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法律的来源
“没有法律,社会就不能存在。法律是社会的纽带:它创造了社会,维护着社会,并将社会维系在一起。事实上,它正是公民社会的精髓。”——约瑟夫·P·布拉德利
“法律”一词有多种定义;通俗地说,“法律”是指特定国家承认的,用来规范其公民行为并可能通过处罚或其他惩罚来执行的一套规则。萨尔蒙德将法律定义为“国家在司法管理中承认和适用的原则体系”。
了解不同的法律渊源是必要的,因为它起源于各种来源。必须认识到,每个国家的法律都源于某些来源,因此在了解任何其他法律概念之前,首先必须了解印度的法律渊源。
一些法学家认为,表面上看,法律的来源是社会本身,而对另一些人来说,主权者的意志被认为是法律的唯一来源。著名的法学家奥斯丁只依赖于一点,即主权者是法律的唯一来源。在他看来,立法是最合适的,因为它是最直接的主权意志的表达。法律的法律渊源是指法律本身承认的那些渊源,例如成文法、习惯法、判例法等。
印度法律的主要渊源
印度法律的各种渊源包括:
习惯法
习惯法,或“习惯性法律”,是追溯到古代的惯例和实践。“习惯”是指相关人员一致且自愿遵守的习惯性行为过程。它是最古老的立法形式之一。在原始社会,人类行为受自发产生的实践的规范,后来被人们所采用。
根据萨维尼的习惯法,它本身就是法律的权威来源。他们认为,不能脱离过去来理解现在。
在印度,尽管立法是重要的法律渊源,但习惯法仍然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并且法律已经承认其在法律和司法管理中的价值。
有效习惯法的要素包括:
习惯法必须有几个世纪的历史。
它必须是合理的,并且仍然为社会普遍实践。
它不得违反正义与公平。
它必须是连续的。
印度习惯法的各种例子包括:
《印度教婚姻法》和《印度教继承法》根据第2(2)条为承认部落习惯法和已安排部落的习俗敞开了大门。
根据《印度证据法》,第13条涉及与习惯法证明相关的证据。
判例法
在普通法系国家非常普遍的司法判例是一种独立的法律渊源。它是英国法律的重要特征,也称为普通法。“判例”是指之前的实例或案例判决,可以作为后续案例的示例或规则。基顿认为,司法判例是附有一定权威的判决。它们也被称为司法判决。引用司法判决时,应为印度判决;如果为外国判决,应确保外国遵循与印度相同的法律体系。
判例法基于拉丁格言“stare decisis”,意思是坚持并依赖法院先前作出的判决和声明。例如,最高法院的判决对印度所有其他法院在类似情况下具有约束力。这是因为最高法院为下级法院树立了先例,下级法院必须遵守。事实上,这是宪法规定,因为第141条规定,印度最高法院宣告的法律对印度境内的所有法院均具有约束力。
印度判例法示例包括:
D.K.巴苏诉西孟加拉邦案 AIR 1997 SC 610,这是一个与印度拘留死亡人数增加相关的案例。最高法院对逮捕程序提出了详细的指导意见。因此,1973年《刑事诉讼法》第41条进行了修改。
立法
在现代,立法被认为是印度最重要的法律渊源。“立法”一词源于拉丁语“legis”,意思是法律,和“latum”,意思是制定或设立。事实上,立法相对较新。大多数早期法令只不过是对既定习俗的正式公布。根据萨尔蒙德的说法,立法是法律的来源,它由一个有权机关宣布的规则组成。
在印度,由人民院和议会组成的议会负责立法。
个人法
个人法是根据特定社区的社会宗教习俗制定的法律。个人法管辖的各种主题包括与婚姻、离婚、赡养、收养、继承、监护、继承等相关的原则。在印度,两个主要的个人法是印度教法和伊斯兰教法。
印度教法的渊源
印度教法的主要渊源包括:
吠陀经——字面意思是“听到的”。它是印度教法的主要和最重要的来源,包含被认为是神的话语的吠陀经。
史诗——意思是记住的,被认为是基于吠陀经的最后文本,并非以启示的精确语言表达。
论著——所有史诗并非在各方面都意见一致,这种冲突导致对它们的解释多种多样,从而产生了被称为论著的评论。
往世书——它们是通过实例说明法律应用的规范。
习惯法——习惯法是特定社区几百年来一直奉行的传统和实践。
此外,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如上所述),印度教法的主要来源是立法和司法判决。
伊斯兰教法的渊源
印度教法的主要渊源包括:
古兰经——它是伊斯兰教法的主要来源。古兰经也被拼写为Qur'an或Koran,是伊斯兰教的主要宗教文本,因为穆斯林相信它是来自上帝的启示。
圣训和逊奈——意思是先知的传统。先知所说或所做的一切,与上帝无关,都被视为他的传统,是伊斯兰教法的第二个来源。
伊志玛——当古兰经和圣训不能为新的问题提供任何法律规则时,法学家们会一致同意,并对这一点提出他们的共同意见。
基亚斯——当三个来源之一的法律不直接适用于特定案例时,基亚斯是从与其他两个来源的法律进行比较得出的类比推论。
示例
印度印度教法的例子包括:
1955年《印度教婚姻法》
1956年《印度教继承法》
1956年《印度教未成年人和监护法》
1956年《印度教收养和赡养法》
印度伊斯兰教法的例子包括:
1986年《穆斯林妇女(离婚权利保护)法》
1880年《卡兹法》
1939年《穆斯林婚姻解除法》
外国判决和条约
为了解释印度法令,会考虑遵循相同法律体系的外国法院的判决。这些外国判决只有劝说力,对印度法院没有约束力。
国际公约通常不用于解释,而只作为任何法律的基础。
结论
在现代,法律的主要来源是立法,但这并不意味着司法判决和习惯法被忽视;事实上,这些也是印度法律同样重要的来源。每个法律来源都以一种语言表达。此外,上述所有法律来源都在构建法律和回答什么是法律来源或不同法律来源的问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所有这些法律来源在为正义而作出的各种改变和决定中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常见问题
问1:最古老的法律渊源是什么?
答:习惯法是最古老的法律渊源。习惯是指相关人员多年来一直一致且自愿遵守的习惯性行为过程。
问2:主要的法律类型有哪些?
答:主要的法律类型包括:民法、刑法和行政法。
问3:伊斯兰教法的主要来源是什么?
答:伊斯兰教法有四个正式来源,即古兰经、圣训、伊志玛和基亚斯。
问4:第一部成文法是什么?
答:汉谟拉比法典被认为是最早的成文法典,由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颁布。汉谟拉比于公元前1792年至公元前1750年统治巴比伦城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