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理论
当一个人学习犯罪学课程时,无论是法律实践还是法医心理学,他们的解释都理解了可能呈现总体观点的各种理论框架。这些理论可能是什么?
概述
随着时间的推移,提出了不同的犯罪学理论来定义一个人的犯罪行为或行为。每个理论都关注某些方面,而忽略或不太关注其他可能同样重要的方面。因此,在这里我们将讨论一些重要的理论,以便更好地理解它们。
控制理论
侧重于内部和外部管理机制
冲突理论
声称权威与原始犯罪率之间存在反比关系
犯罪化理论
解释弱势群体与社会精英之间的权力关系,以及社会文化规范如何灌输犯罪
控制理论
W.C. 雷克勒斯 (1961) 首次提出了控制理论,该理论以内部和外部管理系统为前提。控制理论的基本要素是内部和外部的冲动以及对偏差或顺从行为的吸引。如果内部和外部力量有利于犯罪,则会发生犯罪。良好的自我控制、以自我为中心的坚韧、发育良好的超我、对烦恼的可信主张、对分心的出色抵抗力、高度的责任感、目标导向、找到替代快乐的能力以及减轻压力的理由对于内部控制都是必要的。一个人近邻社会环境中的组织性障碍,将其限制在社会规范之内,被称为外部控制。控制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维持稳定的道德形象、存在合理的社会规范集合、适当的儿童审查和勤奋、安排合理的活动范围、顺从的机会、释放压力和烦恼的渠道、个性和财产。在一个人外部环境的要求和内部冲动之间,内部和外部控制似乎至关重要。
与贫困或困苦、冲突、外部限制、少数民族身份、在强大的框架中获得繁荣的机会有限以及其他挑战相关的条件是环境压力的例子。环境的拉力包括障碍、诱惑、引诱、偏差趋势和广告。维持成功的家庭生活并表达对社区参与的兴趣、与机构的联系以及愉快的陪伴包括外部控制。内部控制包括控制一个人的动机、冲动、失望、激动、不满、抵抗、仇恨和自卑情结,以及行使言论自由,并且一个人必须能够承受压力。成功解决争端,防止人们冒险,并使他们远离危险。在流动的社会中,内部控制更为重要,因为疏离使人们难以参与可以控制他们的群体活动。
在题为“犯罪参与背后的压力和拉力”的一章中,雷克勒斯 (1973) 详细阐述了他的想法,并提出了以下七项真实性测试
控制假说被推荐为最能解释绝大多数中程违法和犯罪事件的解释。
它定义了针对人员的犯罪和针对财产的犯罪,即谋杀、虐待和强奸的主要原因被归类为盗窃、入室盗窃和破坏。
这是一个可以被众多从业者有效利用的框架;这些专业人士都在寻找内部和外部力量的各个方面,并可以用他们的术语来定义这些能力。大多数精神科医生和心理学家对差异关联和环境影响不感兴趣,而大多数社会学家对推动理论不感兴趣。但是,专家们可以围绕内部和外部缺陷和优势团结起来。
具体的案例调查可以揭示内部和外部控制,并且存在可识别的缺陷和优势。控制理论是少数几个理论之一——它展示了宏观世界(一般公式)的组成部分如何在微观世界(个案历史)中反映出来。
对于照顾罪犯、重塑一个人的环境或增强其自身能力而言,这是一个合理的实用理论。最称职的矫正人员专注于帮助青少年或老年罪犯探索不同的愿望、采用新的行为模式并增强他们的自我。此外,他们还关注该人的社会联系、锚点、联系、界限和潜在选择,以帮助为他们重新创造一个新的限制性环境。
控制理论的另一个有用的操作范式涉及威慑。可以早期发现具有不良节制的年轻人。旨在保护处于危险中的儿童免受违法行为影响的计划必须侧重于内化更强的自我成分并改善围绕儿童的封闭框架。可以评估和估计内部和外部控制,并且这些评估可以量化和标准化。
控制理论可以解释所有行为,尤其是犯罪行为,它在内部压力和外部约束之间取得平衡。控制理论的范围有助于淡化犯罪约束中使用的特定方法的重要性。由于大众传播、犯罪团伙、悔恨情绪、贫困、失业以及其他不受当前可用治疗控制的因素的拉力和拖拽,因此有必要开展犯罪预防和康复计划。它在实践中无法进行测试,因为存在太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因此,它们在预测模型中的研究比在治疗模型中的研究要简单得多。
