦然。条约和习惯国际法的形成可能会受到国际法院判决的影响。除了他们自己的管理文件外,国际和混合法院通常依赖条约和习惯作为国际刑事法的主要来源(可能包括条约)。
根据国际法院(ICJ)规约第三十八条(1),这是国际法来源的经典说法,ICL 的五个来源基本上对应于以下内容:
设定对立国家正式承认的准则的全球性或特定条约;
国际习惯,作为广泛实践被认为是合法的证据;
发达国家普遍接受的法律规则;
作为确立法律原则的辅助工具,法院判决和世界顶级公共知识分子的学说
结论
由于它力求惩罚对基本人权的侵犯,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一般安全权,因此国际刑事法是一个处理国际人权保护的重要课题。尽管国际犯罪的确切定义仍在争论中,但人们普遍认为,国际犯罪是任何危及国际社会根本利益并使犯罪者面临刑事责任的行为。
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侵略罪是主要的国际犯罪类型。与普通刑法一样,国际刑法也规定了具体的禁止行为和相应的处罚。
常见问题
Q1. 什么是国际刑事法?
A1. 国际刑事法是指规范国际犯罪及其取缔的规则体系,以及处理国家刑事法律体系之间合作与冲突的规则体系。
Q2. 国际刑事法从何而来?
A2. 条约、习惯国际法、基本法律概念、司法判决以及著名法学家著作是国际刑事法的主要来源。
Q3. 印度是国际刑事法院的一部分吗?
A3. 印度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
Q4. 国际刑事法是如何运作的?
A4. 国际刑事法的目标是确立个人对在国外犯下的罪行的刑事责任。公共国际法并不特别适合这项任务,因为它通常关注的是国家的权利和义务。
Q5. 国际刑事法院有多少个国家?
A5. 123 个国家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缔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