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商标保护
根据法律第2(1)(zb)条,任何文字、标签、名称、装置、品牌、票证、签名、标题、字母、数字、产品形状、包装、颜色组合或其任何组合均可注册为商标,前提是其符合独特性和图形化表示的标准。这包括上述任何组合。
然而,在超出传统商标范围的情况中,会出现复杂性和问题。在这些情况下,很难注册商标以获得独占地位,因此这就是复杂性和问题出现的地方。一些著名的颜色商标包括费列罗巧克力使用的金色和棕色组合,吉百利使用的紫色,蒂芙尼公司使用的蓝色等等。
印度的颜色商标法律框架
“商标”和“标记”这两个词的定义都包含“颜色混合”或“任何组合”的短语。根据该法,颜色本身并非具有区别性;然而,如果颜色组合通过时间获得了足够的显著性,则可以获得独特性并有资格注册为商标。唯一能够获得颜色组合商标保护的方法是,证明该组合与相关的品牌或产品密切相关,并且可以通过使用该特定组合轻松识别该品牌或产品。
为了证明拟议的颜色商标具有独特性,需要以这样一种方式使用颜色,即它们起到商标的功能,明确或独特地识别相关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来源。由于公众更容易与商品或服务建立联系,因此使用独特或独特的颜色组合有助于实现这一目标。反过来,这会提高特定来源的市场价值,并防止其他人利用该独特标记的优势。
颜色商标申请
当我们谈论申请颜色商标的过程时,申请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颜色或颜色组合仅与其本人相关联,并且公众将该颜色或颜色组合与申请中指定的商品或服务联系起来。这是因为公众将相同的颜色或颜色组合与申请中指定的商品或服务联系起来。该证据可以以公众调查的形式提供,证明颜色或颜色组合与申请人的品牌或产品之间的联系。
需要注意的是,在没有适当的佐证证据的情况下获得颜色商标保护可能具有挑战性,这一点应牢记。在这种情况下,证明特定颜色、颜色组合或颜色在商业过程中已发展出独特性或由于善意持续使用而获得了次要含义的责任完全落在商标申请人身上。例如,“橙色”可以作为饮料的独特商标,但声称用于容器包装的橙色色调则不会具有任何独特性。
专利、设计和商标总署长,以及雀巢产品公司诉吉百利英国有限公司案,关于颜色商标。
在这个特定案例中,英国跨国糖果公司吉百利证明了其用于牛奶巧克力包装的独特紫色色调(称为潘通2865C)随着时间的推移发展出了独特的个性。一项公众调查被作为该主张的证据,并在与瑞士跨国食品和饮料公司雀巢旷日持久的法律斗争之后,于2012年10月1日获得了等效保护。
相关案例
高露洁棕榄公司诉安克健康与美容护理私人有限公司案,2003 (27) PTC 478 特拉华州地区法院
在这个特定案例中,高露洁试图获得一项临时禁令,禁止在名为“牙粉”的产品容器上使用由三分之一红色和三分之二白色组成的,按特定顺序排列的商品装潢和颜色组合。据称,被告安克健康与美容护理公司采用了与高露洁类似的商品装潢,特别是红白相间的颜色组合,并将高露洁的产品作为自己的产品销售。
迪尔公司及另一方诉马尔基特·辛格先生及其他人案(CS(COMM)第738/2018号)
在本案中,2018年,德里高等法院对原告在其用于农业用途的拖拉机上创造性设计和独特使用的绿色和黄色颜色组合给予了保护。法院考虑到原告产品的声誉、独特性和即时识别来源,认为这种颜色组合已经使用了100年,广大公众已经将黄色车轮和绿色车身与迪尔拖拉机联系起来;因此给予保护。
结论
通过批准将颜色标记注册为商标,法院明确表示,属于非传统商标类别的颜色标记的独特性要求非常严格。因此,如今很明显,颜色组合的注册需要一些“附加成分”或颜色与相关对象结合时的补充含义。以前并非如此。需要注意的是,没有一种全面方法来确定特定颜色组合是否已获得独特性。相反,这完全取决于购买者如何看待这种组合以及法院如何识别它。
常见问题
问1:商标申请中的颜色声明是什么?
答:颜色只在像徽标这样的图形设计标记中很重要。如果您想注册纯文本,请使用标准字符格式(即,打字的字母和某些符号)。文字商标申请不考虑颜色。设计商标申请人必须确定是否要申请颜色商标。如果是,请提供描述标记颜色的颜色声明。上传彩色图纸。
问2:颜色商标如何限制使用?
答:使用颜色注册标记销售产品时,您不能更改颜色。要保留注册,您必须使用具有相同颜色的相同设计标记。颜色更改可能需要新的商标申请。
问3:黑白商标注册范围更广吗?
答:是的,在没有颜色声明(“灰度”)的情况下注册黑白设计标记通常会提供额外的权利和使用自由。商标所有者可以使用任何颜色或不使用任何颜色来支持没有颜色声明的注册。
无色商标注册为侵权者提供了更少的抗辩理由。例如,一个令人混淆的相同徽标不能声称使用与注册不同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