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斯和琼斯的归因理论
爱德华·琼斯和基思·戴维斯于1965年提出,当人们的行为是故意而非无意的时,他们会对他人做出推断。当人们观察到他人以某种方式行事时,他们会寻找个人动机与行为之间的关联。然后,个人根据选择程度、行为的预期性和行为的结果得出结论。
什么是对应推论?
对应推论,也称为对应特质推论,是指判断一个人的性格是否与其行为相似或对应。例如,如果我们观察到塔莉娅表现得很有礼貌,并得出结论认为她性格友好,那么我们就做出了对应推论。或者,如果我们观察到卡尔表现得具有攻击性,并推断出他具有攻击性,那么我们就做出了对应推论。有时,假设人们的行为与他们的性格相一致是有道理的,而有时则没有。对应推论的概念描述了何时可以公平地假设一个人的行为和性格相匹配。
对应推论理论
对应推论理论指出,归因过程的目标是根据观察到的行为和导致该行为的目的来推断另一个人,即确定观察到的行为和意图是否对应于该人内部的一些潜在的、稳定的性格特征或品质,即性格倾向。换句话说,“对应推论”是指知觉者得出的结论,即行为者的行为是由于或与某种在很大程度上随时间稳定的特定属性相关。例如,将某人的攻击性行为归因于其敌意特征,就可以说明这种推论。因此,行为直接揭示了潜在的性格倾向。然而,尽管缺乏支持的经验证据,处境性归因却常常将一组“广泛的”特征赋予该人。据称,通过了解他们的性格特征,可以理解和预测另一个人的行为。
影响对应推论的因素
作为知觉者,确定一个人行为的各种影响中的哪一个是预期的,取决于几个变量,例如这些影响的普遍性、它们在社会上的合意性以及行为与规范视角的契合程度。
非共同效应
非共同效应原则指出,当一种行为具有任何其他行为都无法产生的特殊或非共同的影响时,我们可以推断这种行为与潜在的性格倾向相关。
选择
人们认为,当行为是自由选择的时,那是因为内部(性格)原因。
社会合意性
当一个人的行为产生社会负面后果时,我们通常会假设他们的行为反映了他们潜在的性情。参与社会合意的行为并不反映任何特定的性格;它仅仅表明我们希望显得正常并与他人相似。然而,低社会合意的行为被暗示为个性特质的结果。
规范性
知觉者评估行为的规范性,以得出结论,即行为是个人性格倾向的产物。在特定社会环境中,一个人通常预期的行为就是规范性。当行为偏离情境的社会规范时,似乎相关个人自由地选择了该行为,并且没有受到任何压力。
偶然行为与故意行为
偶然行为很可能被归因于环境或外部因素,而故意行为很可能被归因于个人的本质。
此外,琼斯和戴维斯(1965)认为,社会上可以接受的行为通常不会揭示个人偏好。或者,违反社会习俗的行为被归因于个人属性。根据对应推论理论,当行为是自由选择的、具有独特的、非共同的结果以及社会合意性低时,我们最有可能得出结论,即其他人的行为反映了他们稳定的品质和性格倾向。
对应推论和个体差异
由于导致对应偏差的各种因素,得出对应推论的倾向可能因情境而异,以至于不能将其描述为个体差异。此外,得出对应推论的倾向可能因观察者的推论而异。例如,观察者的能力可能会影响对能力的判断,而观察者的厌恶敏感度水平可能会对道德判断产生更大的影响。对应偏差的基础是一个共享的推理校正机制,这是表明得出对应推论的倾向作为持久个体差异的一个因素。吉尔伯特等人(1988)假设,人们对他人行为的最初性格倾向预测是大多数自动过程的结果,该过程几乎不需要努力或有意识的注意力,并且似乎跨越文化界限。这些本能的推论会得到纠正,以考虑由于更受调节和有目的的过程而产生的情境限制,这需要主体在场并积极使用认知资源。因此,根据一个人进行该纠正过程的能力和意愿来投入认知资源,得出对应推论的倾向可能存在显着的个体差异。
结论
一些证据支持对应推论理论。然而,社会心理学家一直关注人们违背这一理论的频率。人们常常假设性格和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相关的,即使他们知道当情境倾向于导致人们以某种方式行事时,这种行为并不能揭示性格。因此,即使他们知道赢得汽车通常会让人们感到高兴,如果他们观察到一名参赛者在赢得汽车后表现得很高兴,他们可能会得出结论,认为该参赛者通常性格很高兴。即使情境似乎解释了行为,也倾向于推断性格与行为相对应,这被称为对应偏差。假设演员和女演员的性格与其扮演的角色一致,就是一个很好的对应偏差的例子。我们可能会认为阿诺德·施瓦辛格多少有些咄咄逼人,即使我们知道他扮演了一个咄咄逼人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