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政府的替代责任
替代责任描述了一种情况,其中一人对另一人的行为负责。法理格言“qui facit per se per alium facit per se”,字面意思是“通过他人行为的人被法律视为自己行为”,是这一学说的基础。在替代责任的情况下,指示行为的人和执行行为的人均承担责任。
替代责任的例子
此类责任的常见例子包括:
负责人对其代理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合伙人对彼此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雇主对其雇员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国家对其行政部门的责任。
替代责任的构成要素
因此,替代责任的构成要素如下:
必须存在某种特定类型的关系。
错误行为必须以某种方式与该关系相关联。
错误行为是在雇佣过程中发生的。
规范国家责任的法律制度
规范国家对其雇员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法律制度是基于印度宪法第300条。根据第300条,可以以印度联盟或某个邦的名义,对印度政府或某个邦政府提起诉讼或被其提起诉讼。根据这一规定,印度政府和各邦政府都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学说的起源和演变
在中世纪,当国家责任首次出现时,“国王不会犯错”这句谚语开始在民众眼中失去意义。为了给那些受到政府非法行为损害的人带来正义,在18世纪之后,新的产业和民主制度开始出现。
这些新的产业和民主制度使政府行为受到司法调查和审查。由于国家义务的扩大,1947年颁布了《皇室诉讼法》。通过这样做,皇室被认为与个人承担同样的责任。
在印度的演变
与1947年在英国确立国家责任的《皇室诉讼法》不同,印度没有法律确立国家的责任。然后,东印度公司在1858年之前就制定了这项法律。根据第300条,个人可以起诉政府。然而,这篇文章是在宪法通过后的1950年生效的。
主权职能和非主权职能
主权职能 - “主权职能”一词是指政府职能,对于这些职能,国家对其代理人的行为享有法律责任豁免权。国防行动、维持武装力量、维护和平与战争以及外交是国家不承担责任的主权职能的例子。
非主权职能 - 这些是并非主权职能的国家职能。
主权职能和非主权职能的现状
主权职能和非主权职能之间的区别已不再存在。
这完全取决于权力的性质及其使用方式。这甚至会与现代的主权概念相矛盾。
因此,过时和陈旧的主权观念消失了。现在人民拥有主权。人民是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建立和实施的原因。事实上,我国统治者从未以奥斯丁意义上的主权概念强加于人,在奥斯丁意义上,国王是法律的源泉和正义的源头。
没有任何文明制度能够允许政府行政部门压迫其公民,同时又声称其拥有主权权利可以为所欲为。不断变化的社会结构改变了我们对公共利益的看法。
结论
当国家从事商业或私人活动时,主权豁免权作为一种抗辩手段是不可接受的,当其官员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侵犯公民的生命权和自由权时,它也是不可接受的。在这两种侵权情况下,国家在道德上、法律上和宪法上都有义务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为其辩护。鉴于对主权概念本身作出了重大改变,主权豁免原则已不再适用。
常见问题
Q1. 印度国家的替代责任是什么?
答:国家替代责任的法律概念允许国家对其代理人、官员或雇员的行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前提是这些行为是在其雇佣或官方职责范围内进行的。
Q2. 印度国家替代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在印度,普通法原则“respondeat superior”(字面意思是“让主人来回答”)是国家替代责任的基础。这一原则规定,雇主对其雇员在其雇佣过程中所作所为负有责任。
Q3. 印度国家替代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印度宪法第300条是构成印度国家替代责任法律基础的主要法源,该条规定政府可以在其自身法院以与私人个体相同的方式被起诉。
Q4. 在印度,谁可以因替代责任而起诉国家?
答:任何因公务员的疏忽而受到影响的人都可以对国家提起替代责任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