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罪行:定义和含义
在每个民主国家,选择特定个人而不是其他候选人来履行指定义务,被认为是个人的一种自然权利。根据印度宪法第 XV 部分第 324 条,印度选举委员会被赋予监督、指导和管理选举的权力。
个人和组织已经向印度选举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其教育全国选民,了解候选人或其代表在为议会两院和各邦/中央直辖区立法机关举行的选举期间使用的各种舞弊行为,并告知他们可用的申诉解决机制以及法律对这种罪行和舞弊行为规定的惩罚措施。
1951 年《人民代表法》和《印度刑法典》都提到了与选举相关的罪行。为了方便参考和理解与选举相关的众多刑事规则,本手册重点介绍了这些法律。这些法律措施也表明,这些罪行将得到相应的处罚。
选举罪行的含义是什么?
选举罪行通常是指与选举有关的任何非法或禁止的行为或举止。它可能是任何具有攻击性的行为,例如选民欺诈、竞选资金违规、贿赂、买票、恐吓或胁迫选民,或干预选举进程。选举相关罪行于 1920 年被加入,并在《印度刑法典》第九章 A 节第 171A 节至第 171I 节中进行了规定。1951 年《人民代表法》第七节也包含了选举罪行的条款。
在英迪拉·尼赫鲁·甘地诉什里·拉杰·纳莱因及他人案(1975 年 AIR 1590,1975 年 SCC(2)159)中,法院裁定,在提到多项选举罪行时,“候选人”一词意味着违法者在犯罪发生时必须是候选人。为了纠正这些罪行,需要时间。1951 年法律在提到各种罪行时使用了“候选人”或其选举代理人一词,而《印度刑法典》在涉及任何罪行的犯罪时没有使用“候选人”一词。1951 年法律的选举罪行与《印度刑法典》第 171-A 至 171-I 节规定的罪行之间的这种区别非常重要。
选举罪行的分类
以下是各种选举罪行 -
腐败行为
所有公共当局,无论是否属于政府,都可能存在腐败行为,其中包括 -
贿赂
根据《人民代表法》第 123(1) 条和《刑法典》第 171B-171E 条,贿赂被称为“腐败行为”。贿赂被视为一种干扰选举进程的诱惑。给予满足和接受满足的个人都被视为犯了贿赂罪。如果涉及以给予某人满足作为交换,以鼓励他们行使投票权,则构成腐败行为,可处以一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
选举中的不正当影响
《人民代表法》第 123(2) 条和《刑法典》第 171C-171F 条讨论了选举期间的不正当影响。任何直接或间接妨碍或企图妨碍任何选举权自由行使的人,都犯有不正当影响罪,根据《刑法典》的规定,将处以一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
投票站劫持
根据《人民代表法》第 123(8) 条,候选人、其代理人或其他个人劫持投票站也属于腐败行为。“投票站劫持”是指某人接管投票站或地点,要求选举官员交出选票或投票机,或者只允许其支持者行使投票权,同时阻挠或胁迫其他人行使该权利。它还指接管计票地点。《人民代表法》第 135A 节规定,对非政府雇员的此类罪行,处以 1 至 3 年监禁和罚款;对所有其他人员,处以 3 至 5 年监禁和罚款。
在各阶级之间煽动敌意
任何人在选举中煽动或企图煽动印度公民不同阶级之间产生敌意或仇恨,可处以不超过三年的监禁、不超过一万卢比的罚款或两者并罚。根据 1951 年《人民代表法》第 125 条规定。《印度刑法典》第 505(2) 条规定了处罚。
在苏巴什·德赛诉沙拉德·J·拉奥案(1994 年 AIR 2277,JT 1994 (3) 39)中,法院裁定,当宪法制定者保证每个公民都有权自由信奉、实践和传播其宗教时,该权利不包括在实践不同宗教的两组人之间制造仇恨。
发布虚假声明
根据 1951 年《人民代表法》第 123(4) 条,候选人、其选举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经其同意,发布关于任何候选人个人品格或行为,或关于其候选资格或退选的任何事实声明,该声明为虚假,并且他们要么相信该声明为虚假,要么不相信该声明为真实,并且该声明合理地可能损害该候选人当选的机会,构成重大选举罪行。
根据《刑法典》第 171G 条,任何人在意图影响选举结果的情况下,做出或发表关于任何候选人的人格或行为的声明,该声明看似是事实声明但却是虚假的,均构成犯罪,并处以罚款。