冲突理论
根据共识视角,人们认为一个社区是建立在一套核心价值观基础上的,并且认为主权机构是为保护全体民众的利益而建立的。人们认为结构化的国家在这些相互竞争的派系之间进行仲裁,并象征着整个社区的价值观和愿望,因为社会是由具有不同理想和价值观的组织组成的。
冲突犯罪学的核心主张是权威与正式犯罪统计之间存在反比关系:权力越小的人越有可能被认定和起诉为罪犯。同时,权力越大的人则越不容易这样做。
塞林的文化冲突理论
托尔斯滕·塞林在 1938 年提出了一个法学理论,该理论关注“行为规范”之间的矛盾。行为规范是社会文化准则,规定特定类型的人在特定情况下应该如何行事。他将两种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称为“初级文化冲突”。这些冲突可能发生在两种不同文化的边界上,在殖民主义期间,一种文化的规则被引入另一种文化的管辖范围,或者通过移民,当一种文化群体的信徒迁入某人的地区时。当特定文化分裂成许多不同的亚类型时,每个亚类型都有自己的社会规则,就会导致“次级文化冲突”。
沃尔德的群体冲突理论
沃尔德的理论基础是关于人类性格的概念,该概念认为人类是社会生物,其隶属关系影响和塑造着他们的经历。当一个群体的成员拥有共同的愿望和目标时,可以通过集体行动最好地解决这些问题。随着新利益的出现,新的组织不断建立,当当前群体的使命不再可行时,该单位开始瓦解并最终消散。在群体互动中,存在或多或少持续不断的斗争来维持或加强一个人的地位。因此,在一个争端当前和持续的社会运作中,主要和关键的论述实践之一。议会事务,这主要是一个在社会中反对的各方之间达成可行的协议的问题,在组织寻求各自目标的斗争中尤其明显。
奎尼的犯罪社会现实理论
理查德·奎尼的“犯罪的社会现实”理论包含六个维度:
犯罪本体论
在正式有序的社会中,授权行为者将犯罪定义为不可接受的人类行为。
犯罪定义的发展
犯罪本体论定义了违反有权影响公共政策的社会群体的利益的行为。
犯罪定义的含义
可以影响刑事法律执行和管理的社会群体应用犯罪定义。
与犯罪分类相关的行为模式的发展
在一个可扩展的整合社会中,行为模式是根据犯罪定义来安排的,个人采取行动的方式很可能被认为是出于犯罪动机。
犯罪概念的发展
犯罪观念是通过各种沟通方式在整个社会各个部门发展和传播的。
犯罪的社会现实
建立与犯罪术语相关的行为模式、实施犯罪解释和创造犯罪概念,都塑造了犯罪的社会现实。
特克的犯罪化理论
奥斯汀·特克对统治精英如何获得社会信誉和支配地位提出了有争议的评估。特克认为,当局在一致性和强制性之间维持妥协是社会秩序的基础。特克的犯罪化理论概述了“社会和文化差异在官员和内容领域之间可能导致紧张局势的前提条件、在冲突期间犯罪化可能发生的具体情况,以及与罪犯出现相关的稀缺程度可能更大或更小的具体情况。” 特克首次区分了文化规范和社会规范。文化传统与理想的语言表达(例如成文宪法)相关,而社会规范与实际行动趋势(例如强制性法律)相关。他质疑三个方面:
在犯罪理论方面,违禁行为或特征的重要性将成为作为第一线执法者的警察的主要驱动力,以及高级当局和处理级别执法的律师在多大程度上同意对法律的评估。
政府的相对实力将是影响犯罪化执行者和反对者的第二个因素。
“争端行动的实用主义”是影响犯罪化率的第三个因素,它衡量的是主体活动和当局可能增加其成功结果的可能性。
结论
虽然每个理论都可能存在优点和缺点,但从每种方法中挑选出必要的要素以获得对违法行为更全面的理解至关重要。因此,在不承认每种犯罪理论的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很难对犯罪行为做出推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