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起诉书的重要性
起诉书是一份书面文件,其中包含按时间顺序排列的所有事实信息,这些信息按编号分段排列,以及起诉方(原告)提起诉讼所依赖的所有文件。各种类型民事诉讼的起诉书标准格式在民事诉讼法(1908 年)的附录 A 中提供。
起诉书的具体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 7 条第 1 规则规定了起诉书中应包含的具体内容。因此,根据第 7 条第 1 规则,起诉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提起诉讼的法院名称;
原告的姓名、描述和居住地;
被告的姓名、描述和居住地(在可查明的情况下);
原告或被告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则需说明;
构成诉讼请求的事实及其发生时间;
表明法院有管辖权的事实;
原告要求的救济;
如果原告允许抵消或放弃部分索赔,则需说明允许或放弃的金额;以及
就管辖权和诉讼费而言,诉讼标的物的价值说明(在适用情况下)。
除了上述信息外,某些特定救济诉讼还需要提供一些补充信息,例如,在金钱诉讼案件中,起诉书应说明索赔的具体金额。此外,在涉及不动产的案件中,起诉书必须包含对诉讼财产的详细描述,以便准确识别。
民事诉讼法附录 A 提供了各种类型民事诉讼的起诉书标准格式。
祈请
祈请是起诉书中最重要的部分。没有祈请的诉讼是不完整的,后来会变得无效。祈请必须包含原告寻求的所有索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 条第 2 规则的规定,祈请中未包含的索赔部分被视为放弃或放弃,未提出索赔。后来,此类索赔部分不能通过单独的诉讼提出。因此,祈请是起诉书中最重要的部分,必须完整起草,以包含原告对特定诉讼请求可能拥有的所有索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7 条第 7 规则,在起诉书的祈请条款中应明确说明要求的救济。
如果由于疏忽或错误,某些事实未包含在起诉书中,但并非出于恶意或设计,则应根据第 6 条第 17 规则的规定,通过修改起诉书的方式将其包含在内。因此,通过使用此规定,可以在任何阶段进行起诉书的修改,但在判决作出之前,但应通过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6 条第 17 规则提出的申请来寻求修改起诉书的许可。如果修改起诉书对于完整审理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是必要的,则法院可以准予修改起诉书的许可。
起诉书的修改
结论
起诉书是原告向法院陈述其案件的文件。起诉书必须按照标准格式起草,以按时间顺序将基本事实包含在单独的段落中。诉讼的起诉书必须包含关于诉讼请求、诉讼时效、诉讼价值(用于确定管辖权)和诉讼费目的的具体说明。起诉书的祈请部分必须包含原告根据提起诉讼之日适用的法律所享有的全部索赔。根据 1908 年民事诉讼法第 7 条第 11 规则,未明确说明诉讼请求的具体实例及其发生日期的起诉书将变得无效。此外,根据第 2 条第 2 规则的规定,起诉书的祈请条款必须包含原告在提起诉讼之日所享有的全部索赔。
常见问题
问 1. 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请求是什么?
答:诉讼请求是民事诉讼中寻求索赔的真正基础。关于“诉讼请求”的规定载于 1908 年民事诉讼法第 2 条第 3 规则。
问 2. 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什么?
答:诉讼时效是提起民事诉讼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旦法律诉讼的诉讼时效届满,民事救济就会被禁止。也就是说,在诉讼时效届满后,不能通过在法院提起的法律诉讼来主张民事救济。1963 年诉讼时效法规定了特定救济的诉讼时效。
问 3. 起诉书的基本内容载于民事诉讼法的哪一条规定?
答:起诉书中应包含的基本内容载于民事诉讼法第 7 条第 1 规则。
问 4. 当起诉书的祈请中未包含全部索赔时会发生什么?
答:诉讼必须包含原告寻求的所有索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 条第 2 规则的规定,诉讼祈请中未包含的索赔部分被视为放弃或放弃,未提出索赔。在这种情况下,放弃的索赔部分不能通过单独的诉讼提出。唯一的办法是在对该特定诉讼作出判决之前修改起诉书,并将遗漏的索赔部分包括在内。
问 5. 民事诉讼法第 7 条第 10 规则所载规定的效力或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如果诉讼是在无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则根据第 7 条第 10 规则的规定,法院必须将该诉讼发回,以便在有权受理和审理该诉讼的法院提起。
问 6. 民事诉讼法第 7 条第 11 规则所载规定的效力或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如果诉讼是在没有合法诉讼请求的情况下提起的,则根据第 7 条第 11 规则的规定,法院必须驳回该诉讼,无论是在法院主动采取行动的基础上,还是在被告提出的申请的基础上。
问 7. 民事诉讼法第 6 条第 17 规则所载规定的效力或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如果由于原告的疏忽或错误,在提起诉讼时某些事实未在起诉书中提及,则可以通过使用第 7 条第 11 规则中包含的此规定,在任何阶段(但在判决作出之前)向法院提交修改起诉书的申请,以将这些额外事实包括在起诉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