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定义和含义


当制造商或销售商因将有缺陷的产品交付给客户而承担责任时,这被称为“产品责任”。参与分销链的所有商品销售商都对导致损害的任何产品缺陷负责。一般来说,法律要求产品符合典型的消费者预期。如果产品存在不可预见的缺陷或风险,则不能说该产品符合消费者的典型预期。

产品责任的含义

“产品责任”一词是指参与产品生产的任何或所有方对产品可能造成的任何损害的责任。这包括分销商、零售商、组装产品制造商(供应链顶端)和制造商(供应链底端)。产品责任诉讼将针对制造具有固有缺陷的产品的制造商提起诉讼,这些缺陷会损害消费者(或任何其他借用、赠送等产品的人)。尽管大多数人认为商品是有形动产,但产品责任已将有形动产的定义扩展到包括无形物(如天然气)、自然物(如狗)、房地产(如房屋)和著作(即航海图)。产品责任的主要来源是侵权法。

不存在联邦产品责任法。产品责任诉讼通常根据疏忽、严格责任或违反保证的原则提起,并基于州法律。此外,每个州都将有一套基于《统一商法典》的商业法规,其中包含影响产品责任的保证指南。

产品缺陷类型

在产品责任案件中,原告必须根据任何责任理论证明,受损产品既有缺陷,又因缺陷而造成过度的损害。三种不同类型的缺陷可能导致损害,并使制造商或供应商承担责任

在产品责任案件中,原告必须根据任何责任理论证明,受损产品既有缺陷,又因缺陷而造成过度的损害。三种不同类型的缺陷可能导致损害,并使制造商或供应商承担责任

  • 设计缺陷:产品本身从一开始就存在固有的危险性,甚至在制造之前就存在。

  • 制造缺陷:在产品生产或组装过程中发生的缺陷。

  • 市场缺陷:产品营销策略中的缺陷,包括错误标签、说明不足或安全警告不足。

产品缺陷:责任方

为了发生产品责任,产品必须在市场上销售过。过去,产品受伤受害者与产品制造商或供应商之间需要存在“合同特权”关系,才能使受害者获得赔偿。在当今大多数州,受伤方不一定是产品的购买者,因为该标准已被取消。只要产品卖给了某人,任何可能因此受损的人都可以获得其损害赔偿。

产品供应链中的任何人都可能对缺陷承担责任,包括:

  • 产品的制造商;

  • 生产零部件的公司;

  • 建造或安装产品的承包商;

  • 分销商;以及

  • 消费者购买商品的零售机构。

为了适用严格责任,产品必须在供应商业务的正常过程中销售。因此,在跳蚤市场上出售产品的人不太可能在产品责任案件中被追究责任。

谁负责?

在某些产品责任诉讼中,“事实胜于雄辩”(res ipsa loquitur)理论将举证责任转移给被告。这个拉丁语短语翻译为“事实本身说明问题”,表示所涉缺陷如果没有过失就不会存在。如果有效地使用该理论,被告必须证明其没有过失,而不是原告必须证明被告有过失。

严格责任是支持产品责任案件中原告的第二个标准。如果适用严格责任,原告只需要证明产品有缺陷——而不是证明生产商有疏忽。免责或“严格”责任的概念通过消除制造商责任的问题,使原告能够在他们可能无法获得赔偿的情况下获得赔偿。

对产品责任索赔常用的反驳

原告未能充分确定据称应为损害负责的产品制造商的说法是产品责任索赔中常用的抗辩理由。原告必须能够将产品与制造或提供该产品的个人或人员联系起来。存在“市场份额责任”豁免,这是该规则的一个例外,涉及有缺陷药品的情况。如果原告无法确定哪家制药公司提供了他们服用的药物,则每家制造商将根据其在事故发生地区的销售份额承担责任。

原告在产品离开制造商控制后对其进行了重大更改,并且此更改导致原告受伤,这是制造商可以提出的另一个抗辩理由。相关的抗辩理由是原告使用产品不当,并且这种不当使用导致了所声称的损害。

产品责任的法律理论

以下是产品责任的主要理论:

违反保证

合同法管辖违反保证,因为你与产品的供应商之间存在合同。保证类似于担保。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均适用。卖方声称“这种霜会在30天内治愈你的秃头”是明示保证。法律要求卖方提供默示保证。两种主要的默示保证是特定用途的适用性和适销性。

从本质上讲,适销性是指产品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能力。例如,我们都假设汽车会有方向盘。保证产品适用于特定用途实际上保证它将执行其预期功能。

在产品责任诉讼中很少援引违反保证。违反保证有一些限制,限制了其适用性。首先,违反保证必须基于合同,这需要受害者和供应商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最简单的形式,排他性是指面对面的沟通。

因此,对于违反保证,受影响方通常只能选择起诉产品的卖方,而不是制造商或其他导致问题的当事方。违反保证的另一个问题是,卖方经常在书面合同的细则中包含保证免责条款,这可能会限制受害方可能提出的索赔。

过失

过失是缺乏常规护理。如果某人的疏忽导致产品有缺陷,则该人或企业可能对损害负责。过失方可能是制造商、分销商、零件供应商、制造商或任何其他对产品缺陷负责的人。

这种法律理论被广泛适用。它不受违反保证限制的约束。任何因疏忽导致产品造成伤害的当事方,而不仅仅是卖方,都可能对过失负责。在过失索赔中,限制保证的尝试是无关紧要的。

寻找真正负责产品缺陷的人或实体是过失前提下的一个难题。或确定具体的过失行为。有时,这并不明显,需要仔细研究。

严格责任

与过失类似,严格责任使受伤受害者有权从导致产品缺陷的实体处获得赔偿。与过失不同的是,受害方不需要确定究竟是谁没有履行其义务。严格责任只需要产品具有不合理的危害性和缺陷。

严格责任允许责任来自商业供应链中的任何环节,包括制造商、分销商、销售商和零部件供应商。这为受伤方提供了一条更经济、更便捷的赔偿途径,特别是如果生产商位于海外。无需受伤方将外国制造商纳入诉讼,就可以起诉美国的经销商或销售商。

结论

产品责任法很复杂。成功取决于拥有胜任、合格的法律顾问,他们熟悉产品责任法的理论和实践。如果您的风险可能是全球性的,这一点尤其重要。

常见问题

Q1. 什么是产品责任案件?

A1. 如果原告遇到有缺陷的消费品并成功证明了这一点,他们就有权根据产品责任原则提出索赔。

Q2. 产品责任如何影响公司?

A2. 是的,产品责任会影响业务运营和决策,因为它们必须与特定措施协调一致,以防止将有缺陷的商品和服务投放市场。

Q3. 产品和服务的责任是什么?

A3. 产品或服务责任是指对公司或服务提供商因制造或销售有缺陷的商品或提供有缺陷且有害的服务而承担的法律义务。

更新于: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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