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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政治 - 权力分立
权力分立原则在印度宪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三个指定机构(即行政、议会和司法)的各自职能是明确规定的。
在这三个机构中,没有一个机构优于其他机构,并且任何一个机构都不能以任何方式控制其他机构,而是所有三个机构都需要和谐地运作。
宪法第 50 条将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分开。
第 53 条第 (1) 款规定,联邦的行政权力应属于**总统**,并应由**他**直接或通过其下属官员根据本宪法行使。
此外,总统作为国家行政首脑,也赋予其在某些条件下行使立法权力的权力(第 123 条)。
第 73 条第 (a) 款规定,议会拥有制定法律的权力;以及 (b) 行使印度政府根据任何条约或协议可行使的此类权利、权力和管辖权。
司法的职能是审查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行为。
此外,第 121 条规定,除根据下文规定的程序提出请求总统免除法官的动议外,议会不得就最高法院或高等法院任何法官在履行职责方面的行为进行讨论。
第 122 条第 (1) 款规定,议会任何程序的有效性不得以任何所谓的程序不规则为由提出质疑。
但是,宪法中制定了一些制衡措施,以平衡这三个机构之间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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