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验:定义和含义
当法院将结论、判决或论点表述为“先验”时,这意味着该结论必然为真,无法通过经验证明或反驳。此外,它是通过独立于所有事实证据的推理过程而被认定为真的。该短语经常被用来表示一个被假设为确定性或武断地做出,未经考虑或研究的结论。
通常,先验的确定是在进行调查之前进行的,以识别不同类型的知识、理由或论证,依据其依赖经验的程度。
什么是先验?
先验是一个拉丁语术语,基本上翻译为依赖经验的知识或理由。即使先验字面翻译为“从之前”,指的是从理论知识而不是观察中推导出来的东西。由于此类短语的含义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使用而发生变化,拉丁语中“a priori”的翻译是“从原因到结果”或“源于前者”。当检察官收集所有证据进行审判时,可能包含一些先验证据。一些事实必须得到验证,而另一些则通过演绎假设被隐含地承认。
这就是先验在结构上一起使用时,赋予了“从之前”的含义。
先验的示例
先验的理由,一种特殊的理由,有时与后验或经验的理由形成对比。先验的理由通常基于通过仔细考虑获得的信息,提供接受命题为真的理由。另一方面,后验的理由不能仅仅基于理解陈述而建立。
重要案例法
马库洛克诉马里兰州案 (1819)
在马库洛克诉马里兰州案 (1819) 中,最高法院裁定,根据宪法第一条第八节的必要和适当条款,国会拥有建立美国第二银行的隐含权力,并且马里兰州不允许对该银行征税。法院裁定,各州不能对联邦政府征税,并且联邦政府有权创建联邦银行。由于该案件对联邦政府取得了成功,马歇尔得出结论:“征税权包含摧毁权”。
丹尼尔·伯奇等人诉路易斯安那州案 (1979)
在伯奇诉路易斯安那州案中,法院裁定,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允许由六人陪审团以 5 比 1 的投票结果做出刑事判决,违反了被告根据第十四修正案纳入的第六修正案陪审团审判权。路易斯安那州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授权被告享有陪审团审判权,但由六名陪审员中的五名做出的判决违反了对非轻罪州刑事诉讼中非一致六人陪审团的判决。
结论
到目前为止,先验的理由已被积极地描述为依赖纯粹的理性或认知,以及消极地描述为独立于经验。然而,关于积极的分类还需要进一步说明,因为它并非唯一存在的分类,并且因为它目前的表述在认识论上不如它本可以那样具有启发性。
常见问题
问:法律术语“先验”是什么意思?
答:先验是指基于先前知识或直觉的断言。该短语在拉丁语中翻译为“从前者”。先验结论是在进行调查之前形成的。
问:一个人何时应该使用先验?
答:拉丁语“a priori”的意思是“之前”。在英语中,人们可以使用它来指代并非基于现实,而是基于猜想、偏见或抽象思维的理论、理由和假设。
问:后验与先验的区别是什么?
答:先验知识被定义为无需参考经验即可支持的知识,即不依赖经验支持或理由的知识。另一方面,后验知识是由经验证明的,因此依赖于此类证据。
问:分析理论与先验理论的区别是什么?
答:如果是这样,我们可以说先验和分析命题本质上是等价的。主要区别在于,分析考察的是句子谓词(在本例中为单身)与主语(在本例中为单身汉)之间的关系,而先验则考察的是我们为什么相信该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