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及其一般抗辩
简而言之,侵权法中使用的词语是“一般抗辩”,这意味着当原告对被告因其犯下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时,如果该损害发生的所有必要要素都存在,则被告将被判承担责任。但是,被告可以使用各种可用的抗辩来免除其对不法行为的责任。
什么是侵权法
侵权是指民事上的不法行为,使不法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并导致原告遭受损失或损害。侵权法可以与处理国家有权惩罚的犯罪的刑法相比较。与旨在惩罚犯罪分子的刑法相比,侵权法力求补偿因他人行为而遭受损害的人。
一般抗辩
主要的一般抗辩如下:
自愿承担风险
一位名叫 V 的观众去观看足球比赛,并坐在前排。在一次点球过程中,球员的球击中了 V 的头部,导致其额头轻微受伤。他起诉了体育场和球员,但他们使用了“自愿承担风险”的抗辩,即当一个人自愿同意遭受可能是非法的伤害时,这种情况可能适用。
在托马斯诉夸特迈恩案中,原告是被告拥有的啤酒厂的一名工人。他试图打开一个着火的储水罐的盖子。由于盖子被撞击过,原告不得不额外用力才能取下盖子。由于额外拉动产生的力量,他被抛入另一个盛有热液体的容器中,导致其遭受重伤。由于危险对被告是显而易见的,并且原告采取了导致其受伤的自愿行为,因此被告没有被判承担责任。
原告是不法行为人
如果基础建立在非法合同条件上,则原告将无法成功提起诉讼或追回损害赔偿。其依据是“不法之源,不生权利”的原则。
不可避免的事故
这描述了一种不可避免的事件,尽管采取了所有合理的预防措施,但仍无法预测或及时避免。在皮茨诉亨特案中,有一名 18 岁的乘客。他鼓励他 16 岁的朋友在醉酒的情况下快速驾驶。但当他们的摩托车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当场死亡。副驾驶员受了重伤,并起诉已故人员的继承人以获得赔偿。在这种情况下,他犯下了罪行,因此他的论点被驳回。
天灾
天灾的抗辩是不可避免的事故的一种稍微值得注意的变体,但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在天灾中,自然力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例如,当一个人出于善意在飓风、洪水等情况下采取行动来防止损害发生时,他们不会被追究责任。如果故意进行某项行为是为了减轻更大的威胁,则行为人将不会承担责任。
错误
即使一个人认为他们在当时所做的事情是合理的,当他们有意且故意损害他人甚至侵犯他人权利时,他们也不能将这种信念用作抗辩。
立法授权
如果任何可能被解释为侵权的行为得到法律或其他规定的允许,则可以证明该行为是合理的。受害者没有权获得任何形式的救济;但是,他们可能会因损失而获得赔偿。根据法定权力,与明显损害相关的附带损害也免于承担责任。
绝对和附条件的权力
在绝对权力下,对任何损害(包括妨害或其他类型的损害)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在附条件权力下,在不造成妨害或其他类型的损害的情况下,也可以实现相同的结果。
在大都会庇护区诉希尔案中,上诉人(医院管理人员)获准建立一家天花医院。但是,该医院建在一个对当地居民不安全的社区,因为疾病可能会在那里传播。由于医院被认为是妨害,因此法院对医院发布了禁令。在这种情况下,权力是附条件的。
结论
总而言之,在侵权行为中,一般抗辩在避免或逃避潜在责任方面发挥着巨大而重要的作用。除了了解侵权法之外,掌握一般抗辩的知识也至关重要。普遍抗辩的概念在涉及侵权行为(最近提交给法院的大多数事项)的情况下非常适用。
常见问题
Q1. 最常使用哪些侵权抗辩?
A1. 其中最常见的是挑衅、自卫、保护他人、保护财产、意外或许可。根据比较过失原则,被告还可以辩称原告存在过失,因此对损失负全部或部分责任。
Q2. 侵权行为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什么?
A2. 侵权行为的主要组成部分是
在大多数人身伤害案件中,被告有义务以不伤害你的方式行事。
被告违反了这一义务。
你遭受了伤害。
你的损害赔偿是由违反义务直接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