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绿色法庭法案》:概述
由于不当的人类活动,环境受到了严重影响,最终不仅威胁到动植物和其他大小生物,也威胁到人类自身。因此,为了保护环境和恢复丧失的生物多样性,议会制定了《国家绿色法庭法案》。
《国家绿色法庭法案》定义了什么?
印度法律委员会的第 186 号报告建议成立专门的环境法庭,以处理与环境保护、环境保护和快速解决相关纠纷有关的问题。
在此之后,政府向议会提交了 2009 年《国家绿色法庭法案》。该法案规定成立绿色法庭,并将取代当时的国家环境法庭和国家环境上诉机构。该法案于 2010 年获得通过,总统于 2010 年 6 月 2 日批准。因此,该法案于 2010 年 10 月 18 日实施。
与宪法的联系
该法案源于印度宪法第 21 条,其中包含享有健康环境的权利(隐含其中)。它也符合宪法第 48A 条所载的国家政策指导原则。
工作范围
国家绿色法庭处理与附表 I 中提到的以下主题/法案相关的民事案件−
1974 年《水(污染防治)法》
1977 年《水(污染防治)征税法》
1980 年《森林(保护)法》
1981 年《空气(污染防治)法》
1986 年《环境(保护)法》
1991 年《公共责任保险法》
2002 年《生物多样性法》
构成
根据该法案第 4 条,国家绿色法庭应包括:
一名主席
中央政府必须至少任命十名,至多任命二十名司法成员。
中央政府必须至少任命十名,至多任命二十名专家成员。
除非某人是或曾是最高法院或高等法院的法官,否则他不具备担任国家绿色法庭司法成员或主席的资格。
成员的任命
国家绿色法庭的主席、司法成员和专家成员由中央政府任命。主席应由中央政府与印度首席大法官协商任命。此外,国家绿色法庭的司法成员和专家成员由甄选委员会推荐任命。
任期
法庭主席和所有成员的任期最长五年,且不得再次任命。第 10 条授权中央政府罢免和停职成员。
原审管辖权
法庭对所有涉及与环境相关的重大法律问题的民事案件拥有原审管辖权。第 14 条还规定,向国家绿色法庭提起申请的期限为诉讼原因发生之日起 6 个月。如果证明有充分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起申请,则该期限可再延长六十天。
救济、赔偿和恢复
第 15 条授权法庭下令向污染和环境破坏受害者提供赔偿,恢复受损财产,并保护环境。向法庭提出的任何救济申请等,应在诉讼原因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提出,如果能说明有充分理由,则可再延长六十天。赔偿金根据附表二中规定的类别支付。
上诉管辖权
任何对附表 I 中提到的任何立法项下作出的任何命令或决定感到不满的人,可在该决定之日起三十天内向法庭提出上诉。如有充分理由,该期限最多可延长 60 天。
任何对国家绿色法庭任何决定或命令感到不满的人,可在该决定或命令送达之日起九十天内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权力和程序
为了履行其根据本法案行使的职能,法庭拥有与民事法院相同的权力。
传唤和强制任何人的出庭,并对其宣誓作证
要求披露和提供文件
接收宣誓书证据
从任何办公室获取任何公共记录或文件的副本
发出委托书以审查证人或文件
审查其决定
发出临时命令
驳回申请或缺席判决
撤销驳回令
应遵循的原则
法庭不受民事诉讼程序法的约束,但在作出任何裁决、命令或决定时,应遵循自然正义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预防原则和污染者付费原则。
处罚
根据本法案,国家绿色法庭有权对违规行为处以罚款。它可以处以三年监禁和最高一千万卢比的罚款。
管辖权限制
对于国家绿色法庭在其上诉管辖权范围内被授权确定的任何事项,任何民事法院均无权受理任何上诉。
结论
《国家绿色法庭法案》是为设立国家绿色法庭(NGT)而制定的法律。国家绿色法庭的主要职能是处理与环境保护和森林及其他此类自然资源保护相关的案件。此外,该法案还确保执行任何与环境保护和保护相关的合法权利,并向遭受此类损害的个人或人员提供救济和赔偿,或对被告处以罚款。
常见问题
问1:什么是国家绿色法庭?为什么设立它?
答:国家绿色法庭是根据 2010 年《国家绿色法庭法案》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司法机构,其唯一目的是审理环境案件。
问2:国家绿色法庭是宪法机构吗?
答:不是。国家绿色法庭是根据 2010 年《国家绿色法庭法案》设立的法定司法机构。
问3:谁可以向法庭提起诉讼?审理哪类案件?
答:任何发现任何可能造成重大环境破坏的活动的人,都可以提起诉讼。由于这种(环境)破坏是公众关注的问题;因此,投诉人是否直接受到该问题的影响并不重要。
法庭审理所有与环境相关的案件(特别是《国家绿色法庭法案》附表中提到的那些案件)。
问4:是否需要聘请律师才能向法庭提起诉讼?
答:不需要,此类案件无需聘请律师。受害方可以亲自向法庭提出申请,并可以提交投诉/案件。
问5:法庭的判决具有约束力吗?
答:是的,法庭的判决具有约束力。由于赋予法庭的权力与 1908 年《民事诉讼法》中的民事法院相同;因此,法庭的命令和判决对当事方具有强制执行力和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