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要件(Actus reus):定义和含义
为了构成构成要件,必须实施某种行为。各个普通法国家对“行为”的定义有所不同,但通常来说,“行为”被定义为“身体的动作,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曾经,加利福尼亚州的一部将吸毒成瘾定为非法行为的法律被认为违宪,因为仅仅是吸毒成瘾这一事实本身并不构成行为,因此不算犯罪。
什么是构成要件(Actus Reus)?
根据构成要件的定义,它指的是被告任何导致第三方或其财产受损的行为或不作为。要构成犯罪,必须自愿地移动身体。
构成要件指的是在刑事攻击中使用的任何外在动作,包括杀人以及破坏财产。
根据**印度刑法典第32条**的定义,构成要件也可能与犯罪者未能采取其在知识范围内依职责或法律规定应采取的行为有关。“行为”一词既指单一行为也指一系列行为,而“不作为”一词既指单一遗漏也指一系列遗漏。
举例说明
刑事过失杀人罪是针对酒后驾车导致他人死亡的常见指控。
企图通过射击杀死B,但完全没有击中。之后,由于A意外地碾压了他,B死亡。在这种情况下,A对其谋杀不负责任。
构成要件的类型
存在三种类型的法谚,即构成要件:
**作为犯罪(Action Crimes)** − 在作为犯罪中,不当行为仅仅是一种行为,其结果无关紧要。例如,有人在宣誓作证时发表新闻稿,但不相信其内容的准确性,他们就犯了伪证罪。该声明是否影响审判比是否犯下伪证罪更不重要。
**结果犯罪(Result Crimes)** − 结果犯罪有很多例子,包括过失杀人、谋杀、伤害等。许多学者认为,在这种类型的犯罪中,并非行为本身构成犯罪,而是犯罪的结果。
**行为犯罪(Conduct Crimes)** − 有时,将犯罪分为“行为犯罪”和“结果犯罪”似乎令人困惑且毫无意义。这种分类的使用有时可以引起人们对罪行之间重要差异的注意,但确定罪行的基本构成要素始终至关重要。
重要案例法
在**格兰维尔·威廉姆斯(Glanville Williams)**第二版《刑法总论》(Criminal Law General Part)第18页写道:“构成要件包括,此处建议的术语中,不仅包括检方必须证明的整个客观情况,还包括任何辩护或抗辩理由的缺失。” 无论这种解释或抗辩是载于创造该罪行的法律中,还是由法院根据一般规则(尽管不包括基于缺乏犯罪故意而提出的抗辩理由)强制执行。
**希尔诉巴克斯特案(Hill vs Baxter):** 根据上诉法院的判决,如果D在驾驶车辆时受到一群杀人蜂的攻击,而这些蜂导致D失去对车辆的控制并撞到过马路的斑马线上,则D不承担责任,因为D的行为并非自愿。
**阿肖克·库马尔·迪克西特诉北方邦及他人案(Ashok Kumar Dixit v. State of U.P. and Anr.):** 阿拉哈巴德高等法院宣称,“Actus non facit reum nisi mens sit rea”是这方面已被接受的法谚。” 在犯罪的定义中,犯罪故意指的是“精神”成分,而构成要件指的是其他成分。有人注意到“actus reus”一词很荒谬。只有人才可能犯罪;行为本身不会。然而,这个词经常被使用,并且作为一种区分特定犯罪的非精神成分和精神成分的有用方法,尽管存在这种批评。
结论
法律不惩罚非自愿实施行为或不作为的人。任何违反道德义务的行为都不能使人承担责任。在普通法中,除非罪行被证明,否则任何人均被推定为无罪。在因其被指控的罪行惩罚某人之前,了解他们为何这样做至关重要。
常见问题
问:什么是构成要件(Actus Reus)?
**答:**构成要件是构成犯罪的物质要素的行为或不作为的法律术语。构成要件仅指自愿的积极行为或不作为(不作为),导致违反法律的禁止行为。
问:构成要件的因素是什么?
**答:**犯罪的构成要件需要被告采取自愿的、身体上的行动。检方必须证明被告进行了故意、有意的动作。
问:构成要件是否应受惩罚?
**答:**任何人出于伤害他人或社会的目的而实施的任何身体行为都称为构成要件,而犯罪的心理意图则称为犯罪故意。该罪行受法律禁止,如果已发生,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处罚。
问:构成要件的例子是什么?
**答:**构成要件是指一个人在吸毒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该罪行的物质要素是在醉酒状态下驾驶的行为。构成要件是指未经他人同意进入他人财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