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概述


为了促进银行和商业活动的扩展,票据法于 1881 年颁布。其主要目标是将法定货币的交换形式化。自英国殖民统治时期首次生效以来,该法的大部分条款都未发生变化。负责监督票据监管制度的机构是财政部。

票据是可以在一宗涉及金钱的法律交易中,从一人转让给他人的东西。根据法律,如果某物可以从一方交付到另一方,并且意图将所有权转让给受让人,无论是否背书,则该物即可流通。自从该概念得到澄清以来,资料中已涵盖了该法案的其他关键组成部分。

什么是票据法?

1881 年票据法第 13 条规定,本票、汇票或支票,如果可交付给某人或持票人,则为流通票据。流通票据是一种用于付款的纸质文件,其所有权可以在最终付款完成之前多次变更。换句话说,可转让的文件是流通票据,其中“票据”指文件,“流通”表示可转让。

“流通性”是什么意思?

流通票据的独特特征是其流通性,这表示该票据可以自由转让。因此,如果受让人诚实地并以合理的价格购买了该票据,并且在这些条件下,没有对受让人所有权的任何怀疑,则受让人的所有权更强。对于此类及时转让,指定了一个持票人。根据票据法,如果受让人没有获得更高的所有权,则一些可转让的票据也不被视为流通票据,例如铁路收据、提单、仓单等。

票据的种类

根据 1881 年票据法,只有本票、汇票和支票这三种票据被认为是流通票据。根据使用习惯和惯例,一些其他文件,如汇票、国库券、股票认股权证等,也被认为是流通票据,前提是它们包含流通性特征。

流通票据分类如下:

  • 本票 - 1881 年票据法 (第 4 条) 将本票描述为“书面票据(不包括银行券或货币券),其中包含出票人签署的无条件承诺,仅向某人或某人的指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

  • 汇票 - 1881 年票据法 (第 5 条) 将汇票定义为“书面票据,其中包含出票人签署的无条件指示,指示某人仅向某人或某人的指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

  • 支票 - 根据 1881 年票据法,支票是指以特定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并且没有明确说明应在除见票即付之外的任何时间付款。支票实际上是账户持有人向其银行发出的指示,要求银行按要求向其中提及的人或持票人支付指定的金额。

票据法的特征

  • 可移动性 - 票据有助于简化和便携化资金流动。通过简单的交付或合法的背书即可转移票据的所有权,因此没有复杂或冗长的流程。

  • 书面形式 - 所有涉及票据的交易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文件可以是打字、印刷或手写。

  • 确定的期限 - 付款指示的时间范围必须已知。此外,如果未提供日期,则必须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如果付款指示取决于便利性和个人喜好,则不能将其视为流通票据。

  • 指定的个人 - 与时间一样,收款人必须已知或确定。在流通票据中,可能有多个付款人,并且该人可以是公司、另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或授权的个人。

该法的修正案

票据法已适时修订,以消除可能削弱票据法效力的任何不一致之处或其他障碍。该制度的广泛接受以及人们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是商业还是个人)使用票据,使其成为必要。电子数据共享和技术的进步限制了早期制定的法规的适用范围。

农业曾经是主要的产业,大多数交易都是用现金进行的。然而,随着工业和服务业的扩展,普通民众更加了解银行提供的可能性,这导致通过银行转账的资金量增加。由于它们是转账资金的最佳选择之一,因此票据长期以来一直广泛应用于商业和银行业务。某些过时的立法已经破坏了票据的宗旨。支票拒付数量的增加表明需要进行修改以堵塞漏洞。

2002 年的修订通过增加第 143 条至第 147 条的新条款,扩展了母法案的适用范围并减少了其局限性。修正案和新增的五条条款于 2002 年 2 月 6 日生效。这些条款属于第十七章,主要涉及刑事条款,因为违反这些条款可能会导致在现金不足的情况下拒付支票的指控。

根据第 143 条,刑事诉讼法第 262 条至第 265 条的规定应根据案件的事实予以适用,该条规定了法院处理属于一类司法治安法官或大都市治安法官管辖范围内的案件的权力。

票据法第 144 条描述了各种传唤方法。当治安法官向被告发出传唤时,他或她可以将传唤副本通过快递或法院允许的其他快递服务发送到被告的原住所、营业场所或盈利性工作场所。

根据第 145 条,宣誓书上的证据是投诉人提供的证词,并且可以作为根据上述法律进行的任何调查、审判或诉讼中的证据,但需遵守所有合理的例外情况。如果法院发现此类情况,则可以传唤在宣誓书中提供事实证词的任何证人。

结论

该法案是商业和金融事务中的基石。如果在该法案中指定,它将成为所有在金融交易中经历任何类型不法行为的人的指路明灯。在了解了法律的一些组成部分之后,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任何类型的违规行为或民众犯下的任何自愿错误方面,该国的法律都非常严格。

该法案偶尔会进行修订以解决金融问题。由于当事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可能性较小,并且可以通过法律或其他方式解决,因此该法案也有助于商业可及性的发展。对于勤劳的人们来说,修订后增加的一些独特条款是一种福音。

常见问题

Q1. 什么是流通票据?

A1. 1881 年票据法第 13 条对“流通票据”一词进行了定义。单词“negotiable”源于古法语单词“negociación”,意思是与人互动、交通、贸易和商业。

Q2. 流通票据包含哪些要素?

A2. 被告必须从其在银行开设的特定银行账户中开具支票。支票被拒付时,要么是因为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要么是因为其包含的金额超过了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当支票被拒付退还给支票持有人或出票人时,即构成犯罪。

Q3. 支票跳票是否构成犯罪?

A3. 支票跳票是一种刑事犯罪,可能面临两年监禁、罚款(最高可达支票金额的两倍)或两者兼施的处罚。

更新于: 2023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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