关于选举费用
根据 1951 年《人民代表法》第 123(6) 条,违反第 77 条规定发生的或授权的支出构成腐败行为。每个人民院或州立法议会的候选人必须从其提名之日起到选举结束,分别准确地记录其本人或其选举代理人发生的或授权的每项支出。
根据《刑法典》第 171I 条,任何根据现行法律或具有法律效力的任何法规有义务对任何选举期间或与选举有关的支出进行记账,但未能这样做的人,将处以不超过五百卢比的罚款。
免费运送选民
根据 1951 年《人民代表法》第 123(5) 条,任何非法雇用或获得车辆以免费运送任何选民(除候选人本人、其家人成员或其代理人外)往返任何投票站的人,均构成违法行为,根据《人民代表法》第 133 条,将处以罚款和三个月的监禁。
其他选举罪行:选举冒名顶替
根据《刑法典》第 171D-171F 条,任何请求选票、以他人名义投票(无论该人是否活着)、或请求在之前已经投票的同一选举中投票的人,将处以一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它包括 -
剥夺某人的投票权
根据 1989 年《防止对达利特和阿迪瓦西实施暴行法》第 3(1)(vii) 条,胁迫或威胁 SC/ST 群体的成员投票给特定候选人或以法律不允许的方式投票,均属违法。根据《人民代表法》第 135B 条,未能给予其合格工人带薪假期的雇主,可能被处以高达 500 卢比的罚款。1951 年《人民代表法》第 123(3) 条规定,候选人、其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经候选人或其选举代理人同意,使用国家象征(如国旗或国徽),或呼吁宗教象征,以该人的种族、种姓、社区或语言为由,投票给或不投票给任何人,均属禁止行为。
移除选票
如果有人移除电子投票机或选票,或者主席官有理由认为有人这么做了,他可以要求搜查该人或下令逮捕该人。根据《人民代表法》第 135 条,肇事者将处以一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
毁坏选票
任何故意篡改或移除选票、电子投票机或其上的官方标记,或将选票以外的物品放入投票箱,或在电子投票机的符号、名称或投票按钮上粘贴纸张、胶带或其他材料以用于选举的人,都违反了法律。根据《人民代表法》第 136 条,任何执行选举职责的官员或职员犯此罪,将面临 2 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处,其他人则面临 6 个月监禁或罚款。
伤害值班公务员
根据印度刑法典第 332 条,任何故意造成轻微人身伤害或攻击以阻止公务员履行职责的人,将面临 2 至 10 年监禁和罚款。
小册子和海报
根据 1951 年《人民代表法》第 127A 条,任何印刷或出版任何选举小册子、海报、传单或标语,其正面未印有印刷者和出版者的姓名和地址,即构成违法行为,并可能面临最高两年监禁或最高 2000 卢比罚款,或两者并处。
结论
很明显,民主行政体系的基础是自由和公平的选举。过去也制定了许多法律,例如 1951 年的《人民代表法》和 1991 年的《选举委员会法》,以确保自由和公平的选举。大多数修正案都减少了腐败行为的范围。主要立法规定了规范选举舞弊和其他非法活动的准则。1976 年塔尔昆德委员会提出建议,以阻止政党和部长滥用职权。
常见问题
Q1. 什么是选举法?
Ans. 选举法是公共法的一个分支,它规范选举过程、竞选活动、投票权、投票资格、选举管理组织以及将领土划分为选举区的过程。
Q2. 什么是不公平的选举行为?
Ans. 不公平的选举行为包括各种选举舞弊、选民压制或恐吓、不平衡的竞选资金规则以及不平衡的媒体获取权。
Q3. 自由和公平选举的例子是什么?
Ans. 为了进行自由和公平的选举,必须有政治平等和公正的程序。在自由和公平的选举中,所有选民都有公平的机会投票给他们选择的候选人。
Q4. 印度使用哪种投票制度?
Ans. 在中央层面,印度人民院(议会下议院)议员,以及在州层面,立法议会(Vidhan Sabha)议员,都是通过普选产生的,所有印度符合条件的成年公民都投票支持他们各自选区中的候选人(从候选人名单中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