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分立:定义和含义
为了防止一个部门干涉其他两个部门的运作,国家被划分为三个不同的部门:立法、行政和司法。每个部门都拥有独特的独立权力和职责。从本质上讲,它是每个州政府必须遵守的准则,以便适当地制定、执行和应用法律以应对特定情况。
权力分立的含义
查尔斯·德·孟德斯鸠创造了“权力分立”或“三权分立”的短语。它最初得到希腊的认可,之后罗马共和国将其广泛用作其宪法。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他们的奇迹将这个想法作为其教义的一部分。在 16 世纪和 17 世纪,法国哲学家和英国政治家洛克和博丹都不同意这一观点。孟德斯鸠在其 1785 年出版的著作《论法的精神》中,首次对这一概念进行了科学、精确和系统的描述。
权力分立理论最早由法国学者孟德斯鸠在其 1747 年出版的《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提出。(法律的预期目的)孟德斯鸠认识到,当权力集中在一个人或一群人手中时,就会产生独裁统治。他认为,政府的三个部门——行政、立法和司法——应该明确划分权力,以避免这种情况并限制政府任意行为的范围。
韦德和菲利普斯提出了权力分立的三个定义:
政府的一个部门不应履行另一个部门的职责,例如赋予部长立法权;
政府的一个部门不应控制或干预另一个部门的职责履行,例如当司法部门与行政部门分开时,或者部长不对议会负责时;
没有人应该同时在政府的三个部门中任职,例如行政和立法部门。
如果忽略此规则,腐败和滥用权力的机会将会增加。如果坚持这一原则,则不太可能通过独裁法律,因为他们会知道它将由另一个部门审查。它试图为每个机构的运作提供排他性,并努力实现权力的明确划分。
在印度,权力和职能并非倒置,而是分离。与美国相比,印度没有充分实施权力分立的概念。由于已经建立了一套制衡机制,法院有权宣布立法机关批准的任何违宪法律无效。
国家的三级行政结构
任何一个机构都无法以系统有效的方式完成所有任务。为了使权力正常运作,它们被分配到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现在让我们深入了解每个机构如何运作的具体细节。
权力分立的意义
众所周知,任何管理当局手中掌握大量权力时,都存在管理不善、腐败和滥用权力的更大可能性,因此,这一原则防止了权力的滥用。这个人受到这一理论的保护,免受专制统治。政府既侵犯也维护个人自由。
其重要性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它通过结束专制统治来维护个人自由。
它不仅保护个人隐私权,而且确保政府运作顺利。
关注司法独立的必要性。
阻止立法机关通过任意法律。
权力分立的好处
在最极端的形式下,权力分立原则被认为是不希望的和站不住脚的。因此,它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没有得到完全认可。然而,它的意义在于强调必要的制衡,以防止滥用广泛的总统权力。
权力分立:分析
艾克顿勋爵曾明智地指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将权力集中到一个机构会导致专制主义,但即使在权力分离后,当一个机构行使公共权力时,赋予其对其影响范围内的议题完全和排他的自由裁量权,仍然可能导致滥用权力。因此,完全遵守权力分立原则是不切实际的。现代国家的状况与过去大不相同。它经历了重大的演变,从一个最低限度的、不干预的国家转变为一个福利国家,需要履行各种职能,例如保护者、仲裁者、控制者和提供者。由于国家无处不在,其职能变得复杂且相互交织,任何真诚地试图定义和将它们彼此分离的尝试都将无效。因此,对机构的“基本”和“附带”能力进行了区分。这种区分指出,任何一个机构都不能宣称基本上属于另一个机构的职能,因为这样做将违反权力分立。但是,它可能声称对另一个机构进行了附带操作。这种分离可以防止一个机构侵犯另一个机构的主要职能领域。
此外,对其他两个机构绩效的审查被认为是基本结构假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民主国家,司法审查权是一种预防机制,它阻止官员和立法者将他们的反复无常强加于普通民众,并将其转变为独裁统治。
在某些情况下,司法部门已指示执行者其权限的范围以及如何应用它。即使是民选官员也不例外于法院的管辖权。最高法院最近关于“现金换问题”和第九附录的裁决再次突出了立法和司法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在前一种情况下,法院支持人民议院开除被拍到接受贿赂的议员的决定,但它坚决反对认为它不能审查议会开除议员的能力的论点,并断言其作为立法决定的最终仲裁者的权威。
结论
权力分立是民主制度中的一项原则,其中宪法规定了政府三个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力划分。印度政府的三个部门是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立法部门由议会组成,负责制定法律。行政部门由总统领导,负责执行法律和管理政府。司法部门由最高法院和包括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在内的各种下级法院组成,负责解释法律和解决争端。权力分立的理念是为了防止任何一个部门变得过于强大和独裁,并确保不同部门相互制衡。
常见问题
Q1.“权力分立”是什么意思?
A1:术语“权力分立”是指将政府职责划分为不同的部门,以防止任何一个部门履行另一个部门的主要职责。目标是促进制衡并防止权力集中。
Q2.权力分立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什么?
根据权力分立原则,政府的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必须明确分开,以保护公民权利并防止暴政。
Q3. 权力分立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权力分立”是一种范式,它将不同的、自主的权力分配给政府的每个部门。这种结构通过拥有多个权力部门来确保政府的任何一个部门都不比其他任何部门更强大。
Q4. 分离原则是什么?
为了防止一个部门干预其他两个部门的运作,国家被分成三个不同的部门:立法、行政和司法。每个部门都拥有独特的独立权力和责任。
Q5. 权力分立还有什么其他叫法?
宪法法律中被称为“权力分立”的概念指出,政府的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必须保持相互独立。由于每个部门都被赋予特定的能力来制衡其他部门,因此这也称为“制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