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伦·D·沃尔特理论
根据犯罪的生活方式理论,犯罪行为源于三个因素之间的一种三元互动。动机、机会和选择的定义和含义在每个具有破坏性的生活阶段都会发生变化。走向犯罪生活的第一步是由存在性焦虑驱动的。一旦卷入潜在的犯罪行为,继续下去的动力是对错过好处的恐惧。当某人到达具有破坏性生活方式的第三阶段时,他们的动力已经从害怕改变转变为对非法冲动的行动。在多年罪恶的生活之后,人们会达到精疲力竭和成熟的阶段,此时他们会被提前死亡的前景所驱动。
解释格伦·D·沃尔特理论
1989年,美国法医心理学家、宾夕法尼亚州库茨敦大学刑事司法副教授格伦·沃尔特(Glenn Walters)提出了“犯罪思维方式心理量表”(PICTS)的概念。顾名思义,该理论描述了导致某人 совершать 犯罪行为的行为。该理论非常重视影响一个人犯罪可能性 的生理因素。该理论围绕三个核心概念展开:环境、能动性和思维。人们认为,生物和环境因素的结合在引发一个人走向犯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控制这些因素对于防止这种恶性循环至关重要。他们自然环境的压力可以解释一个人犯罪的倾向。根据这一理论的支持者,一个人的生活方式选择也使他成为潜在的受害者。一个人的犯罪倾向、犯罪同伙和犯罪环境都是他们日常生活选择的结果。社会形成用户的潜在人格,他或她沉浸其中。例如,被罪犯包围可能会说服某人采用他们的行为。这是因为居住在如此危险的社区使原本守法的公民成为容易攻击的目标。
格伦·D·沃尔特理论的因素
它包括:
受害者
根据生活方式理论家,由于罪犯和受害者有相似的倾向,后者被归为一类。与杀人犯交往可能会导致其他人认为某人也选择了这种生活方式,并据此进行评判。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可能是犯罪的动机。从有记录的历史开始,女性一直是性侵犯的受害者,而男性一直是犯罪的实施者。生活方式概念的出现为犯罪行为开辟了新的研究途径。
其他理论
该假设认为,受害可能是由受害者的行为造成的,例如,当他或她选择适应压迫者的行为时。由于这种新的视角,人们对犯罪行为的概念发生了转变。女性的生活方式可能使她面临强奸风险的一种方式是穿着引人注目的衣服。该男子一开始很容易受到不当行为的指责,但生活方式假设为这种情况提供了新的视角。生活方式假设背后的主要思想是,一个人选择的社交圈越多,他们可能遇到的罪犯就越多。也就是说,他们正在使自己成为更容易成为受害者的目标。按照这种思路,经常穿着暴露的女士会将潜在的强奸犯带入她的生活中。但是,虽然男性可能是犯罪的最初动机,但女士发起了犯罪。这种对其生活方式的限制可能会影响一个人对其他人的行为。生活方式理论适用于更多类型的犯罪。因此,患者的整体环境和外表可能会影响旁观者对谁可能对犯罪负责的看法。
例子
例如,想想一个经常裸露身体的女性。此外,她喜欢去酒吧和酒馆。当这样的女人去酒吧喝她经常喝的啤酒时,她去了一家酒吧,不幸地遇到一个以前没有经历过性侵犯的男子;他拿走了她的眼镜,开始交谈,然后在她走开时强奸了她。问题是谁的错,是那个男人还是那个女人?生活方式假设更深入地探讨了使犯罪者容易受到犯罪者侵害的环境特征。从社会的角度来看,袭击该女子的男子被视为违反了她做出的选择;通过实施生活方式理论,这些违反者之间的矛盾无法被认定为正确。这位女士的选择侵犯了对方的权利。该男子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但该女子的生活方式可能导致了他。在考虑放宽对生活方式的一些限制时,首先想到的是一个人在社会中的作用。
结论
最终,生活方式假设有助于开启理解犯罪受害的新途径,尤其是在对犯罪的精确性方面。这使我们能够调查受害者的角度以及导致犯罪的因素,而不是仅仅惩罚犯罪者。这一概念已经超越了被害学中被称为“责备受害者”的困境阶段,在该阶段人们认为受害者应该为他们的不幸负责,转向一个认识到受害并非偶然,并且可以作为标记来揭示犯罪的原因,特别是强奸。无论我们选择什么,我们都在要么让潜在的罪犯更接近我们,要么让他们远离我们。因此,这一切都取决于我们做出的选择以及我们选择的态度。我们与谁交往对我们成为谁有重大影响。如果一个人与一个不断惹麻烦的帮派混在一起,那么他或她最好也加入他们。大多数被定罪的性侵犯受害者可能被冤枉了。尽管如此,文化方法使我们能够确定犯罪行为的真正原因,从而得出更合理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