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含义和定义
欺诈通常被描述为某人出于获取不公平优势或侵犯他人(受害者)权利的目的而实施的欺骗行为。在这个世界上,人们容易受到欺诈的影响,例如破产、信用卡欺诈、证券欺诈和电汇欺诈。欺诈活动可能由大型组织、大或小团体,甚至只是个人计划和执行。
欺诈的含义
法律将欺诈定义为故意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公平或非法利益或剥夺受害者合法权利的行为。欺诈可能违反民法(欺诈受害者可以起诉肇事者以制止欺诈或获得经济赔偿)、刑法(欺诈肇事者可能面临政府的法律诉讼和监禁),或者它可能不会导致任何金钱、财产或合法权利的损失,但仍然是另一个民事或刑事错误的组成部分。欺诈的目标可能是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例如获得护照、旅行证件或驾驶执照;或者它可能是抵押欺诈,当罪犯试图获得抵押贷款时做出虚假声明。
作为民事侵权的欺诈
在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欺诈是作为民事侵权的侵权行为。作为侵权行为的欺诈的必要要素通常包括故意歪曲或隐瞒一个重要的事实,受害者应该并且确实依赖于该事实,从而损害了受害者。虽然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具体定义和证明要求各不相同,但这通常是正确的。人们经常声称,在法庭上证明欺诈具有挑战性,因为争议的核心因素是欺诈的意图。因此,证明欺诈的证据标准“高于其他民事索赔”。一些法律要求受害者以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欺诈,这使得证明欺诈更加困难。
对欺诈的补救措施包括追回金钱赔偿以补偿造成的损害、惩罚性赔偿以惩罚或威慑不当行为,以及可能的其他行为。撤销(即逆转)欺诈性获得的协议或交易是欺诈补救措施的一个例子。
在合同违约或特定履行方面,欺诈可作为民事诉讼的抗辩理由,前提是合同是通过欺诈诱导产生的。同样,欺诈可能为法院行使衡平法管辖权提供依据。
作为刑事犯罪的欺诈
在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欺诈是一种犯罪,可以采取许多不同的形式,其中一些形式范围广泛(例如,以虚假借口窃盗),而另一些形式则是针对某些受害者群体或类型的违法行为(例如,银行欺诈、保险欺诈、伪造)。作为犯罪的欺诈的构成要素也各不相同。可能最普遍的刑事欺诈类型——以虚假借口窃盗的基本构成要素是:通过虚假陈述或借口故意欺骗受害者,目的是说服受害者放弃财产;受害者依赖于陈述或借口放弃财产;以及肇事者意图将财产从受害者手中扣留。
欺诈的要素
即使针对欺诈的具体法律在州与州之间以及在联邦一级有所不同,但在法庭上必须证明五个关键要素才能确定已发生欺诈犯罪。
重要事实的虚假陈述:必须做出与重要且相关事实有关的误导性陈述。误导性陈述的严重性应足以显着影响受害者的选择和行为。例如,错误陈述可能会影响某人购买产品或批准贷款的决定。
对虚假的了解:做出误导性陈述的人必须知道或有理由怀疑该陈述不准确。
欺骗意图:虚假声明必须专门出于误导和说服受害者的目的而做出。
受害者合理的依赖:法院必须认定受害者对误导性陈述的依赖是合理的。依赖夸大其词、荒谬或明显虚假的陈述或说法可能并非“合理”。但是,如果罪犯故意利用受害者无法阅读、写作或独立思考的能力,则可以授予其民事损害赔偿。
实际遭受的损失或伤害:受害者依赖欺诈信息导致其实际损失任何东西。
欺诈是如何发生的?
为了确定欺诈,犯罪分子必须执行一系列具体行为。
罪犯必须做出一个看似相关事实的虚假陈述。
罪犯最好确定该陈述是不真实的。
必须出于欺骗受害者的目的进行欺骗。
受害者有责任证明其对误导性陈述的信任程度。
根据故意误导性陈述行事应导致受害者受到伤害。
欺诈的后果
根据所犯欺诈的类型以及对受害者的侵犯程度,肇事者可能面临不同的后果。对于民事欺诈,很少有比支付巨额罚款或向受害者支付应得的赔偿更重的惩罚。欺诈性犯罪通常会判处将监禁、缓刑和巨额罚款相结合的刑罚。
2001 年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说明财务欺诈如何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能源服务公司安然通过歪曲其盈利能力并伪造销售记录来掩盖公司的财务状况,从而犯下了公司财务欺诈。在欺诈行为发生之前,安然是能源行业的市场领导者,但发现内部财务欺诈后,该公司股价暴跌并破产。由于公司高管鲁莽和非法的商业行为,公司员工失业,一些安然高管甚至被判入狱。2002 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防欺诈条款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安然丑闻而产生的,该丑闻在商业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常见的欺诈
欺诈可以采取许多不同的形式,并起源于许多不同的地点。欺诈性要约,也称为“诈骗”,可以通过亲自或通过普通邮件、电子邮件、短信、电话营销和互联网传递。
支票欺诈,或使用纸质支票进行欺诈,是最普遍的欺诈类型之一。
身份盗窃,或收集和未经授权使用个人财务信息,是支票欺诈的主要目标之一。
身份窃贼可以从每张支票的正面获取受害者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银行名称、路由号码、银行账户号码和签名。零售商还可以包括其他个人数据,例如出生日期和驾驶执照号码。
鉴于此,身份盗窃保护专家建议尽可能避免使用纸质支票。
支票欺诈
支票欺诈通常属于以下类型
支票盗窃:窃取支票以进行欺诈性使用。
支票伪造:使用被盗支票,要么在未经出票人许可的情况下签署支票,要么背书一张并非以背书人名义开出的支票。伪造的支票与伪造的支票相比。
支票套现:开具支票以获取尚未存入支票账户的资金。套现,有时也称为“浮动”支票,是指使用支票获取未报告的信贷。
空头支票:在肇事者知情的情况下,在已关闭的账户上开具支票。
支票清洗:使用化学物质从支票上清除签名或其他手写信息,以便可以重新填写。
支票伪造:未经授权使用受害者的账户信息开具支票。
结论
人们常常将欺诈索赔带入纯粹的合同纠纷中,要求巨额惩罚性赔偿并做出许多虚假承诺,试图恐吓对方或出于激情。习惯于“过度诉讼”的法庭和仲裁员通常会驳回此类指控,因此我们通常不建议我们的客户这样做。
常见问题
Q1. 哪一部分与欺诈有关?
答:具体来说,印度刑法典(IPC)第421条处理的是“为了防止财产在债权人之间分配而进行的不诚实或欺诈性移除或隐瞒财产”的罪行。换句话说,任何出于阻止该财产被用于执行针对其本人或任何其他人获得的付款判决,或出于阻止该财产被用于执行印度任何民事、税收或刑事法院发出的任何程序的目的,而又不诚实或欺诈地移除、隐藏、转移或交付给任何人,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任何财产的人,均应处以不超过两年的有期徒刑或罚款,或两者并处。
Q2. 谁对欺诈负责?
答:一般来说,所有实施欺诈的个人都被认为对该罪行负责。这包括策划和执行欺诈计划的个人,以及明知参与或协助欺诈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