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因:定义和含义


"近因"一词是指一个有效的积极原因,它引发一系列事件,最终导致特定结果。无论它是最初原因还是最终原因,最有效地产生结果的原因都被称为近因。在确定保险人的义务之前,会考虑近因。

因此,如果被认可的承保风险是损失的主要原因,保险人必须赔偿被保险人。这意味着如果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范围,保险人有责任赔偿被保险人。

"近因"一词的含义

含义如下:

  • 被保险人遭受的任何损失的基本原因被称为近因,它是实际或法律上的原因。

  • 被告负有法律责任或义务,例如驾驶员有责任维护道路安全。

  • 被告没有履行其法律义务。

  • 损害赔偿是由于被告的失职造成的。

  • 受害者可以获得因伤害造成的损害赔偿。

需要考虑两种不同的因果关系。必须同时考虑以下两点:

  • 事故的真实根本原因

  • 事故的主要原因

在某些情况下,这相当简单,因为同一行为既是近因也是真实原因。事实原因也称为实际原因。它是事故的直接和直接原因。例如,如果你在红灯时过马路,而司机停在红灯处,司机的车突然驶入路口并撞到你,那么实际导致事故的是这辆车的移动。如果你没有在司机开车加速驶入路口时走动,你就不会被撞到。

近因:它是什么?

真实原因和近因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近因也称为法律原因。它指的是根本原因或引发一切的事件。如果车辆在您在红灯信号时过马路时驶入路口,而它当时是静止的,那么实际导致行人事故的是车辆的移动。但是,如果撞到您的汽车被后面驶来的大型卡车追尾,并且卡车使汽车不正常地驶入路口,那么卡车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如果您打算在提出人身伤害索赔后获得赔偿,您必须证明被告的行为是您受损害的原因。各州使用多种标准来确定您能否确定因果关系。

“实质性因素”检验

为了确定近因,经常使用实质性因素检验。顾名思义,此检验考察被告的行为在损害赔偿的产生中是否扮演了重要角色。例如,假设一名司机超速行驶并躲避交通以准时参加重要的会议,因为他们的手机闹钟没有响。如果司机在不检查的情况下驶入您的车道并撞到您,您可能可以提出人身伤害索赔并确定近因。

这表明司机的危险驾驶是事故的一个重要促成因素。虽然闹钟未能响起是导致事故的一系列事件的开端,但您无法对手机制造商提起产品责任索赔。这是因为这不会被认为是事故的重要促成因素。

“要不是”检验

“要不是”检验中的关键问题是,如果被告没有疏忽大意,事故是否根本不会发生。此检验经常用于确定合法或真实原因。如果事件要不是因为被告的行为或不作为而不会发生,则被告可能要对由此造成的损害负责。如果事件无论如何都会发生,则不能将法律责任归咎于被告。由于最后一个组成部分,此检验存在问题。

结论

近因是在法律和保险中与损害密切相关的事件,因此法院将其认定为伤害的原因。在法律体系中,存在两种不同的因果关系:事实原因和近因(或法律)原因。“要不是”检验确定事实原因:如果没有采取该行动,结果就不会发生。该行为是损害的先决条件,但它可能不是充分条件。

常见问题

近因究竟定义了什么?

为了确定被告应对人身伤害承担责任,您必须证明一些基本要素。您必须证明:

近因的例子是什么?

下面的例子可以帮助您理解近因。一名男子骑自行车上班时,街上发生了一场斗殴,导致宵禁令的宣布。结果,该男子不得不调头,无法上班。在这种情况下,阻止该男子上班的街头暴乱是直接原因。

更新于: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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