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国家间冲突
冲突是在参与者潜在目标和世界观、彼此的认知、沟通以及相关事实所决定的环境中产生的分歧。暴力是一种涉及多个语言和表达领域的沟通过程。情绪和信念变得明显,隐藏的利益的种类和程度也暴露出来。
冲突将潜在目标和共同观念整合到受威胁的重要焦点、解决方案以及各方维持这些焦点以实现新的期望结构的能力之间的平衡中。通过使冲突更加明确,平衡过程可以加速,强度可以降低,敌意可以减少,随之而来的要求可以变得更加合理。
什么是国家?
国家是一种政治制度,在特定区域内对人民拥有自主的法律权力,其基础是公认的自决权。在实践中,主权掌握在拥有最终政治决策权的人手中。他们被称为政府。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国家的具体和明显的体现。根据安德鲁·海伍德的说法,“政府”一词源自“治理”一词。
治理意味着在全面意义上支配或控制他人。政府被定义为任何维持有序统治的制度,其基本要素是做出集体选择的能力和执行这些选择的能力。更常见的是,它指的是在国家中运作以维持公共秩序并允许集体行动的法律和制度程序。因此,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法律(立法)、执行法律(行政)和解释法律(司法)。在某些情况下,政治执行部门被称为政府,与行政部门同义。
国家的存在一直被认为是为公民提供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必要条件。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职责扩展到包括提供福利,即管理健康、教育和基本物质需求等必需品。维持秩序与和平也是履行这些责任的必要条件。正如政府所见,只有国家才能使用武力并控制资源。
国家间冲突
权力平衡情景的支配地位、法治、民主、“理性”国家之间的经济相互依存以及区域/超国家组织的存在,阻止了新兴文明之间暴力的全面爆发。尽管全球没有经历过传统战争,但包括哥伦比亚、伊拉克、以色列、墨西哥、巴基斯坦、索马里和乌克兰在内的30多个国家目前正面临游击队或恐怖分子的挑战。与“大转型”相关的长期(国内)争端,叠加资本主义现代性,在这些文化中变得普遍。根据迪特里希·容格和克拉斯·施利希特的观点,这些国家的现代政府机构通常无法调和由社会向资本主义转变而引起的社会争端。
国家不是集体认同结晶的起点,而是在殖民过去建立并通过世界秩序和国际法保障的正式框架。在许多第三世界国家,国家仅仅是一个地理和法律的掩盖,一个强加的结构,其社会实质尚未建立。在这种巩固阶段,暴力是自我充实或获取政治权力的合理选择。
如何解决冲突?
本身,争端解决技术/技巧并不试图对相关人员强加任何预先确定的答案;相反,它们仅致力于通过对话、谈判和其他合作程序来支持和平解决。虽然仅靠对话可能无法最终解决争端,但它们无疑是重要的先决条件,因此将继续成为一般争端解决的重要组成部分。
解决国家间冲突的方法
解决国家间冲突的主要方法有:
谈判
这是在全球范围内和平解决问题的最直接策略。联合国宪章第40条的条款在请求人权理事会协助之前,强烈强调了此事。
调解
这表明将争端提交给一个小组或中间人来解决。“通过将其提交给一个旨在阐明事实和提出解决方案建议但没有约束力的委员会或个人来解决争端的过程”,奥本海姆写道。联合国还利用该工具来解决巴基斯坦和印度之间关于克什米尔的冲突。
调停
这表明第三国正在试图调解两个国家之间的冲突。调停被海牙会议第4条定义为“调和领土争端以及平息可能在冲突国家之间产生的或已经产生的敌意情绪”。个人或公司可以实践仲裁的艺术。1947年,联合国部在印度尼西亚的地位超出了调解员的范围。
调查
这表明第三方对各国之间有争议的主张进行调查。但是,各方必须遵守裁决。它指的是通过仲裁员、仲裁庭或小组解决争端,其裁决对各方具有约束力。奥本海姆将仲裁程序定义为,观察到“仲裁是在国家之间通过一个或多个仲裁员或司法机构的法律裁决来解决争端,该仲裁员或司法机构位于国家指定的国际仲裁法庭之外”。
妥协
与双赢解决方案相比,争端中的参与者达成了一种互利解决方案,部分满足了他们的需求。这可能发生在双方进行沟通并试图理解彼此观点的时候。当目标没有得到证明时,使用更强硬或更复杂的策略或妥协可能是最佳行动方案。在暂时解决复杂争端以及作为参与者彼此不熟悉或仍需要建立高度信任的初始步骤时,这可能会有所帮助。有时时间至关重要,妥协可能是更快的解决方案。
回避
这种方法,也称为躲避,完全避免问题,延迟处理问题,并简单地退却。当问题很小且不值得付出努力时,或者当存在更严重的问题时,并且任何一方都没有必要的时间来处理它们时,此结果是理想的。当面对问题不是最佳行动方案时,当需要足够的时间来仔细考虑并在采取行动之前获取信息时,或者当保持沉默可能导致参与者中最多一些人的某些收益时,回避也可能是明智的行动方案。
强制性解决方法
当非致命手段无法解决问题时,使用武力来解决法律冲突。奥本海默断言,“武断的技巧涉及某种程度的武力。一个国家使用它来确保其他国家同意补偿条件。当战斗一方在另一方反对的情况下追求其利益时,这通常被称为“竞争”,可能包括以牺牲另一方为代价支持一个观点或抵制对方的行动。当所有其他不太激烈的措施失败或无效时,或者当一个人需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并抵御压力和暴力时,暴力可能是必要的。作为解决长期争端的最后手段,当需要立即解决并且使用武力是合适的时,它也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选择。
联合国的作用
国联盟约涉及关于和平解决国际冲突的若干条款。同样,联合国宪章也制定了友好解决争端的程序。这些主题特别在第6章中有所涉及,该章有6篇文章。根据第33条,争端各方必须首先尝试通过对话、调解、和解、仲裁、司法解决、诉诸区域机构或程序或其他他们选择的和平方式来解决争端。
结论
当重要的现状假设被打破时,冲突集中在各方想要做什么、能够做什么以及打算做什么。情境感知、愿望、目标和资源将推动冲突和和平建设。土地、人民、财富、港口和边界——物质事物——仅仅是战斗的手段或目标。例如,一个国家的领土或国家之间的山区边界仅仅是为了限定和限制冲突。